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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麻煩各位板主在刪文前一定要記得先將文章備份,以便保障使用者及自己的權益。 2 再次重申我對檢舉板主行事的處理原則: 只要不違反以下幾個限制,板主可依自己的理念經營看板:法律,站規,我明文訂立的 組規或再三強調的要求(劣文條款,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不挑動或介入組內看板紛爭 ,儘量不對人或事雙重標準等等)。政治小組的板主可能因自身立場或理念或多或少影 響行事中立,只要不造成太明顯的主場優勢,我不干預板主(對使用者的人身攻擊不在 此限)。   對於使用者檢舉板主刪文的部分,我一樣照此標準行事,將其明文為公告並置底於 本板( #14WGCYrw)。所以先不討論這次事件中板主(/申訴人)主張的翻譯有(/無 )疏漏(及加入個人見解),如果使用者無法證明板主雙重標準(近期內類似的事件中 罰A卻不罰B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我通常不干預板主判決。 3 至於申訴人的文章判定,板主已提出處理原則,只要不觸犯上一段所述內容,我不 干預,請申訴人自行與板主溝通。若雙方願意,亦可在此討論,但請注意語氣,每人最 多回應三篇。 4 以下或許是雙方歧異所在:   http://ppt.cc/J2lT 申訴人將網頁左側較大字體的引述發言段落當成該文的標題 及摘要,板主是否因此刪文?http://ppt.cc/TQzs 板主是否因申訴人自取標題,並在 文中附上錯誤資訊(誤把心臟病發當自殺手段)而刪文?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89.1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ticLaw/M.1415714905.A.1B0.html ※ 編輯: Iamaidiot (61.57.89.139), 11/11/2014 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