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發文者可刪除推文且只有發文者能刪除文章推文,所以推文保留與否要看發文者的意願
: 這是站方的設定,所以我認為這可解釋成站方將是否要保留推文的權力賦予作者
: (修推文的部分先不討論)
這方面我持反對意見,
程式設定的單純現況並不能作為證立管理上規範內容的惟一基礎。
相關的議題在BM板已經有過討論,我的意見和當初沒有兩樣,
如果需要的話我再把那邊的東西貼過來。
這邊只簡單的說我自己當時所下的結論:
推文是推文者的言論,
並不因附在文章下面就變成原文作者的所有物,
就像原作者雖可編輯文章但並非所有編輯文章功能可以達到的效果都容許一樣,
(例如編輯他人推文就很明顯的在整個站都不被容許)
刪推文是刪掉別人的言論,並非不經管理者介入就可以做的事情,
既然就連擁有管理權限的板主也不能任意刪除使用者的文章,
把判斷言論是否容許存在與否的權限交給個別使用者去行使在邏輯上顯有問題。
不過,既然站方對此一直遲遲都沒有正式表示意見,
(事實上也一直有建議從程式上著手,把推文跟文章分離,
這樣進入編輯狀態時就不會自動變成可以刪掉推文,
只是這個工程太大所以一直沒有人下去做而已)
我建議對於刪除推文一事交由各板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
: 就這點來說,我很難認同作者刪推文後反需遭處分一事之合理性
: 雖然不認同這作法,但大概知道該板規訂定的原意,所以暫不強求板主更動板規
: 不過我也有個比較兼顧各方權益的想法,麻煩板主考慮一下我的提議
: 若板主因為政治類看板常見的惡意刪推而制定該板規
: 建議板主同時也增設板規以避免另一個常見的現象:推文挑釁或推文大戰致使作者不快
: 同時麻煩板主將認定推文挑釁或大戰致使作者不快的認定標準放鬆
: 在保障推文者推文權益的同時,也請尊重文章作者不受惡意或無意義推文騷擾的權益
2.2不符板旨之文章或推文
B.雖未達前揭直接刪除之程度,但因文章過短、內容挑釁或含有不雅用詞、
使用群體攻擊用語或政黑用語,或有其他妨害理性討論之情形者,
負責看板經營之板主得提醒注意並要求改善。
推文內容視同文章受板規之規範。
拒不改進者得由負責管理板面秩序之板主公告列管,並視情形處以劣文及水桶。
以上是本板板規對相關事宜的處理規範,
以本件而言,l板友的申訴已由eunacat板主處理完畢(#19U-hmEk (DPP))。
特說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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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我絕對不要!大眼睛的人這麼說。好啊,我們來交易
吧!大嘴巴的人這麼說。他的庭院很快變成美麗的花園。大眼睛的人好窮好窮,肚子餓得
不得了。大嘴巴的人每天都快樂得不得了。每天都吃花園裡的果實吃得飽飽的,所以沒有
發現他的花園很快就枯萎了。大嘴巴的人在他那再也不會開花的庭園裡,張開他的大嘴哇
哇大哭,低聲說早知道不要和惡魔交易就好了。大眼睛的人好餓好餓,快餓死了。眼淚一
滴又一滴地掉下來,低聲說早知道和惡魔交易就好了。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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