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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1.我看不到有問題的那篇文章,所以也無從著手,麻煩honkwun板主到此說明 我已收到honkwun板主寄來的信件備份,信件中表明申訴人自己也是哪個部份出的問題 關於出問題的部份,看完信件及綠黨板的板主文章後,我認為板主處置並無不當之處 我不介入這個水桶一月的判決,如果申訴人有問題,請直接到群組試務板申訴 : 2.我曾在PoliticBM板#18-f_Xia請各板板主在刪文前先備份 : 雖沒有硬性規定各看板必須在何時全面實施,但既然綠黨板有一犯就水桶一月的的規定 : 為防爭議產生,也為了減少我處理申訴的困難,即日起刪文皆請先備份 : 請綠黨版板主群在三天內到此回文,告訴我各位已知道我的要求 等到這幾天還未等到板主群的回應,我會把刪文必先備份的要求寄到板主群的信箱 : 3.請問Trunicht:所謂的要申訴卻要先向另外一位一般使用者談過才行是怎麼回事? 我是因為這句話才要求板主出面澄清: ("向一位未在該板擔任管理職務的使用者溝通才受理申訴?") 在我看來,板主應該由自己來判定是否處理使用者或怎麼處理使用者的違規 而申訴人的話給我一種錯覺:板主要看太上板主的意見(或心情)來決定是否要改判 但在看完honkwun板主的解釋之後,我可以接受這個說法: (取得被冒犯的板友的諒解或原諒後,可以考慮減輕水桶期限) 所以關於這個部份,我認為板主的作法沒有讓我插手的必要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