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照我在#19iwaQDa的標準,當時khan使用的措詞更加惡劣,但基本上我依然是
沒有做出任何的判定,他的水桶來自於另外一條違規。所以我不認為有雙重標準之議。
發言尺度本來就放寬很多了,除非有明確辱罵的情況,否則我通常不會
抓的非常緊。
以這次r板友的發文來說,較具爭議的該是這一句:
mjh你知道嗎?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基本的疑問句,而且不牽涉到對人的侮辱的情況。
2.他的第二個檢舉,我認為這邊我不應該做太多的辯駁,
就有請小組長認定了。
3.關於本次申訴我想講的就是這樣了,如果小組長認為我有哪些說明不夠詳盡的
我會盡快做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0.101
※ 編輯: FENOR 來自: 61.224.70.101 (03/18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