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mocom:關愛之家是什麼?07/22 19:13
沒事爬一下文才不會顯得自己很有事。
推 DASHOCK:太空人表示:07/22 19:14
推 pz5202:可能真的發生什麼不能公開的問題07/22 19:14
推 ttaa:社會局意外嗎?07/22 19:14
→ hmcedamon:群聚感染啥鬼07/22 19:14
→ pz5202:要不然怎麼會忽然那麼緊張呢?07/22 19:15
因為社會局局長的老婆年底要在文山區要選議員,選民服務囉。
推 neilisme:免費幫你定期檢查不好嗎 07/22 19:16
推 ttaa:因為要排擠,要打壓啊廢話 07/22 19:16
→ glissando:安安 請問你是甲甲嗎?免費健康檢查不是應該很高興嗎? 07/22 19:16
→ loxlox:很好啊 方便追蹤啊 幫你檢查哪裡不好 07/22 19:18
→ ttaa:你以為是免費,花的是大家的納稅錢,沒必要為何要篩檢? 07/22 19:18
推 neilisme:與其浪費納稅錢去救那些肛肛好得病的 我寧可花在這上面 07/22 19:19
推 deepwild:把這新聞寫給國際協會 人家搞不好以為這是哪個落後國家.. 07/22 19:20
→ neilisme:而且定期檢查 還能拿出數據來向民眾證明沒那麼容易感染 07/22 19:21
二十年前已經證明了是還要證明什麼?
推 lastmile:很好啊! 最好檢出來通通都沒有07/22 19:21
推 whccpl:很好呀! 證明沒被感染 機構內符合標準程序07/22 19:21
→ lastmile:不只能證明不容易感染 更能彰顯"高危險"族群 是真有其事07/22 19:21
應注重在"高危險的行為",只注重在族群會讓其他族群輕忽嚴重性。
例如:我不是甲甲,所以我不會得愛滋。這樣對防治一點都沒幫助。
※ 編輯: genica (36.231.93.175), 07/22/2014 19:27:04
推 megaje:血可以給你隨便驗的齁 不愧是天龍國07/22 19:22
推 neilisme:整天說一般接觸感染機率很低 但又沒人敢去具名去篩檢07/22 19:23
推 cloud7515:很可怕 不要問 07/22 19:23
→ Newtype:很好阿 07/22 19:23
→ delta0521:鄉民推文歧視不意外也沒意見,但應該要保護弱勢甚至誇張 07/22 19:24
推 Yanrei:對社會局沒好感,幫推 07/22 19:25
→ delta0521:到惹人厭的社會局居然主動自己這樣搞…… 07/22 19:25
推 ttaa:呵呵,所以篩檢和檢查本來就該有其適應症 07/22 19:25
推 whccpl:若不小心感染了 可以早點發現 不好嗎? 07/22 19:25
照顧婦幼的機構是要怎麼不小心感染?幫嬰兒換尿布的時候一邊無套性侵他嗎?
拜託請不要讓我覺得自己想像力非常豐富。
→ ttaa:要強制篩檢也應該要有法源依據07/22 19:25
推 yigune:就當是正常檢查吧!其實免錢驗不好嗎?07/22 19:26
台北市社會局這樣做是想要叫衛生局自己花錢去驗,
是花衛生局的預算不是社會局的,政府的稅金都是民眾燒金紙來的喔?
