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繼對KMT F版主行使職權的申訴
: 在這裡我正式對另一位 d版主的行為提出申訴
: d版主用過去不相甘的事情攻擊我
: 用語與做法好像把一個公開的 PTT的KMT板當成自己的部落格了
: (請參考上一篇我轉自KMT的公告 裡頭充滿了蠻橫的語句
: 我如果連轉錄公告都會被警告甚至於更嚴重的處分
: 我想這個版根本就是私人的俱樂部/部落格)
: 我在KMT板可沒有跟版主吵架
: (在檢舉區提出看法或是在politiclaw板提出申訴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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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板務公告裡看到一句"很歡迎繼續挑戰"就將文章轉來這邊且建議使用者檢舉
我不認為這算所謂的"發表看法"
你沒有提醒板主他的不當之處在哪裡,你沒有告訴板主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你做的就是"把文章轉過來,等人申訴或親自披掛上陣申訴,等著我開罰"
這心態在我看來叫作"見獵心喜"
接著再考慮到你跟該板板主歷年來的......風風雨雨
板主認為你在針對甚至是挑釁他,而非單純提出建議,進而對你訴諸板主權限,我可以接受
: 1.d版主在公告中不當的用語 應該公開向我道歉
1.dannyxx板主,請別太激動,如shakalaka所言設驚嘆號就可以了
2.有人對dannyxx板主使用命令一辭感到不妥,我在這邊說明一下
板主有權干預板上文章的標題與內文,還有使用者的暱稱及簽名檔
某些時候板主甚至連使用者的ID都可以干設(例如KmtEatShit這類意圖明顯的ID)
板主對使用者言行的限制,有時被稱為要求或建議,但其實與命令其實並無不同
只不過可以的話,板主最好還是避免使用命令二字,較能避免使用者不悅
但...如非事態重大,小組長根本無權干涉板主要用建議還是用命令來稱呼他發的公告
3.該公告是否有該向mathbug道歉之處???
我認為沒有
: 2.我覺得d版主並不適任為一個公開討論園地的版主
小組長不這樣想,此事就此終結,有異議請找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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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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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61.216.22.5 (10/1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