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FD: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啦 12/05 13:13
噓 scottada2003: 家裡這麼多珠寶哪來的拉 12/05 13:13
→ scottada2003: 快去領錢啦 12/05 13:13
推 Jason0813: 皇上: 判決不可脫離民意 12/05 13:14
→ hihimen: 扁直接找官員來下令,又收錢,該怎麼說? 12/05 13:14
推 Lxr: 撲馬文先推再看 12/05 13:15
推 dearjohn: 莫須有的罪名,不愧是扁耶穌~乾脆釘在十字架上比較快。 12/05 13:15
推 yankeehater: 12/05 13:15
推 QQdragon: 反觀呂坵遠... 12/05 13:15
→ dearjohn: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別說是為了社會公平與正義才關扁 12/05 13:15
→ suzer: 法官跟政黑蛆一個樣子超會腦補的XD 12/05 13:16
※ 編輯: fp72 (123.194.37.45), 12/05/2014 13:16:51
→ dearjohn: 分明是分化藍綠,落井下石才去關陳水扁的! 12/05 13:16
推 whalecell: 推 老師頭腦清楚 12/05 13:16
→ showstar: 反觀014 12/05 13:16
推 bbb22261: hihimen:收錢要有知悉跟故意,但法院是腦補出來而無證據 12/05 13:17
推 biteyouoh: ( ′﹀‵)/︴<>< <>< 釣本人 12/05 13:17
推 bbb22261: 建議重點上色,以免有人抓不到文章重點。 12/05 13:19
推 kilid: 大推 真正的專業分析 淺顯易懂 12/05 13:20
推 biostar: 事實上國家不但沒有損失,還因為這案子而獲得暴利 12/05 13:21
推 sky79717: 推 12/05 13:22
→ biostar: 結果讓國家頻頻遭受重大損失的騜,卻很不要臉地大談道德 12/05 13:22
推 j2squared: 實質影響力就整個是腦補啊 12/05 13:23
推 greedypeople: 12/05 13:23
推 fifi0828: 沒證據還被關不就是冤獄嗎 12/05 13:23
推 megaje: 推 12/05 13:24
推 PePePeace: 推撲馬 易懂 12/05 13:24
推 DmCeTe: 推 12/05 13:25
噓 rycd515: 當年被國外警告我們總統在洗錢, 台灣人卻還有人講莫須有 12/05 13:25
→ greedypeople: 那個呂先生就很丟臉 扯到後麵跟本部是再講法律 12/05 13:25
推 lebiged: 說你強姦就強姦 12/05 13:26
推 GRR: 反觀那些財團....唉唉 台灣司法已死 12/05 13:26
推 biostar: 讓國家獲大利益卻要被關到漏尿,賠光政府資產的卻爽歪歪 12/05 13:26
→ shinbird: 所以整篇文章都在說阿扁,但明明被判刑的也不是只他一個 12/05 13:27
推 ivan609: 這不是政治迫害什麼才叫政治迫害~ 12/05 13:27
推 MephistoH: 順便學一下法律 12/05 13:27
推 frogha1: 好 12/05 13:27
推 ian90911: 這個解釋得很清楚 12/05 13:27
→ int1000: 吳淑珍拿了1億 吳淑珍拿了1億 吳淑珍拿了1億 12/05 13:27
推 maverick01: 鋪馬考不上法官啦 要蔡守訓那種的法學素養 才可以啦 12/05 13:28
→ int1000: 結果阿扁被關 12/05 13:28
推 aragonite: 推。懂了 12/05 13:28
→ bbb22261: 國外警告,所以是有證據了嗎?中國也警告台灣不可獨立啊 12/05 13:28
推 griff: 推 12/05 13:29
