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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yLiaw (傑飛)》之銘言: : ※ 引述《mafa (^@@^)》之銘言: : : 按JeffyLiaw的說法﹐造謠過分到完全無理﹐反而采取較輕的處罰﹐ : : 從判罰上說﹐版主不好解釋。 : 這不難解釋,因為處罰造謠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錯誤資訊流傳,因而造成 : 他人傷害」(請留意我標記了「因而」兩字);謠言就是在似真似假之間, : 才有殺傷力,不實言論到誇張的程度以後,既然沒人相信它是真的,就不會 : 造成損害,也就沒有處罰造謠的必要。 : 申言之,處罰造謠的理由,不在於「該言論的對錯」,而在於「該言論是否 : 會造成損害」,而我個人認為,目前政治版面的造謠規定,都誤解了這行藍 : 字的意義,這也是「造謠版規」容易發生爭議的原因。 : 或者具體一點,我極端反對版主有權依照自己的政治正確來恐嚇版友,所以 : 我原先在扁版提出的標準,等於實質上廢除了處罰造謠的規定。 : : 實際上﹐輕微犯錯或完全錯誤的文章﹐計較的人很少﹐ : : 版主可以認為其沒有鬧版﹐那些主體正常﹐夾雜一些惡意的文章﹐ : : 引起的爭論較多﹐我想版主應該可以輕鬆判定這個爭論的性質﹐ : : 判罰鬧版也就很容易了。 : 您往以前在組務版的申訴文翻一翻,就會知道,理論上「不處罰輕微犯錯或 : 完全錯誤的文章」沒錯,但問題也就在什麼叫「輕微犯錯」或「完全錯誤」 : ,光是定義的爭執就可以生出十數篇申訴文;與其製造這種無謂紛爭,不如 : 從廢除或限縮造謠的規定著手,來得更有效。 沒有意義﹐不爭這個﹐還可以爭論其他定義﹐比如廢文﹐挑舋﹐反串﹐ 而且想要爭論﹐總能找到辦法。 所以還是應該使用 鬧版 這個判罰﹐版主自己處理一些顯然的違規﹐ 有爭議的需要看版友反應。也就是說一片完全錯誤的文章﹐ 如果有些人非要計較﹐版主和他們爭論 造謠 的定義﹐是很困難的﹐ 而爭論 鬧版 這個定義﹐就簡單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37.2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