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ing90 (執念最高強的強中手)
看板PoliticLaw
標題[轉錄][問題重貼] IA 板是否開始允許張貼體育消息?ꤠ…
時間Mon Nov 3 22:08:51 2008
※ [本文轉錄自 IA 看板]
作者: chutzpah ()
標題: [問題重貼] IA 板是否開始允許張貼體育消息?或是僅限板主張貼?
時間: Mon Nov 3 22:01:14 2008
抱歉,因為這篇在未經說明違反任何板規的情況下被刪除,只好重貼。
※ [本文轉錄自 chutzpah 信箱]
作者: chutzpah () 看板: IA
標題: [問題] IA 板是否開始允許張貼體育消息?或是僅限板主張貼?
時間: Mon Nov 3 21:56:29 2008
很抱歉,因為 IA 板板主 going90 刪除了以下兩篇文章:
●18056
711/03 - □ (本文已被刪除) <judy20525> 已離題 by going90
11/03 going90 □ [問題] 版規執行一事
(以下分別簡稱為
文一與
文二),所以只好重新發文詢問。
如果因為這篇因為板主有保護特定人士的需求,而冠以「
蓄意鬧板」罪名浸我水桶,
我也只好很無奈地,用別的 ID ,換別的 IP ,重新張貼。
事由:
根據 IA 板
#18swg4D3,也就是板主 simmon989 所公告置底板規(以下簡稱
板規):
「
影視娛樂、體育競賽、名人私生活八卦、趣聞休閒、個人案例不影響社會架構
的國際事務是
不接受張貼的」
「板友犯規 都會給最多24小時的寬裕時間 使其做更正」
(另一位板主 going90,也推文「
保證依照版規執行判決」)
然而,
目前 IA 板
#193RiASW,這篇由板友 simmon989 所張貼的文章
「波蘭足協改選 企圖掃除足壇貪污腐化歪風」(以下簡稱為
該篇)
截至目前為止,依然完整保留;
相較板主對於其他有違規之虞的文章(例如本板
#1933eFXH 與
文一),
處理效率似乎不成比例。
而且本站的 PttFootball 群組裡面,至少 30 個討論區
如果今天本板
#193RiASW 「波蘭足協改選....」,要貼在
Eastern-Euro,UEFA.com,WorldCup ...等板,個人樂觀其成。
但是,今天 simmon989 選在自己當板主的板張貼,
還是自訂板規當中「
不接受張貼」的文章。
所以難免開始有以下疑問:
IA 板是否可以開始張貼體育競賽相關文章?
如果不行張貼,當我在
該篇與
文一當中的推文詢問後,
馬上警告或刪文即可;如果礙於發文者同為板主,也可以寫信解釋
(目前 simmon989 沒有未讀信件,我也只好當成連討論都沒討論吧)。
如果可以張貼,純就另一位板主 going90 在
文一當中解釋
討論波蘭體育現況與體育競賽
的報導不同。
(
板規當中沒有
的報導。
文一原文基於著作權,與保護 going90 言論暫時無法公開,備份在個人信箱)
問題來了,各國各項體育現況,每天可以張貼的項目,至少百篇
(光是足球,目前在國際足協(FIFA)註冊國家就有208個)
而且本站國際體育相關討論區,早已破百,所以我在
文二當中推文質疑:
如果 IA 開始對這類文章開放,我很願意多多張貼「同類型」文章,
開拓更廣闊的視野,板主覺得呢?
依照時間順序,板主 going90 在
文一當中回應:
如果有貼上來的必要無意見
但是在
文二的推文回應,卻又成了「
蓄意鬧板」?
(文章合不合板規,是用「猜測心跡」判定的嗎?
小弟在長期捐血 500cc後,顯然心地的善惡修為,還不如找個板主當,我很慚愧)
所以:為什麼兩位板主可以置個人喜好於板規之上,
以「
蓄意鬧板」回應欲貼「同類型」文章,但沒有板主權力的網友?
以上是我在
文一與
文二當中的推文質疑,
很抱歉由於當時 going90 馬上刪除,所以
文二的部份只能憑記憶。
順道一提:
IA 板
#18swg4D3 與
#18swPhO4 兩篇當中,
兩位板友 overwhelming 與 argon00 分別的疑問,
是不是懸了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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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歡迎推文或噓文,我保證不會因為看到不順眼的回答就刪除或是判定您內心的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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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42
※ 編輯: chutzpah 來自: 140.112.30.42 (11/0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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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42
→ chutzpah:請問這篇違反了哪條板規? 11/03 22:01
※ 編輯: chutzpah 來自: 140.112.30.42 (11/03 22:02)
推 going90:我已經請你到組務版了 你繼續貼 我會將你列為蓄意鬧版 11/03 22:02
→ going90:而且我是原文退文給你 我想 已經夠充分表達的建議 11/03 22:03
→ chutzpah:連個理由都沒有就指控我蓄意鬧板? 11/03 22:03
→ going90:我當時回的推文與我的意思經表達夠了 你不聽勸 不是鬧嗎? 11/03 22:04
→ going90:這篇 我只在保留 3分鐘有問題請到組務版訴我 謝謝 11/03 22:04
→ chutzpah:您當初率先自行刪除的討論, 我還有保留部份, 現在我對 11/03 22:05
→ going90:且我事先原文退回給你 才刪除了 充分保證你應有權益 11/03 22:05
→ going90:那篇討論我有保留在暫存 你有需要 我能轉達 11/03 22:06
→ chutzpah:板務有疑問, 沒有人身攻擊, 您有何權利說我鬧板? 11/03 22:06
→ going90:將別人的文章 整個模糊掉焦點 我不能刪除嗎?? 11/03 22:06
→ kpier2:視同"已與版主溝通但沒共識" 去組務版吧! 11/0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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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2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