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證據如此確鑿之下,小組長還是一味官官相護,維護版主而不是網友利益,
那就煩請告知下一級投訴版面。
謝謝。
另外不要扯到所謂將來用詞問題,一直是在投訴對Erichuangtw PA警告處分過輕,
要求追加禁言處罰。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兩岸板板主先前已針對「雙方爭吵的部份」加以處分。但你的訴求是對方在爭吵時
: 嚴重挑釁,板主應針對這些用語施加更進一步的處分。所以問題爭議點在於你認為板主
: 處分輕重不一。先前板主群已在此回答自己的判決依據,我也覺得沒有重新追加處分的
: 必要。
: 在此順便說明板主可以用哪些動作來處置使用者的不當言行。板主可在板上用刪文
: ,發公告命令使用者就此打住,直接禁言或發劣文等手段來當成控制看板秩序的工具。
: 刪文是最常見,同時也是最不會被小組長干預的管板手段。除非過於明顯的雙重標
: 準或打壓言論,小組長不受理關於刪文的申訴。警告或水桶只有在過於明顯的雙重標準
: ,針對意味或明顯違反看板自訂板規時才會被小組長要求修正或撤銷。至於劣文....這
: 是小組設限最嚴的管板手段,板主必須先在板上發文公告,在使用者再度違反之後才能
: 將「使用者在劣文宣告出現之後所張貼的違規文章」設劣文。
: 以此次申訴為例,我認為已有板主針對推文爭吵的部份作處置(發公告)。在使用
: 者到此申訴時板主也到此做出我沒意見的說明。我就沒有干預這次判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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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在板上使用那些人身攻擊詞彙。所以如果日後有人因依樣畫葫蘆
: 而受罰,我不處理相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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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ekstop 來自: 174.71.103.181 (04/04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