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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d版主:如果你要指控我,麻煩你拿出證據 1. 由頭到尾,就那幾件事,違反我的指示繼續轉錄公告 2.對你作一些特別處置,因為你歷年來與kmt板主的風風雨雨 3.請回歸到案件本源,在下其中一個水桶理由我搞錯了,所以才酌情減刑 但仍然有一項違規事實,再沒其他..請不要再加入更多的東西,除了讓我很 困擾外,也會增加小組長的負擔。在此,向小組長再次致歉。 : 版規(有無擴大解釋?見人見智) → 個人認定此人很壞 → 恨之入骨之描述 : 有沒有公私不分過頭了?見人見智 我個人對你沒好感,質疑一樣接一樣沒完沒了,除了讓我很生氣也讓我很困擾。 但不代表我的公告沒效力,更不代表我就不會依法行政。重申,小組長有一句話說得適切, "我認為你針對甚至挑釁板主群,因而訴諸板主權力",對你個人作出一些限制。打從開始 ,就不關你的事,你跳進來並無視我的警告,把板主的裁決當屁,不罰你板規就形同廢紙 好歹我也是管理一個板的板主,你不尊重板主的執法,直接在看板上違法抗爭,被罰是必然 你又何苦來著哉.. : 其中有兩篇被m起來(優文?) 以d版主如此偏見 他有可能不知道吧 我連那一個板主m的,為什麼而m我都知道,不是你文章寫得好,只是推到十推 當初的政策,就是十推以上就m,不問內容。老板友記性不太差的話,就記得 當初被m的同一人在這裡接連砲轟板主連違規的文章也m,等同認同違規,後來同僚就不再 m超過十推的文,跟mathbug有沒有關係,我就不知道。但沒想要根據事件本源申訴, 請別扯太多。 : 2. d版主也提到 : 《有人像mathbug這樣,歷年針對kmt板板主群,我也會考慮犯個小錯就判個極刑》 : 法律是這樣玩的嗎? 組務有這判例。對法官的裁決不滿,有上層法院可以申訴,但在法庭上不尊重法官的指示, 就會當場被轟出去,以及被起訴藐視法庭,。 : 我個人對d版主沒有特別偏見,根據以前在本版(politiclaw)與d版主的對話 你對我的確沒有特別偏見,根據你在這申訴的紀錄,你對kmt現任及卸任板主們同樣 "關心" 我知道你質疑的東西很多很多很多,但我不想在這賺文章數及P幣,請就此打住 請不要再加更多不相關的指控。除了讓我困擾,也會增加小組長的負擔。 再次向小組長致歉,在下又跳出來澄清一次,或者打從回應小組長的問題後,就不應該再理 申訴人的筆戰文,請原諒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5.176.250 ※ 編輯: dannyxx 來自: 221.125.176.250 (10/2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