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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oea (quit...)》之銘言: : 小組長說的以下四點 : 就本人於馬版管理情況僅就第二點表示意見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2 不得在公開警告前直接設某人文章劣文,亦不得設對方貼在該公告之前的文章為劣文 : : 必須等此人不怕死繼續狂吠時再砍他 : : 一句話:種顆樹後安安靜靜地等不怕死的兔子們自己撞過來 : : 只要板主先貼公告叫那人閉嘴... : : 只要那人在公告貼出的五分鐘之後還有種針對先前主題貼文... : : 麻煩各位用力地將這傢伙在公告發表後的文章設下去,我絕對不管 : 小組長的意思是:如果有違規事項 第一次只能先以警告的方式對該使用者作處分 : 不得首次就以劣文方式處理? : 亦或若版規有規定違規事項 則版主就該使用者違反該違規事項 : 得於首次逕行發出劣文? : 我的意見在於不了解小組長該點之說明之警告公告 : 乃是為了使劣文有明顯可依循之發出規則(例如版規或所稱之警告公告) : 亦或希望讓任何使用者皆得有一次可以僅受警告而不受劣文處分的違規機會? 針對 zoea 大的疑問,雖然我不知道 I 大對於這一點的設定起初的想法是怎麼想的 ,但是在思考過後,我認為在本小組的情況對於板主設置劣文的這些嚴格的限制, 有其合理必要性。 以馬板作為例子,馬板的板規的確規定在某些條件之下,板主得將板上認為不適宜 的文章設置為劣文,參考扁板或 KMT 板的板規,也有針對劣文的設置做出規定, 但是在 I 小組長 宣告本小組暫停使用劣文之後,各板對於劣文設置的相關板規條 文,自然也暫時凍結起來,在這段時間之內,本小組的板主們都暫停因使用者違反 板規而設置劣文,自然是因為組內有所宣告的緣故。若是本小組的劣文設置的遊戲 規則,在本組板主群有所共識、或無其他疑問之下由 I 小組長宣告在這些限制條件 下重新開放,在本小組內劣文的設置的遊戲規則,自然是優先遵循新設定的小組宣 告的限制,而不是直些適用各看板板規對於劣文設置的條文。這是針對條文適用上 我的看法。 再者我們討論,在劣文設置上加上這個嚴格和麻煩的限制,是否有其合理性。 先考慮,劣文這個工具的特性,最適合用在什麼樣的狀況,而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最 有被濫用的危險性? 目前 I 大的限制,看起來只把劣文拿來當做嚇阻對看板或板主極度不友善的騷擾 者的最終武器,除非使用者完全無視板主的警告,否則劣文用到的機會微乎其微。 而劣文全站禁 po 3 小時的特性,應付這種狀況有者其他工具難以達到的便利性。 會留下紀錄的特性,也有其他工具所不及的嚇阻力。 但是也就因為給使用者的處罰太強了,劣文常常也帶著教訓的意味,在一般情況下 ,刪文和水桶的工具已經足以勝任看板秩序的維護,在刪文的同時,一併給予使用 者劣文的懲罰,在系統設定上並不需要公告,只需要檢附一句簡單的理由,相較於 板主公告發水桶需要字字斟酌適用板規條文或是如何說明理由,劣文或許有誘因使 板主陷入情緒化地給使用者過多的處罰,或打擊板主看不順眼的傢伙。 由於在本小組各個看板的板規並不相同,板規的詮釋也操縱在板主的手上,若是開 放劣文的同時不加上這樣嚴格的限制,只宣告小組長在申訴會介入。當發生使用者 和板主之間的衝突時,小組長無可避免地要對個案進行實質的審查,當案件數一多 或者是板主有濫用劣文的嫌疑時,就會增加小組長的負擔,況且介入處理的結果還 不見得可以調停彼此的歧見。 至於 zoea 大擔心某些時候違規者可以得到一次違規的機會不受劣文的處分,這點 應該不用擔心,因為板主還有刪文和水桶的手段可以使用,這樣規定不見得會讓違 規者討到便宜。甚至,在某些板規明文規定的不夠完善的地方,板主也可以使用板 主公告給予使用者公開警告改進某些不合宜的言詞否則將給予劣文處分等等。 我覺得,既然沒有劣文,板主都可以過了,那麼既然劣文加上這麼嚴格的限制,大 不了跟沒有劣文工具一樣過。要用劣文的話,還是謹慎點好... -- Et tu, Brute! Then fall, Caes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23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