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你的疑問
(1) 有關mstory的案件
第一次 精華區z->13->21 對人不對事 警告並刪文
第二次 精華區z->13->22 使用腦殘一詞 警告並刪文
這是兩次不同的犯規
第二次他使用腦殘一詞所形容的對象是"公投", 並非對人
因此無法認為他無視第一次的警告
(2) 有關你的案件
Policy版2354(#19bcuaLp)推文
推 YHLYHL:不會啊,馬英九現在執行的633就是無能者掛一掛就達到了 02/15 00:16
→ YHLYHL:你沒有辦法活下去,是你的錯,又不是馬英九的錯。所以人殺 02/15 00:17
→ YHLYHL:一殺,馬上3萬鎂達成,多簡單,年薪低於100萬者處死刑 02/15 00:18
→ YHLYHL:3萬鎂馬上達成了。 02/15 00:18
"人殺一殺,馬上3萬鎂達成" "年薪低於100萬者處死刑"
明顯為政黑式言論
因此h版主給予警告, 但因為是推文故無法刪文
所以沒有什麼雙重標準的問題
同一種犯規經警告後再犯, 就是視為勸告不聽, 直接水桶
而你和mstory目前都還只是警告階段, 並沒有真正的處份出現
我不知道有什麼需要抗議的
如果你想爭的重點是你連警告都不應該接到
那請你看看上面你自己的言論
再來告訴我你為什麼不應該接到警告
最後, 你被刪的兩篇抗議文都在精華區有備份, 底下也都有我處理的推文
所以你並沒有無故被刪文
以上
※ 引述《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之銘言:
: 我也發了一篇文章,請問政策版版主的標準在哪,結果他也刪文不回應,所以請你們處
: 理吧,我剛剛又再發一次文了,不知道他會不會又刪一次,不回應,如果這樣,那就要
: 再請你們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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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5 (02/16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