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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Iamaidiot先前判決,他誤會"跳針"一詞僅對我適用,我有必要說清楚根據你最新公告 : : 內容判斷,"跳針"一詞為你長久以來所不許的禁詞。 : : 我想應該沒誤會你吧? : 仍然誤會很大。 : 看來你完全沒看DPP板#18iuYuNY: 以你當初所舉的那篇來看,那篇判決的語句就是針對你而發, : 就像最近那篇公告是針對S板友一樣。 : : 你的公告裡就是這個意思,我沒亂曲解。 : 請詳閱DPP板#18iuYuNY: 雖然內容的思考層次稍微複雜了一點, : 但我想應該一般成年人或至少大學生以上應該都看得懂。 : : 咳~ : : 這篇申訴追到最前面就知道,其實我算是關係人也算是受害者, : : Iamaidiot之前就判了,我非被攻擊者,所以依DPP版規不受理申訴是合理的。 : : 這點我沒異議! : : 但是,我來這邊主要是要據理力爭一個"公平合理"的版規以及切勿過渡放縱 : : 無限跳針的回應凹文者(好幾篇一直 哈哈 的,叫人看眼睛去找媽媽的) : 同樣問題,你不是被攻擊者,已無權檢舉,更無權申訴。 : 況且這跟你之前的案子已經沒有任何關聯,你不是關係人無誤。 : : 尤其以後者為重要內容,畢竟DPP版上又不能講版務,也只能在這邊提,如果E版主 : : 你不滿意的是標題,我願意改成你可以接受的。 : DPP板並無不准講板務,甚至板規明文允許討論板務, : 請針對此點錯誤在這個板上公開道歉。 除非人身攻擊,不然你不受理不是嗎? 我們要求版主出面維護版上秩序,但是你回了跟沒回不是一樣? 簡單說,你就是不處理Y版友的事,我沒誤會你說的吧? 你在推文中,明白表示如果不服,請到這邊申訴,所以我就來了.... 不處理Y網友以及對版上亂象的問題,只要在DPP版上常發言的版友,體會都很深刻, 我們也沒要你下台或道歉幹嘛的 只要你處理某Y的事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