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MAEL77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兩岸版置底檢舉處
: 噓 CAMAEL77:#1F3wUhtO stayinalive 你的無知 111.253.76.119 03/22 14:34
: → CAMAEL77:人身攻擊 111.253.76.119 03/22 14:34
: 這個檢舉是成立的,但是01/13的違規到03/22才檢舉是否太遲了...
: 很抱歉請恕我無法處理<(_ _)>
: ※ 編輯: momoTT 來自: 58.115.221.28 (03/22 18:08)
: 噓 CAMAEL77:版規只詳列檢舉的問題在於成立與否,而沒 111.253.75.111 03/23 00:47
: → CAMAEL77:詳列時間的要件,且此件檢舉版主並沒有發 111.253.75.111 03/23 00:48
: → CAMAEL77:現,是否也是過失? 111.253.75.111 03/23 00:49
: → CAMAEL77:你不處理的話 我就請政治群組組務處理 111.253.75.111 03/23 00:50
: → momoTT:未能在第一時間發現違規並處理的確是我不好 58.115.221.28 03/23 11:56
: → momoTT:,在此慎重的向您道歉<(_ _)> 58.115.221.28 03/23 11:56
: → momoTT:但我還是不能處理一件超過2月以上的檢舉案 58.115.221.28 03/23 11:57
: → momoTT:版主會尊重每個使用者的申訴權利,謝謝。 58.115.221.28 03/23 11:57
: 筆者不滿兩岸版版務對置底檢舉的處理方式,
: 麻煩政治群組組務對此一申訴的處理方式作出仲裁.
對這案子的判決是板主行事有疏失(註1),但不處分板主(註2)。若有異議,請
向群組長申請仲裁(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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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板主應該主動處理板上的所有不當言論,沒注意到就是有錯。
註2 但使用者本就該自行捍衛自身的權益,連自己都沒發現一兩個月前被攻擊,又豈
能要求板主負責?而且要求每位板主時時回頭查看已看過舊文的想法太不切實際
,所以我不處分板主。
註3 為了兼顧使用者權益以及板主工作量,我會在兩週內與所有板主們對追溯期達成
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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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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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