推 airswalker: 國外警告? 中共嗎? 12/05 13:31
推 neverlight: 呂球員講的內容已經不是學法律的人會吐出來的話了 12/05 13:31
推 AsakuRacing: 謝謝撲馬的文章 淺顯易懂 不愧是名師 12/05 13:32
推 pipiball: 懂了 12/05 13:32
推 sharkimage: 推 12/05 13:32
→ neverlight: 呂大律師最近越來越向院方靠攏 大概要轉法官了 12/05 13:33
推 HornyDragon: 越看越火大越肚爛KMT 12/05 13:33
推 reegina: 推 12/05 13:33
推 amury: 陳水扁會不會成為以後所有法律人研討的經典案例? 12/05 13:33
推 blackb: 你好我是撲馬,可以幫我上色嗎?隨便上,因為文章好長。 12/05 13:34
推 sahson601: 這判決邏輯...應該所有罪犯的親人同居人都是共犯要關吧 12/05 13:34
推 w8034372: 阿扁金衰小 12/05 13:34
推 fifi0828: 噗 有人不看判決內容去扯媒體 XD可別又是統媒說的喔~ 12/05 13:34
推 AsakuRacing: 這文章不長阿 比paper短多了 很多外電都比這長篇XD 12/05 13:35
→ dearjohn: 國外警告?現在勒?警告個洨! 12/05 13:35
→ fp72: 已經是經典案例囉~ 12/05 13:35
推 nanadaii: 本人又出現了 12/05 13:35
推 nxxi: 推 12/05 13:35
推 ANCEE: 我看完了 我只問一句 今天把 阿扁 吳淑真 置換成 林益世 12/05 13:36
推 VVax: 12/05 13:37
推 cloudwolf: 多寫一點 這是可以研究的案例 12/05 13:37
推 kevinkuku: 重點是山西布政司的那五千兩銀子... 阿扁堅稱不知情... 12/05 13:37
→ ANCEE: 跟他老婆 請問大家還會說他沒罪嗎 ? 12/05 13:37
推 MJSW: 推 12/05 13:37
→ bring777: 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民主需要更多力量 12/05 13:37
推 vp89dpoub5: 推 12/05 13:38
推 tomcruiyu: 好清楚 12/05 13:38
→ bring777: 請問林益世有被抓去關嗎? 12/05 13:39
推 PH5566: 推專業 看完長知識 12/05 13:39
推 AsakuRacing: 不用攻擊呂律師 至少他也強調該保外就醫 12/05 13:39
推 hihi29: 彭愛佳一審無罪喔 你這樣換是指50珍也無罪? 12/05 13:39
推 robeant: 我不懂法律,但看完呂律師的文就覺得實質影響力說心證成 12/05 13:39
→ bring777: 那林益世案子置換成陳水扁呢?馬政府是否就能判無罪釋放? 12/05 13:40
→ robeant: 份太大,是個大問題 12/05 13:40
推 joinlin: 連兩篇真的一看就懂 寫得好 推 12/05 13:40
→ jyekid: 如果今天換成林14 像阿扁這樣關到漏尿 當然是勸阿扁放他 12/05 13:41
推 sagakey: 實質影響說此風一開就是直接讓現在的法院恣意擴張認定 12/05 13:41
推 ANCEE: 我是指名字的置換 如果今天這案子名字上寫的是林益世 12/05 13:42
推 AsakuRacing: 實質影響力給了法官較多的空間 但司法又被政治干預 12/05 13:42
→ ANCEE: 你只能說這個案子 審判過程 有太多瑕疵跟迫害 12/05 13:42
推 airswalker: 討論這個有意義嗎 拿到要看人辦事? 像馬政府那樣? 12/05 13:42
推 hihi29: 現在實質影響力也只有阿扁一個人專用 12/05 13:43
→ AsakuRacing: 今天就算是014需保外就醫 只要無逃亡之虞 也該讓他醫 12/05 13:43
→ ANCEE: 但你要說阿扁 跟 阿珍 這樣作 沒問題 誰能信服 12/05 13:43
