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後一次回應,自2006年至今,此人一直針對kmt板主群
在此的總文章共127篇,快要超過任何一位政治小組的板主及使用者,當中針對kmt板的
佔絕大部份,以及最近的發言紀錄(註1)、在kmt板受罰的紀錄、任意轉錄kmt板
的公告、亂入他人案件等等的不友善行徑,此人針對板主群有變本加勵之勢。
板主群不想再耗費心力在此人身上。
※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針對d版主的說明,我想我是當事人,可以回這個文吧
: 個人覺得d版主在執行KMT版版規時有針對性而非同一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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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像mathbug這樣,歷年針對kmt板板主群,我也會考慮犯個小錯就判個極刑,但到現時
為止除了mathbug外還沒有,也不希望再有。
進板畫面及kmt板精華區6-3-2(註2)
當衝突發生時,使用者有義務遵行看板管理員之指示(並具有罰則)。
7.公然與秩序或維持治安之管理員對抗"者" 立斬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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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底板規:
3. 視個案之差異與違規者之犯意、合作程度與悔意,板主或會選擇作出
一定幅度之減刑或加刑之裁決。
組規:
這板1554篇判例,收於kmt板精華區6-2-1
mathbug早已符合不受歡迎(/永久水桶)條件,但鑑於判例中的審慎考量
在下還不打算直接採用或提案採用,但mathbug無視我的公告是事實,就如水桶公告所言
,在上級介入前,板主的公告仍然百分百有效及具有執行力,mathbug無權在申訴未有結論
前,就逕行對抗板主的公告。無論轉錄公告上層如何認定,此人堅持己意公然違反板主的
指示,已經足以判定為"藐視板規",我種了樹撤了網,講明不要走過來,
此人還不怕死撞上來,自己製造事端。
: 1. 請問d版主是在管一個個人blog嗎? 用那一條版規可以把版友定調?
: 《宣告mathbug為看板不友善人物》?
: 2. 請在本版搜尋 轉錄公告
: 這應該是申訴的基本原則,將事實還原,說明清楚是通則
: 為什麼別人需要申訴時 可以轉到這個版,mathbug不行?
: 3. 為什麼mathbug不能在KMT版檢舉區檢舉?
: (請問你要我剪出你以前說的話嗎?)
三條問題都一樣,你在這裡5849篇已申訴過了,在5853篇中也有了組務裁決
我不想浪費時間炒冷飯,我只知道至今還沒收到上級要求我不能限制使用者轉錄公告
及在看板之上騷擾(/針對/挑釁)板主,並且如果板主不勝其擾、如果能證明
使用者對看板具有敵意、以及事態嚴重,板主有權這樣作,並為特定使用者量身打造
一個新板規。
註1:
最近,matbug此人屢屢針對執行板規之板主,,有幾個發言
已讓人感覺針對板主,主動尋釁,發言紀錄在部份在最近幾個kmt板的公告,以及組務裁決
的判詞上點了出來,不再引述,在下謹代表kmt板主群表示,不想再耗費心力在此人身上
註2:
置底板規第一行開宗明義,所有收入精華區第6目錄及其子目錄的條文,皆是有效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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