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發爭議的那篇已經不見了,我只看到申訴文裡的附件1,先陳述我的意見:對於
刪文部份,我不干預,也不認為板主有道歉的必要。但請板主在m文或刪文前先考
慮一下,這個動作是否會讓部份板友認為板主明顯雙重標準。
2 板主處分違規使用者的手段包含刪文,然而使用者被刪文卻不一定等於被板主處分
,板主在整理板面時的刪文動作就是個很明顯的例外。而某文被刪是否是因為板主
要處分使用者的部份主要還是由板主認定,若非事情搞太大或板主太明顯雙重標準
,小組這邊不干預板主刪文。目前這件事僅止於單一個案的程度,我還沒有必要介
入。不過我再度聲明:因為刪文也能當成處分使用者的手段,還是請板主們在刪文
前先考慮一下,刪或不刪會否讓人覺得板主雙重標準。
3 通常被m的文章代表該文有一定的水準,或是板主認為板友們有必要注意到這篇文
章(註1)....說是這麼說,但站規組規都未對哪種文章該被m搞出個標準來,所
以大多還是以板主認定為主,不過看板管理者還是應該為看板的討論品質做好把關
工作........
4 關於板主群在判決時出現紛歧的部份,雖然板主群已有共識,但我必須告知板主群
:「我反對出現追加判決的情形」。如果板主群未針對某板友的違規下定論,在意
見紛歧時要從輕,從重,加總除以三或開根號乘以十,我都無所謂,只要有個不違
反板規的最終定論出現就好。
但若在板主依板規下判決後卻有其他板主異議時,我只接受板主群經討論後決定減
輕或維持原判的改判結果。即使板主群後來才發現某違規適用於另一個罰得更重的
板規,亦不得改判。講白一點:沒注意到可引用這條板規是板主自己失職,就算真
要抓個人來承擔後果,也應該是板主(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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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這並非百分之百如此,無神論板以前的作法是用m文來當成板主已看過此文。而
文章優秀與否是由板主是否將此文收入精華區來認定,因此該板以前常出現板上
所有的文章都被m的壯觀畫面。
註2 考慮到板主乃義務性的無償工作,本組通常不因誤判來追究板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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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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