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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的疑問 (1) 有關mstory的案件 第一次 精華區z->13->21 對人不對事 警告並刪文 第二次 精華區z->13->22 使用腦殘一詞 警告並刪文 這是兩次不同的犯規 第二次他使用腦殘一詞所形容的對象是"公投", 並非對人 因此無法認為他無視第一次的警告 (2) 有關你的案件 Policy版2354(#19bcuaLp)推文 推 YHLYHL:不會啊,馬英九現在執行的633就是無能者掛一掛就達到了 02/15 00:16 → YHLYHL:你沒有辦法活下去,是你的錯,又不是馬英九的錯。所以人殺 02/15 00:17 → YHLYHL:一殺,馬上3萬鎂達成,多簡單,年薪低於100萬者處死刑 02/15 00:18 → YHLYHL:3萬鎂馬上達成了。 02/15 00:18 "人殺一殺,馬上3萬鎂達成" "年薪低於100萬者處死刑" 明顯為政黑式言論 因此h版主給予警告, 但因為是推文故無法刪文 所以沒有什麼雙重標準的問題 同一種犯規經警告後再犯, 就是視為勸告不聽, 直接水桶 而你和mstory目前都還只是警告階段, 並沒有真正的處份出現 我不知道有什麼需要抗議的 如果你想爭的重點是你連警告都不應該接到 那請你看看上面你自己的言論 再來告訴我你為什麼不應該接到警告 最後, 你被刪的兩篇抗議文都在精華區有備份, 底下也都有我處理的推文 所以你並沒有無故被刪文 以上 ※ 引述《YHLYHL (戰神是唬爛王!)》之銘言: : 我也發了一篇文章,請問政策版版主的標準在哪,結果他也刪文不回應,所以請你們處 : 理吧,我剛剛又再發一次文了,不知道他會不會又刪一次,不回應,如果這樣,那就要 : 再請你們處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159.235 ※ 編輯: nightcatman 來自: 163.1.159.235 (02/16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