推 homerunball: 鬼島 12/05 13:43
→ hihi29: 去Google 張宏年 就知道了 12/05 13:43
→ AsakuRacing: "公平"的審判跟保外就醫是目前人民的期望 12/05 13:44
→ ANCEE: 我支持保外就醫就醫 但如果這樣就要說阿扁沒罪 無法接受 12/05 13:44
→ airswalker: 別把民粹帶到司法好嗎 這會造成災難 12/05 13:44
推 precipitate: 推撲師 聽了他將近5年的刑法 遇過論述最清楚的老師 12/05 13:44
→ hihi29: 同樣標準啊 要嘛有收政治獻金的 都跟阿扁一樣關到漏尿 12/05 13:44
推 joinlin: 那時法官判較輕 馬:不符社會期待 這樣算『實質影響力』嗎 12/05 13:45
→ AsakuRacing: 阿馬說司法不能背離民意不就是把民粹帶入司法!? 12/05 13:45
推 Monicayan02: 實質影響力就是找不到證據,硬要掰出個原理原則來入 12/05 13:45
→ Monicayan02: 罪於扁。 12/05 13:45
→ bring777: 同樣林益世跟賴素如很多人也不服 12/05 13:45
→ hihi29: 沒道理阿扁收 就判得特別重 12/05 13:45
→ precipitate: 實質影響力 = 自由心證的新外衣 12/05 13:46
推 blackb: 014我寫過:你把FB網誌往前翻就有,兩篇。 12/05 13:46
→ Monicayan02: 整個審判過程不是重點,重點在報紙頭條~阿扁有罪 12/05 13:46
→ bring777: 更何況毒油事件誰是門神為何不查? 12/05 13:46
推 unreal29: 解釋得超級清楚耶 12/05 13:46
→ bring777: 毒油相關往來官員有那一位被查嗎? 12/05 13:47
推 g8429310: 推內容 12/05 13:47
推 AsakuRacing: 如果實質影響力通用 我不相信美河市案只辦到處長 12/05 13:47
推 miowoo821: 我覺得把014抓起來關應該比把阿扁放出來好 12/05 13:47
推 dearjohn: 下指導棋的最高法院,以及為了保護自己的立法委員(重點) 12/05 13:47
推 kevin791112: 12/05 13:48
→ dearjohn: 法官是無辜的阿~闌尾果然割一割是對的,誤國誤民。 12/05 13:48
→ AsakuRacing: 林益世橋拿6千萬 捷運局處長課長可以給圖利建商100億 12/05 13:48
推 Monicayan02: 毒油門神以實質影響力來看,魏家能直衝總統府做簡報 12/05 13:48
推 Fiendyux: 推! 12/05 13:49
→ Monicayan02: ,不言可喻了!相關官員還需到101協商。門神太清楚 12/05 13:49
推 yyhy: 推 12/05 13:51
推 lockytony: 實質影響力就是想像力 判珍有罪扯到阿扁 12/05 13:52
推 ceab: sc 崩潰了 12/05 13:52
噓 blackb: 不好意思,我把蔡銘哲打成蔡成允了,謝罪謝罪。 12/05 13:53
推 qul3aul3: 推 12/05 13:54
噓 eaby: 紅明顯 建議把相關判決字號貼出來 讓鄉民可以參照 12/05 13:54
推 datoking: 撲馬出現在推文中了! 12/05 13:55
推 maxisam: 分析的真清楚 12/05 13:56
推 whalecell: 老師好! 12/05 13:56
推 Skeleton7: 推刑法大師傳人撲馬 12/05 13:57
推 bring777: 現在的美河市、門神不用查嗎?用實質影響力來辦,一定關 12/05 13:58
推 whalebaby: 謝謝解釋 12/05 13:58
推 willy61615: 法律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 12/05 13:59
推 QQdragon: 反觀呂坵遠 12/05 13:59
推 rayhsu: 推撲馬老師 12/05 13:59
