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3 關於申訴人提到在看板受辱罵的部份,請當事人在受罵而板主不理時來申訴,我會
: 督促板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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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再晚也不要超過一星期,超過的話我會認為當事人在當時已放棄捍衛自身的權力。
作者 weller (weller)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IA板#1FAFC3zz
時間 Mon Feb 20 12:50:5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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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知道雙重標準本來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不過還是列出來吧
推 weller:1.我身邊沒有親友被共黨迫害。2.我不是5毛 02/01 21:32
→ weller:3.某人罵人是走狗,屬于人身攻擊,請某g過來水桶 02/01 21:32
已經超過一星期了,下次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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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回一篇因此編輯回覆請見諒。
當事人在02/01認為自己受罵而板主不理時,因此應該在02/01後的一星期內提起申訴,
超過的話小組長會認為當事人在當時已放棄捍衛自身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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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被拉成海岸線上蜿蜒連綿的腳印恍惚時雨水侵蝕成點點滴滴的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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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221.28
※ 編輯: momoTT 來自: 58.115.221.28 (02/27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