→ ttaa:什麼都沒有就要強制檢查,贊成的人應該也贊成不如全國篩檢07/22 19:26
→ delta0521:這跟以前民智未開處理痲瘋病、肺結核家族有啥差別07/22 19:27
※ 編輯: genica (36.231.93.175), 07/22/2014 19:31:40
→ ttaa:確實是民智未開07/22 19:28
推 silentocean:罵社會局很爽?一堆社工做到快吐了! 07/22 19:28
推 silentence:...................這是白癡嗎 幹 07/22 19:28
推 pauljet:免費就去驗一驗啊 反正結果也不公開 07/22 19:28
→ trywish:說不定有發生什麼奇怪的情況,只是消息被壓住而已。 07/22 19:29
→ ttaa:社會局跟社工差很多吧 07/22 19:29
推 megaje:愛滋本來就是匿名免費篩檢 強迫義工血檢本來就侵犯人權 07/22 19:29
→ silentence:那一條法讓你可強制驗的 07/22 19:29
→ delta0521:……考慮到法源依據想到最糟的,栽贓全員吸毒就可以了07/22 19:29
→ silentocean:而且這又是哪來的資訊?有新聞嗎?? 07/22 19:29
推 darkpork:台北市社會局太無恥了07/22 19:30
→ pauljet:只要結果不公開 驗一驗也沒怎麼樣啊07/22 19:30
某次開會某前立委的基金會代表說要建議全國都去驗愛滋,
那時候我建議乾脆建議大台北地區的男性都去做篩檢好了
台北市的男性是最容易感染愛滋的族群,第二是新北市男性,
既然要花錢就要花在刀口上,先把錢花在這些人上面好了
代表瞬間得了失語症
→ silentence:高醫上次有個隨便送驗的就被開罰了 這...?07/22 19:30
推 Lailungsheng:其實不用驗,一定有病,社會局官方幹你娘機掰的有病07/22 19:31
→ Lailungsheng:……腦殘官員 07/22 19:32
推 attis:第一次聽說hiv由群聚感染的 又是領先國際的大發現 07/22 19:32
推 zoonead:好像無法律依據 07/22 19:35
推 darkpork:台北市社會局為何不搭馬航去參加愛滋年會啊? 愛滋群聚感 07/22 19:35
→ darkpork:染可是劃時代的創新啊 07/22 19:35
推 kayamoli:不適任的腦殘官員砍一砍吧 07/22 19:36
推 kageo101:某幾個推文的腦袋我也覺得很劃時代 07/22 19:37
※ 編輯: genica (36.231.93.175), 07/22/2014 19:45:22
→ taot917:1F你不寂寞的,有我 07/22 19:39
推 nht:.......07/22 19:39
推 Yanrei:社會局不曉得為什麼,感覺起來很像是衛生局的上級機關……07/22 19:42
最新消息,北市衛生局初步決議不讓社會局插手介入
推 girlvivi25:不用錢的最貴 如果我懷疑你 就要強制你去驗這樣正常嗎07/22 19:43
→ girlvivi25:?而且還強制花大家的錢噢07/22 19:43
推 smpian:官員也太白目了07/22 19:45
→ rainsilver:驗一驗不是什麼壞事吧07/22 19:46
那你驗了嗎?既然不是壞事的話。
上篩檢前後諮詢研習的時候,上台演來篩檢的學員課後討論
分享其實篩檢當下心裡面都嚇得要死耶。
說要驗就驗,心理層面有這麼簡單嗎?你有想過篩檢到底是什麼嗎?有什麼後果嗎?
篩檢又不是買樂透那麼輕鬆簡單
※ 編輯: genica (36.231.93.175), 07/22/2014 19:51:08
推 oherman:無知真可怕 07/22 19:47
→ rainsilver:早點發現早點治療 逃避不能解決問題07/22 19:47
那你應該寫信給CDC建議全國的警消跟EMT跟醫務人員通通都要篩檢愛滋,
因為急難救助跟醫療行為都有可能感染愛滋,逃避不能解決問題,
還要隔離他們避免民眾跟他們、接觸早點發現早點治療,對嗎?
