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文章是否適合看板板旨:
這是板主的職權,如非情節重大,組務不介入。
2 該水桶是否適當或過當:
就程序而言,組務已到政策板精華區查詢過該板板規(Z-6-1),也看過板
面上的板規公告 #17dh9GmW,板主引用板規中發文毫無與政策相關的部份不經警
告直接楚罰申訴人,程序上並無不當。但就水桶原由而言,板主在 #1AyYM0hD以
恐嚇版主為由來禁言,組務認為非常不妥,麻煩立即解除水桶,日後請避免做出
這類判決。
板主在 #1AyFT6b6的發言或許有人認為板主是參予討論,但申訴人認為是板主以
板主的身分針對申訴人文章發表板務上的意見。自此開始兩人間的爭論焦點除了
原本的討論內容之外亦多了對板主行使權力義務的認知差異。後來板主以申訴人
的「報告站長」一辭來認定申訴人恐嚇板主,但組務無法認同這種看法。組務認
為這只能算是申訴人欲向上申訴,但卻搞錯申訴層級,板主無須過度反應。使用
者在對看板(/小組/群組)管理者的裁定有異議時本來就有依站規逐層向上申
訴之權力,這種話不該被視為是對管理者的威脅。
3 組務對於使用者在組內看板對板務發表討論時板主該如何應對的看法:
板主可與使用者在有限篇幅內討論板務,亦可拒絕與使用者在板上交流交流,直
接請使用者到此發言。除非有使用者到此申訴且組務認為有討論之必要,組務從
不要求板主一定要與使用者交流意見。但當雙方開始認真的討論,請別討論到影
響情緒。真無法達成共識的話板主可以請使用者移駕他板,使用者亦可依站規層
層申訴。
4 組務方對於板主的定位:
看板為批踢踢站方提供之討論平台,各階層組務人員依站規將看板經營權授與依
站規取得該權力的板主(Board manager)。板主以發表在該板的
板務公告為自身與參加討論的使用者間所訂立的契約,並將此契約(板務公告或
板規)當成對看板事務下判斷作考量時的核心價值。該契約(板務公告或板規)
並非神聖不可更動,但在修正或新增板規時不該有前後自相矛盾的情形出現。自
此看來,板主在看板上的定位與其說是國家的統治者,更接近於公司的經營者。
板主要採取何種經營方式,應由板主群自己自行決定。組務這邊只要求幾件事:
各板不得惡性競爭;勿違背成文組規或小組政策;板主不得違反自己看板的板規
以及板主不得過於雙重標準。除此之外,只要板主能將看板經營好,組務不干預
板主的經營方式。因此對於不需要全盤民主政治這句話......組務無異議。
5 但組務要引用政策板精華區Z-6-1的兩段話,請雙方考慮一下日後是否可以
避免類似衝突重演:
------------------------------------------------------------------------
當然也歡迎全國性、國際外交、體制制度改革、文化路線 之政策探討
但 需符合規範、理性、並與選舉、政治支持適度脫勾
。可提及個人對政策之偏好 與 對政策背後之價值觀之偏好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並充份討論之 否則請移往政治、政黑板
------------------------------------------------------------------------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6.246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61.216.16.246 (11/07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