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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a64 (淳樸商人)》之銘言: : 1:是版主你本人提出"提及他板事務",那請問證據以及證明在哪? (1)前案(Policy版2113篇之公告案件): 精華區z->7->1->2 推 supa64:可以廢啊(看著現在PTT軍事版) 精華區z->7->1->3 不要拿MRZ那套以為很適用 (註:MRZ為ptt軍事版版主) (2)本案(目前於Policy版2271篇): 這樣才可以看其他版的人鬧笑話不自覺 (3)依Policy版版規: 爭吵、提及他板事務、追究板友發文意圖、指稱質疑板友投票傾向 攻擊不特定者 之發言 板主可即時收於精華區刪文區後,不告知刪除 以及第2113篇之公告內容: 不管是基於任何理由, 本版不歡迎提及他版事務, 即使是做為例子亦然 一般來說勸告之後版友都會自行改善 如果勸告無效, 警告累積之後才會給予水桶處份 因此視supa64為累犯且勸告無效 警告累積之後兩案併罰給予水桶3日處份 文章鎖文24小時後刪除 由於事證明確 此後除非小組長要求, 我不認為有回覆的必要 以上 : 2:看不懂文章我簡單1句話:干我啥事,你自己不問沒邏輯,與我何干? : 3:實事求是,你今天有提出水桶我要的是證明結果你給我甚麼?上次軍訓篇我已經很客氣不 : 太想回後面部份,照態度是版主分析判斷錯誤導致"個人自由心證"做出裁定. : 那本人發的這篇題問就直接問了你回答甚麼?那照你文字解讀我可不可以解讀成"版主只需 : 自由心證,版規的裁定與判斷與心證衝突以心證為主"? : 我只要1句答案,你說的提及他板事務證據在哪,我提及哪點,跟哪版衝突,結果答案是甚麼? : 如果是這樣裁定,那意思就是PTT的政治群版主只要自由心證,版規不需要遵守?只需要表面 : 嚇唬人? : 第1次我很客氣當作沒看到,這次我要該版版主對於上次以及這次的提告給予正式而且正當 : 的答覆,完完整整的把理由跟證據呈現,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159.235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5 (01/12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