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與L大案子無關 只是剛好想到過往的歷史
話說古早以前 最早開始有刪文爭議的案子
好像是從扁版開始的
那時政討區以及這個版還鬧得很大
大家吵得很兇 版主到底可不可以刪文
後來的判例就是 刪文乃版主之職權
除非很誇張的 不然組務一概不過問
所以後來那個現在當記者的前版主 就有權刪文章
之後的各版版主也就很善用這項職權
不過這個標準也運用到所有的政討區版
所以也就沒有所謂針對某政黨不公平的爭議了
好古老喔 去爬文應該還有很多案例就是
以後應該可以來個政討區的歷史討論 應該很有趣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為何五月中旬刪除我的文章,請說明理由。
: 另外,你於下列時間:May 31 11:09:52 2009
: 公告:
: 這是一個針對雙方的板務公告,也是一份針對雙方的劣文宣告
: 日後請雙方離對方的文章或推文遠一點,別互相回應,也不要發
: 表任何影射對方的談話
: 對方又在下列時間推文:
: 唉,算我倒楣。我當初只是沒有想到他會搞這種敢做不敢當的行為。
: 你對這句話的判決是:
: JanChang的第一第二句推文(合併成上面那一句)
: 是因為要跟我討論為何他的檢舉不被受理,所以該公告不適用
: 請問他那一句話是在跟你討論嗎?是在問為什麼嗎?
: 有不滿意而要求重新審視之意嗎?
: 顯然沒有,反倒是又藉機放話。
: 若我該被浸水桶,請對那一句話一併做處置。
: 我在大街上說某人說謊連篇,某人是誰我一個字都沒提。
: 請問這樣某路人甲可以據此檢舉我妨害名譽、人身攻擊嗎?
: 更何況,即便我不認為那樣構成違反板規,
: 我後來還是刪了那一段,不想再吵這個。
: 你應該看的出來我的用意。
: 結果你公告之後,他又冒出一句"敢做不敢當"。
: 然後我回了之後,竟據此判我一個月水桶?
: 若我該被浸水桶,請對那一句話一併做處置。
: 並請說明為何五月中旬刪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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