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各板板主請注意 : 時間: Wed Nov 2 23:57:36 2005 : ※ 引述《hne (hne )》之銘言: : : ※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 : 最近有時會出現板主因不慎或事情太過繁忙而忽略解使用者水桶的情形 : ^^^^ : : 我認為 I 大如果你執意要改變之前的慣例,宣告在本小組內的看板板主群必須負擔 : : 「主動查詢看板內所有水桶期限的義務」,不應等到使用者自行寄信通知看板板主群 : : 期限已到。至少也應和小組內多數的板主群對於這個改變取得一定程度的共識,而不 : : 是逕行宣布你的決定以及違反決定之後板主群的罰責。 : 我想這裡有些誤會。 : I 大的最近應該是指 PoliticalLaw 1500 那篇文章的情況,是在 : 使用者發信通知板主後,板主忘了去解除的情況,而不是指板主要 : 主動去查詢誰誰誰該出水桶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1.20.51.132 : 推 yisdl:確實是很大的誤會...orz 11/03 00:46 : → yisdl:忘記解水桶係針對版友已提醒 但版組仍未解之狀況下 11/03 00:46 : 推 Iamaidiot:真的是這個地方有誤會嗎 = =a 11/03 11:06 那麼小組長該篇公告的原意如何,給個說法吧,不然似乎沒辦法討論下去。 小組長發的公告效力等同組規,不僅板主群有義務閱讀遵守,一般使用者也會 引用來據以保障自身的權益,若公告給的文字若是會使得小組內板主們產生兩 種以上不同的解釋,顯然對一般使用者們也會造成適用上的困擾。 -- Et tu, Brute! Then fall, Caes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2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