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Iamaidiot先前判決,他誤會"跳針"一詞僅對我適用,我有必要說清楚根據你最新公告
: : 內容判斷,"跳針"一詞為你長久以來所不許的禁詞。
: : 我想應該沒誤會你吧?
: 仍然誤會很大。
: 看來你完全沒看DPP板#18iuYuNY。
: 以你當初所舉的那篇來看,那篇判決的語句就是針對你而發,
: 就像最近那篇公告是針對S板友一樣。
: : 你的公告裡就是這個意思,我沒亂曲解。
: 請詳閱DPP板#18iuYuNY。
: 雖然內容的思考層次稍微複雜了一點,
: 但我想應該一般成年人或至少大學生以上應該都看得懂。
: : 咳~
: : 這篇申訴追到最前面就知道,其實我算是關係人也算是受害者,
: : Iamaidiot之前就判了,我非被攻擊者,所以依DPP版規不受理申訴是合理的。
: : 這點我沒異議!
: : 但是,我來這邊主要是要據理力爭一個"公平合理"的版規以及切勿過渡放縱
: : 無限跳針的回應凹文者(好幾篇一直 哈哈 的,叫人看眼睛去找媽媽的)
: 同樣問題,你不是被攻擊者,已無權檢舉,更無權申訴。
: 況且這跟你之前的案子已經沒有任何關聯,你不是關係人無誤。
: : 尤其以後者為重要內容,畢竟DPP版上又不能講版務,也只能在這邊提,如果E版主
: : 你不滿意的是標題,我願意改成你可以接受的。
: DPP板並無不准講板務,甚至板規明文允許討論板務,
: 請針對此點錯誤在這個板上公開道歉。
除非人身攻擊,不然你不受理不是嗎?
我們要求版主出面維護版上秩序,但是你回了跟沒回不是一樣?
簡單說,你就是不處理Y版友的事,我沒誤會你說的吧?
你在推文中,明白表示如果不服,請到這邊申訴,所以我就來了....
不處理Y網友以及對版上亂象的問題,只要在DPP版上常發言的版友,體會都很深刻,
我們也沒要你下台或道歉幹嘛的
只要你處理某Y的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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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