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8月20的水桶你現在才來申訴會不會晚了點?這個申訴我不受理
: : 至於水桶解禁的部份,目前我雖然希望,但不強迫板主主動解禁
: 請問你版上有說受理時間限制嗎?
: 如果有 麻煩告訴我在哪?
: 如果沒有 我還在水桶中 可以不受理嗎?
1 如果你非得要得知我對該水桶的看法:
申訴人意圖使用諧音影射的手法,但該詞被板主解釋成申訴人任意取綽號。
板主解讀部分可能有爭議,但我認可板主作法。考慮到閣下在該板的發言紀
錄以及在本板針對該板的程度,我認為閣下毫無在KMT板討論之誠意,因
此我贊成板主大幅壓縮閣下在發言時可運用的彈性空間。所以若閣下在被禁
言後即刻到此申訴,我的判決也會是這次板主的處置還不需要我來干預。
2 如果你堅持要我受理關於板主惡意不解水桶的申訴:
閣下從被KMT禁言到來此申訴的這段時間內並非完全未上站,但卻遲了將
近一月才來尋求我的救濟......先假設閣下有理,板主們理虧,我該判閣下
勝訴,若此例一開,以後每個使用者都可隨時為了古早古早以前的水桶到此
申訴,誰有那份空餘時間陪你們這樣搞?不考慮孰是孰非光是現實因素就足
以讓我拒絕受理這種後患無窮的申訴了。而且你的水桶並非毫無轉圜之處,
只要寄封解禁信就解決的事情,你卻寧可浪費時間到此與板主纏鬥也不願敷
衍一下,隨便打幾個字要求解禁。我認為你是項莊舞劍,針對板主的意味遠
大於對自己發言權的訴求,所以我先前不受理。
3 小組長對此事的結論:
即使當事人死都不願寄解禁信,但鬧到這程度,我想板主群對此事也都應該
知情了。除此之外,雖然KMT板有相關版規,但板主也還是有定期主動整
理水桶名單的責任,既然申訴人的水桶已遠超過應該承受的期限,麻煩板主
群在三天內解水桶。然而本板跟小組長都不是可以讓使用者或板主拿來彼此
互鬥的道具,因此對於這次的事件,小組長將之視為另一次的找碴式申訴,
請板主跟使用者自己注意紀錄的問題。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3.46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59.115.83.46 (09/22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