公衛在疾病的處理上其實不需要人性的,發現疾病就是要立即處理。
但是我們是人,我們有人性,而逃避就是人性之一,如果違反人性,
是沒有人能輕易接受的。
所以為什麼我們要做篩檢前後諮詢,人不是雞,不是發現禽流感撲殺完就好。
我們要讓你知道為什麼需要或不需要做篩檢,而不是一句驗一驗不是壞事。
推 ruokcnn:社工很辛苦 但社會局都是官僚07/22 19:49
推 lyu0001:這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強制驗HIV現在還在草案吧07/22 19:50
推 ttaa:贊成的人應該出錢贊助全國人民免費篩檢,畢竟有檢查就是好07/22 19:50
→ silentence:光社會局有這種"HIV可能群聚感染"的想法就夠駭人了07/22 19:53
現在外行領導內行就是潮。
※ 編輯: genica (36.231.93.175), 07/22/2014 20:02:13
噓 irinonozomi:我不懂耶,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社工做到死,官員卻 07/22 19:59
→ irinonozomi:不斷扯自己人後腿,牠們腦袋裡難道認為婦幼型機構裡07/22 19:59
→ irinonozomi:充滿著各種危險性行為,還是牠們認為照顧孩子必須要07/22 19:59
→ irinonozomi:體液交換阿???我讀四年社工想到後面要面對的是這07/22 20:02
→ irinonozomi:種官員,真的想哭07/22 20:02
推 RandyMarsh:社會局有點扯07/22 20:07
→ minejel:別怕,你被檢查出來又不會被公布,別放棄治療阿07/22 20:09
→ newdoing:這違法了 07/22 20:25
噓 hotmimi:憑哪一條法條要求篩檢該單位? 怎不先篩總統07/22 20:27
→ s881720:又不是一直都盯ptt,關愛之家是什麼?事情能再細說嗎?07/22 20:37
推 wmtsung:總統先驗+107/22 20:42
推 shadow77727:這個政府超反智07/22 21:01
推 Leika:社會局根本腦殘 若按這標準 各大醫院護理和病患豈不也要?07/22 21:07
推 tggbtggb:看到一堆民智未開=.="07/22 22:37
推 rasputin:推文裡有沒常識的白癡就算了,公務員也這麼白癡07/22 22:47
推 sandpool:總統和各級政務官上任前可以先驗一下智商嗎?07/22 22:50
推 candra:如果是真的就太扯了....已經不是腦殘可形容07/22 22:59
推 glacier0316:說不定推文理的白痴就是相關的公務員07/23 00:44
推 a031405: 07/23 00:56
推 killerken:讚成強制送驗的 先強制你家人去驗啦07/23 04:05
推 rant:爛機關..07/23 11:36
推 RickyRubio:根本不是人權國家07/23 14:19
推 ransan:依照這個邏輯 勒戒所的工作人員也要去驗毒了07/23 14:56
八卦推文到此
※ 編輯: timshan (219.68.145.135), 07/23/2014 15:30:54
推 dderfken:推文被吃掉了0.0 07/23 15:31
真的嗎?實在不好意思,剛才為了方便閱讀所以大手一揮刪了一票八卦的推文
應該是那時候誤砍到你的,真的很抱歉
推 yommy1108:真的嗎 帶頭歧視真太扯 07/23 15:32
→ yommy1108:推文原po的回覆其實也蠻值得看的 07/23 15:36
應觀眾要求把八卦推文放回去了XD
推 gpxman77:看了這麼多公務員的表現 讓我想起考公職的同學對我說: 07/23 15:38
推 dderfken:沒有誤砍到我阿 我的意思是推文那邊其實也挺知得留的 07/23 15:38
→ gpxman77:我是用頭腦不是用勞力賺錢 唉..... 07/23 15:39
※ 編輯: timshan (219.68.145.135), 07/23/2014 15:42:01
推 yommy1108:上梁不正下梁歪 07/23 15:43
推 sck921:所以局長自己驗了沒? 07/23 15:48
推 Miule:群聚感染這種詞哪能這樣用的 07/23 16:09
→ nightkupa:請問消息來源是哪裡@@ 有新聞報導嗎? 07/23 16:44
推 chataulait:看到前面某推文嚇一跳,還以為本板有這麼無腦的白痴勒 07/23 16:45
推 Basa9:如果全體立委也驗的話 那我就支持 wego應該... 07/23 17:33
推 uka123ily:沒有新聞報導,但很多圈內的朋友都在講這件事。 07/23 17:39
推 plains:老實說檢驗是沒什麼 但是現在很多人對愛滋的觀念不正確 07/23 18:06
→ plains:歧視病患才是問題 07/23 18:07
社會局用群聚感染作為檢驗的理由本身就隱含歧視的意味在了...
