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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發爭議的那篇已經不見了,我只看到申訴文裡的附件1,先陳述我的意見:對於   刪文部份,我不干預,也不認為板主有道歉的必要。但請板主在m文或刪文前先考   慮一下,這個動作是否會讓部份板友認為板主明顯雙重標準。 2 板主處分違規使用者的手段包含刪文,然而使用者被刪文卻不一定等於被板主處分   ,板主在整理板面時的刪文動作就是個很明顯的例外。而某文被刪是否是因為板主   要處分使用者的部份主要還是由板主認定,若非事情搞太大或板主太明顯雙重標準   ,小組這邊不干預板主刪文。目前這件事僅止於單一個案的程度,我還沒有必要介   入。不過我再度聲明:因為刪文也能當成處分使用者的手段,還是請板主們在刪文   前先考慮一下,刪或不刪會否讓人覺得板主雙重標準。 3 通常被m的文章代表該文有一定的水準,或是板主認為板友們有必要注意到這篇文   章(註1)....說是這麼說,但站規組規都未對哪種文章該被m搞出個標準來,所   以大多還是以板主認定為主,不過看板管理者還是應該為看板的討論品質做好把關   工作........ 4 關於板主群在判決時出現紛歧的部份,雖然板主群已有共識,但我必須告知板主群   :「我反對出現追加判決的情形」。如果板主群未針對某板友的違規下定論,在意   見紛歧時要從輕,從重,加總除以三或開根號乘以十,我都無所謂,只要有個不違   反板規的最終定論出現就好。   但若在板主依板規下判決後卻有其他板主異議時,我只接受板主群經討論後決定減   輕或維持原判的改判結果。即使板主群後來才發現某違規適用於另一個罰得更重的   板規,亦不得改判。講白一點:沒注意到可引用這條板規是板主自己失職,就算真   要抓個人來承擔後果,也應該是板主(註2)。 --- 註1 這並非百分之百如此,無神論板以前的作法是用m文來當成板主已看過此文。而    文章優秀與否是由板主是否將此文收入精華區來認定,因此該板以前常出現板上    所有的文章都被m的壯觀畫面。   註2 考慮到板主乃義務性的無償工作,本組通常不因誤判來追究板主的責任。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