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jh (FR是貪生怕死之徒)》之銘言:
: 這篇就是larusa以板主身份
: 嚴重違反一過一罰的板規
: 所以kmt板主群在告訴板友
: 一位板主的裁決可被另一位板主追加或推翻
: 這種板主根本就是不適任
: 只會以主觀與情緒對特定板友做找砸式的懲罰以滿個人的私欲
: 公器私用之事 莫過於kmt板主群為甚
講求時效 板主都是獨自處理板務 這先講在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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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第四行提的追加或推翻對照本案
首先 本人在公告下面加註的是事實
因為你曾因為違規被本人發公告禁言 因此本人很清楚你過去曾經被禁言
而F板主或許沒注意到這一點 因此本人推文提醒
本人沒有在你這次的案件去追加你哪一條違規吧 所以追加一說不成立
而本人也沒有在本案推翻F板主對你人身攻擊的指控
板主提醒另一位板主在執法上的盲點是常有的事
因此請你要根據事實說話
再持續使用不實指控來作為辯護手段的話 本人會建請小組長採取必要的措施
另外可否麻煩小組長處理一下mjh的暱稱問題
在KMT板 mjh近日並無發文紀錄 因此也沒有被劣文的問題
但其在本板進行申訴 還是繼續使用具爭議性暱稱
這點對F板主來說 可能會導致F板主有不舒服的觀感
以上
沒有其他問題的話 就靜待小組長處理了
: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 簡單的說一下我的理由,就是他對我的人身攻擊,
: : 我認為已經足以成立了。所以才對他做出處理,
: : 不管對誰處理都是一樣的。
: : 理由就是很直接了當,和他所控訴的濫用權限毫無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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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rusa 來自: 59.127.143.244 (08/19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