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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主先前發公告請你日後引述文章要附出處,否則就水桶,但你引用了「完完整整 一大段」後卻還是沒附。不管警告內容為何,板主警告過了,你也沒異議,接下來你又 跟公告對幹,我認為板主的處分沒錯。 2 針對「如果有人繼續在復述這樣的話,是不是要給他刪帖或判刑?」這句話,如果 看板有這樣的板規,板主當然可以這樣做。如果板主針對特定人士發這種公告,當事人 沒來申訴又或者是當事人申訴失敗(有特殊針對特定對象的情形時我會先詢問公告緣由 再來裁決),板主當然可以這樣做。 3 批踢踢沒有民不舉官不究這條站規,群組跟小組也並沒有這條組規,我也沒有打算 要求板主們執行你一直強調的「民不舉官不究」原則。所以你在發表犯規言論前,請先 做好被處分的心理準備。 4 板主行為當然不代表批踢踢的立場,但只要不違反中華民國法規,教育部規定的相 關條文,台大規定以及批踢踢本身的站規甚至是群組組規小組組規......在看板分層自 治原則下批踢踢,群組以及小組的管理職都無權干涉板主的管板風格。 5 請注意:申訴時講事實跟附證據就好,質疑動機,立場或扣帽子之類的發言就免了 。現在是請你注意,繼續這樣的話就會變成正式發公告甚至是水桶。若板主屆時以此為 證引用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提出申請,在期限內你沒法在這針對兩岸板提出任何申訴, 請勿自誤。 ※ 引述《jiangxw (Goodman)》之銘言: : 組長大人: : 我敢斷定你所引用的twitter.com網站上的內容,肯定不是原創的, : 因為同樣的內容在大陸簡體字網站上也能找得到很多, : 例如:http://sg.weibo.com/user/5317419433/3857545942870119 : 且不說在中國大陸翻墻上twitter還是非法的行為, : 所以無法確定誰是原創,因為微博上的內容都是轉來轉去的, : 俗話說:雞蛋好吃,何必要問是哪只母雞下的呢? :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真不知道是哪只母雞下的蛋。 : 在沒有搞清楚雞蛋是哪只母雞下的之前,你們是絕不吃雞蛋的? : 而且還要把搬運雞蛋的人雙手斬斷嗎? : 又比如說臺灣現在流傳:“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 這樣的話,有的人聽起來確實很難受, : 但是這句話究竟是從誰口中第一次說出來的? : 也是無法判斷的。 : 如果有人繼續在復述這樣的話,是不是要給他刪帖或判刑? : 這樣下去豈不是要興起文字獄嗎? : 且不說網絡上的很多言論是公益性,很多原創者放棄了版權,愿意自由傳播; : 如果是我侵犯了版權,應該由版權擁有者對我個人提起追訴, : 而不是由版主在假公濟私,自古是:民不告,官不究。 : 版主這樣主動干預,是屬于亂作為,妨礙言論自由。 : 我想版主的很多行為,也屬于個人作為,不會完全是代表ptt.cc網站的立場吧? : 請組長大人三思。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66.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iticLaw/M.1437219503.A.C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