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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1. 24日晚間/深夜公告 〝科科〞為KMT版禁詞 : 25日隨即引用該公告水桶版友 : 我的質疑是 : A. "科科"頂多就是"呵呵"的同義詞 哪來貶意? : 這樣的隨意制定禁詞 是不是有文字獄的傾向? 如果你要說的話,"科科"這個詞對於一些人來講是很輕蔑的用詞。 原則上這也是因為接到版友的檢舉信所以才暫時列入禁詞的。 : B. 並不是每一個版友都是忠實讀者 況且是具有爭議性的公告 : (小巷子)制定後,第二天隨即在大馬路上逮人 我在完成了這篇公告時就已經將它置底了。 : 個人覺得政治群版在姑息下 被越做越小了 : 2. 我已經將另一個公告轉錄於此 : KMT版主公開版友信件內容 : 個人覺得此版主已不適任 : 以上 這是我個人的疏失,因為我要求的是一個解釋, 所以說希望版友能夠在版上回應,當時那個公告並沒有被我鎖起來, 就是允許回應的意思。 但是他既然用寄信回應了, 我就必須把我接受的理由公開,否則如果我甚麼都不說就直接說我接受的話, 那日後問題會很多。 而我最大的錯誤就是我忘記先寫信去尋求他的同意, 之前我曾經也有一次公開信件,但那次是已經獲得當事人的同意了。 當時我並沒有想太多,所以我在這個程序上犯了錯誤。 另外補充一個,本版的版規有這樣的一條: 16║侵害隱私除板務需要外,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前即公佈其 初 犯 再 犯 ║ ║個人資料、信件、訊息記錄。 禁一個月永久禁言 除版務需要之外: 這個案例之中我是在進行版務的處理,加上這封信 是版友應我要求而寫出來的解釋,如同我上面所說,我必須公布以昭公信。 我所犯的錯誤就是同上所說的,應該徵詢他的同意會比較好。 備註:那篇被檢舉的公告我有改一句話, 最後一句被我改成:請各位自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67.114 ※ 編輯: FENOR 來自: 218.168.67.114 (10/16 22:22) ※ 編輯: FENOR 來自: 218.168.67.114 (10/16 22:38) ※ 編輯: FENOR 來自: 140.112.4.234 (10/17 10:19) ※ 編輯: FENOR 來自: 140.112.4.234 (10/17 11:11) ※ 編輯: FENOR 來自: 218.168.74.237 (10/18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