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fa (^@@^)》之銘言:
: 不好意思﹐本次討論串﹐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
: 你說明以前的討論有什麼偏差。
: 另外你給我的短消息也沒有說明這個偏差﹐
: 如果是我看漏了﹐麻煩再強調一下﹐謝謝﹗
本版討論串前三篇,我已分析與說明禁止「貴國」一詞所產生的問題,
並綜合整理如下(參見本版編號 6603 文章):
(1) 從法規本身來看,此規定無論在「可實行性」、「明確性」與
「公平性」上,仍存在許多難解之處。
(2) 從歷史上看,針對禁用「貴國」一詞之規定,版上過去屢屢發
生爭議,而且造成版友與版主之間發生爭端。
(3) 從此詞彙的性質來看,未來使用者仍然可能誤觸文字法網。因
此有非常高的可能性,此規定會再次發生爭端。
(4) 從效果來看,禁用此詞並無法達成原本以為的效果。
並且,我也提出三項解決方案,分別以「上策」、「中策」與「下策」區分。
之所以分為上、中、下策,主要是以減緩未來爭議為目的,同時
也盡可能減少版主所耗費之心神。敬請版主參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88.165
※ 編輯: artyman 來自: 203.70.88.165 (04/0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