※ 編輯: timshan (219.68.145.135), 07/23/2014 18:08:37
推 uka123ily:沒有任何合理正當理由強制檢驗侵犯當事人之人格與隱私 07/23 18:10
推 plains:從很多新聞看得這層意味出來 簡單來講就是民智未開XD 07/23 18:10
→ uka123ily:健康自主是一個人的決定,沒有必要不能任意被干預 07/23 18:10
→ plains:這點我不太能確定 具傳染性質的疾病是否能強制檢驗 當然以 07/23 18:12
能檢驗與否是有專法來規範的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5 條
主管機關應通知下列之人,至指定之醫事機構,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諮
詢與檢查:
一、接獲報告或發現感染或疑似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
二、與感染者發生危險性行為、共用針具、稀釋液、容器或有其他危險行
為者。
三、經醫事機構依第十一條第三項通報之陽性反應者。
四、輸用或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血液、器官、組織、體液者。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前項檢查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之,前項
第五款有檢查必要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所列之人,亦得主動前往主管機關指定之醫事機構,請求諮詢、檢
查。
醫事人員除因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
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4&FLNO=15
關愛之家婦幼部是符合第一項的哪一款?光懷疑關愛之家有群聚感染的可能就相當可笑
推 uka123ily:傳染病因為會傳染因此有干預空間,但無傳染可能就不行 07/23 18:13
※ 編輯: timshan (219.68.145.135), 07/23/2014 18:20:55
→ uka123ily:用群聚感染來做為檢驗HIV的理由不符法規對「防治」定義 07/23 18:14
→ plains:不管以哪一方的人權來講都說會有爭議 是個雙面的難題 07/23 18:14
→ plains:原來如此 上了一課 受教了XD 07/23 18:16
→ uka123ily:可以被納入考量的只有感染者的人權。 07/23 18:16
→ uka123ily:通常會有權益(不是人權)的問題是性伴侶跟醫事人員 07/23 18:16
→ uka123ily:但嚴格來說目前法規並沒有無限制授權去騷擾感染者 07/23 18:17
→ Greentale:那若是某特定場所中有一名感染者,是否也要全面篩檢? 07/23 18:33
→ bluebrown:看到有人說檢驗"免費"就好笑,檢驗者不用出錢,不代表 07/23 19:09
→ bluebrown:那行為就沒成本… 07/23 19:10
→ bluebrown:若不用出錢,那愛滋藥物治療也免費耶,怎這時就在抱怨? 07/23 19:12
推 uka123ily:附註:「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必要者之範圍」 07/23 19:28
推 jokebbs:什麼叫免費驗一驗不錯?叫我去驗就已經先被貼上愛滋嫌疑犯 07/23 19:57
→ jokebbs:的標籤了 沒事幹嘛叫我去驗?那怎麼不全國一起驗只叫他們? 07/23 19:58
→ jokebbs:說高風險族群 應該去MOTEL門口拉人去驗阿 莫名其妙 07/23 19:58
推 fakeimage:沒有人權觀念的執政黨 只能說不意外? 悲哀 07/24 00:54
推 kazeki:群聚感染不是這樣用的-_- 07/24 03:06
推 groundmon:檢驗本身是沒什麼,重點是"強制",強制不能亂用的 07/24 11:35
推 ypp32222:社會局不去關心有沒有小孩在外遊蕩.受家暴,卻在那邊... 07/2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