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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ebriety (酩酊)》之銘言: : 打錯字的定義是啥? 前文已經說明過了不再重複。 : 對於閩南語來說沒有打錯字的問題,除非你說「媽宗痛」翻譯後不等於「馬總統」 : 假使這樣的話,那我也能說「马总统」翻譯後不是「馬總統」了,科科……… : 假使沒打錯字的問題就沒有改名的問題。 : 1. 改名 使用專有名詞時另取綽號或打錯字,例如馬娘娘空心菜胡緊掏等。 : 你在這條裡面完全沒有談到禁止我說的這部份,你是不是要再修改一下規則? 不需要。 : 我說了,既然是用閩南語就沒有改名的問題,請勿把閩南語等於錯字混為一起解釋 : 謝謝指教。 使用專有名詞時一樣不可以用閩南語否則會被視為改名。 : 「媽宗痛」這詞你可以去問台灣任何一個人看看是「改名」還是閩南語,或許你也可以問 : 馬英九試試看。馬英九會說「媽宗痛」不是他本人? : 之前他為了競選連任來夜市時我們一群人叫他媽宗痛他還轉頭過來微笑跟我們說「謝謝支 : 持」,你確定「媽宗痛」不是閩南語而是改他名字? : 對了………假使你說媽宗痛不是閩南語是改名的話,那我請問你一下馬總統的台語怎麼打 : 好了。謝謝你^_< 你在其他地方愛怎麼稱呼是你的事,但要在兩岸版發言就必須遵守板規,我的說明到此, 感謝小組長處理的辛勞。 -- 閃光語錄之四:卿自當君我,我自卿卿;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11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