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訴人:BaseBlessed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houkoferng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及其所在看板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houkoferng宣稱之"意識形態無限上綱"及"對板主進行不當的恐嚇"。
認定或處分之內容:水桶三天,禁止發言。
認定或處分之所在看板:Policy政策板。
四、不服之理由
本人近日參與Policy板關於進口美國牛肉政策的討論,以理性的方式發言,從沒有發表
過情緒性字眼或人身攻擊,甚至所有的論點都註明出處,有憑有據,可說是以近乎發表
學術論文的方式來發表文章,卻被houkoferng誣指為"意識形態無限上綱",並一而再、
再而三地威脅我要我"移駕"。我請他不要隨意動用板主權力來警告或箝制言論自由,否
則會向站長報告此事,結果houkoferng就以"對板主進行不當的恐嚇"為由,將本人設定
為水桶。由於本人未曾於PTT提出申訴過,因此當初發言時不清楚申訴的流程必須先透過
向群組組務申訴,申訴不成後再向站方申訴,否則站方可能不予受理。然而,即使我向
站長報告此事,也應該不足以構成houkoferng處份本人"水桶"之充分與正當理由。這就
好比,如果人民有冤屈,可以報警或向法院提告,但這不表示人民不能寫信向內政部長
或總統報告。
由上可知,houkoferng已濫用其擔任本站Policy板板主的權利,他甚至說出PTT不需要"
全盤民主政治"這樣的話,還說向站長報告就是剛好落實我用政治手段來無限上綱,可見
其民主素養恐怕也不適合擔任本站Policy政策板板主一職。
在資訊發達的民主時代,網路論壇作為民眾普遍參與意見交流的平台,實已具備公共領
域之性質。當然,網路論壇管理者有其一定的職責,但其職責之基本精神應在於維護論
壇討論進行之順暢與熱絡,而非將其職責作為過濾與箝制進而破壞言論交流的工具。憲
法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言論自由,任何國內法皆不可與之牴觸,否則無效,遑
論網路論壇管理者之個人行政命令。houkoferng以板主身分屢屢以不合理之藉口警告本
人不要在該看板發言,企圖令人心生畏懼進而不敢發言,最後甚至直接濫用板主權力取
消本人在該板發言的能力,構成剝奪本人言論自由之事實。如此作為,不僅違反本站之
精神,而且已違反我國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
有鑑於此,懇請裁決並做適當處置,以昭PTT公信,謝謝。
五、所附證據
PTT站Policy看板下列編號文章:
3556、3564、3565、3566、3567、3568、3573、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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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67.243
※ 編輯: BaseBlessed 來自: 219.71.67.243 (11/05 11:04)
※ 編輯: BaseBlessed 來自: 219.71.67.243 (11/06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