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ang (最强の拳)》之銘言:
: 某板臺灣人檢舉大陸人,板主不一定受理,不然最多是警告;
: 如果大陸人沒檢舉的,板主反倒會「公訴」,而且鐵定水桶,真是有夠感心。
: 怪了,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勒,
: 深入敵後的是我不是你,有必要當事人還沒檢舉就自己搶著自發公訴輸誠嗎?
: 板主們請再接再厲,自主自發鎮壓反革命,感動大陸人,
: 讓更多大陸人喜歡上批踢踢,感受到臺灣人的好客熱情與善待外人。
1 你是要申訴雙重標準嗎?如果是,請發篇正式點的文章,列出具體事證來。我會
請板主出面說明處理原則。如果只是想發表對板務的意見,請直接點名是哪個板
,用詞不要那麼酸,我會以討論篇幅有上限為前提下讓諸位在此討論。至於這種
單純發表自己不爽的東西....請到生活群組裡心情小組之中的看板發表。這裡是
讓使用者申訴板主不公或是討論組內看板事務的地方,這種文章不適合在這邊出
現。再貼相似的文章,輕則水桶三天,重則劣文一篇。
2 關於板主應該主動或被動處理看板違規言論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板主有義務主動
處理犯規的言論。但考慮到強制要求板主主動處理所謂「不當」的言論時板主跟
小組長在看板分層管理原則及認定標準上容易產生衝突,我不強制要求板主這樣
做。不過目前組內處理違規言論比較被動的看板都會在置底區放置一篇供使用者
檢舉用的文章。板主放了這樣一篇文章,也常常檢視文章裡的檢舉,而且也沒有
使用者到此檢舉處理不公,我就不會再多做要求。
3 你的訴求重點應該是兩岸板板主群對兩岸使用者在違規時通常會偏袒某方。如果
是這樣,請列舉板主群如何輕判或不理事關PRC使用者的檢舉,並將ROC使
用者發表類似言論後卻被重罰的事件列舉出來當事證即可,其他的話就不必多說
。原文備份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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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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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