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不算恰當的比方,某人在擾亂社會秩序的同時還殺了人。
法官會只按擾亂社會秩序罪來懲戒?而不追究其殺人罪?
erichuangtw使用的 "宅男",“滯美孬”,“小孬”,“孬種”,無端問候網友父母
這里面任何一條,在兩岸版都有現成和極其近似認定是PA的判例,創造這
些判例的MAFA,心里應該非常清楚。
你的和諧理念并沒有錯,但不應建立在對惡意違規的人綏靖上。
另外大家都不是天真的孩童,對已申訴證據確鑿的嚴重人身攻擊行為都不糾正懲戒,怎么
可能會有人去相信你將來的“十之八九"?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CrossStrait版版主MAFA嚴重PA不處理
: 時間: Sun Mar 21 14:22:11 2010
:
: weekstop兄,是這樣
:
: 本次判例根據的是版規:
: a,輕微幹擾本版秩序,直接刪文不備份,版面秩序良好不設水桶,
: 如果不好一律水桶三天,本類主要是一些不處理版面也不會很惡化的
: 違規,比如偶爾一行文,某些無關文,某些諷刺文。
:
: 本次erichuangtw以“小孬”一詞攻擊諷刺這點我們是沒有疑問的。
: 但這次因兩造表現得都比較理性克制,
: 經我們討論,此次對版面不造成較大影響,警告後mafa不追加判罰。
: 當然,如果此類詞匯下次再被e大F大等故意使用來針對或意圖激怒week兄,
: 十有八九我們是會將其水桶的。
:
: 我們版務組的判罰標準討論見兩岸版精華區 z-3,
: 請week兄參考並給些意見。
: 多謝。
:
:
: ※ 引述《weekstop (weekbee)》之銘言:
: : “只是這次判定不需要水桶7天”的原因是什么?
: : 既然你明知道按現行版規,“這些詞語是不合適的”。
: : 你也知道所謂“調整尺度”以后,這些詞語依舊還是會被水桶的。
: : 事實上,Weller只是警告吵架,并沒有處理人身攻擊部分。而你是負責處理相關人身
: : 攻擊投訴的。不需要推卸責任。
: : 另外我壓根沒有興趣去研究你的版規,因為所謂版規,在某版主的眼里,需要用的
: : 時候就是遮羞布,不需要的時候,連擦屁股紙都不如。不是嗎?
: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 weller版主上任後﹐他的要求較為寬鬆﹐
: : : 所以正在調整尺度﹐以後可能會寬鬆一些﹐
: : : 但weller和momott會有很多警告的公告﹐以前我基本不發警告﹐
: : : 直接選擇放過或水桶7天。
: : : 另外﹐你這麼研究版規是沒有意義的﹐
: : : 這些詞語肯定是不合適的﹐隻是這次被判定為不需要水桶7天﹐
: : : 如果你理解成以後這種發言都合規了﹐而一直使用﹐
: : : 那在版主警告後還是可能水桶或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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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8.4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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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ekstop 來自: 173.140.24.18 (03/22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