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
被劣退的文章 是開始於劣文宣告之前 結束於宣告之後
本人發文完畢 轉本人發文於本人信箱後 逕自前往它板
並無看到相關公告事宜 也無法察覺當下有針對本人的公告
對於此一誤判 希望能解除劣退紀錄 改將文章回復並鎖文
另轉上信件紀錄以供說明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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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jh (Pandora, been opened)
標題: [申訴] 兩岸板 劣文預告在文章寫作之時發出
時間: Sat Apr 2 02:05:43 2011
※ [本文轉錄自 mjh 信箱]
作者: momoTT (momo)
標題: Re: 關於劣退
時間: Sat Apr 2 01:46:33 2011
你可以直接去申訴
※ 引述《mjh (Pandora, been opened)》之銘言:
: 在我前去組務申訴前
: 我希望你能先看一下時間先後順序
: 文章開始於你公告之前 結束於你公告之後
: 我發完文章 就前往其他板面也沒多看
: 一直到收到劣退通知
: 畢竟 我總不能在你都把文章收在精華區後
: 還能那樣寫出一篇新的文章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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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 執行權力的細膩度 還是要多講究
: 我不想浪費彼此的時間在這種無謂的申訴上
: 如果我前去申訴
: 因為 有更重要的事 需要你去說明在組務板上
: 我言行一致 對於 貴國討論串一事 要求你先做公開說明
: 而板友們的意見 也都該如實轉到組務板
: 等說明與討論都充分了 再看要怎麼走下一步
: 先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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