推 skyringcha: 講解的好清楚!我要保留啦! 12/05 13:59
推 nickstarwind: 多寫一點 一定把你推推推推 爆!!!!! 12/05 13:59
→ bring777: 不能雙重標準、顏色、鬥爭來關人,門神不查誰會服? 12/05 14:00
推 sTuSon: 只能推... 12/05 14:00
推 onelife: 推..... 12/05 14:00
噓 leafezyou: 辜莞允表示 12/05 14:00
推 SlimeKnight: 最高法院整個是亂源 12/05 14:01
推 gobbynya: 12/05 14:01
※ 編輯: fp72 (123.194.37.45), 12/05/2014 14:07:50
推 c06011: 阿扁快放出來 12/05 14:03
推 Areso: 推 12/05 14:03
推 gayya152535: 我想確定一下我的理解,所以阿扁有錯,但不該被判這 12/05 14:04
推 kofi0916: 快放阿扁出來 12/05 14:04
→ gayya152535: 麼嚴重的罪,是嗎? 12/05 14:04
推 itachi0609: 推 簡單易懂 12/05 14:05
噓 o9887766: 法官總結:應該有,大概有,應該知道吧! 12/05 14:05
推 bring777: 樓上要再看一下,內文完全無證據 12/05 14:06
推 Octopuster: 推 清楚明瞭 誰再說阿扁貪汙有罪 說一次我幹一次 12/05 14:06
噓 ss70239ss: 。 12/05 14:06
推 momo31: 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才是真的貪污,公款直接匯周美青帳戶 12/05 14:06
推 blackb: 你說本案嗎?不是,本案應該是只有吳淑珍他們有罪。 12/05 14:06
→ bring777: 就像夫妻,男的去殺人,法官認為女的應該知道,判共犯 12/05 14:06
推 sqwal: 直接說扁扁帶路邊小女孩去看金魚,重判20年不就好了 12/05 14:07
推 forest6601: 說你貪污你就是有貪污 12/05 14:07
→ blackb: 我自己看卷,認為吳淑珍的地方沒什麼好辯駁的。 12/05 14:07
推 TohnoMinagi: 竊國唯一死刑,只判11年是法外開恩,還不叩謝 12/05 14:07
→ bring777: 女的沒證據,但法官認為不可能,直接判死刑,合理嗎? 12/05 14:07
推 romusutoru: 這判決瑕疵還真不是普通的多..... 12/05 14:07
推 loonety: 實質影響力就只有扁案有,幹你的智障法官 12/05 14:08
推 Asucks: KMTer:只要牽涉到吳淑珍,就是阿扁有罪 12/05 14:08
推 lu4unique: 12/05 14:09
→ samule: 撲馬老師撥雲見日~ 12/05 14:09
推 gmoz: 0.0 12/05 14:09
推 SlimeKnight: 為了鞏固國民黨政權 不擇手段弄個人柱 12/05 14:10
推 Taiwanotoko: 兩篇看下來,阿扁一生中最失敗的就是娶了吳淑珍.. 12/05 14:10
推 bring777: 另外,毒害全台人民的門神,為什麼沒啟動特偵組去查? 12/05 14:10
→ samule: blackb=撲馬~ 本尊現身? 12/05 14:10
→ Taiwanotoko: 阿扁不像勝文那樣愛切割~~ 切下去離婚就沒事了.. 12/05 14:11
推 david18: Push 12/05 14:11
推 joinlin: 娶公主也要稱稱自己的斤兩 不要不自量力 把自己弄到掛 12/05 14:11
推 answer1115: 對蛆而言"收錢就有罪"講得再理所當然 仍只適用阿扁 12/05 14:11
推 Verola: 12/05 14:11
→ bring777: 這位門神就沒有實質影響力了? 12/05 14:11
推 senior: 撲老師再推文裡! 12/05 14:12
推 rkb84: KMT:請扁扁先道歉..(扁扁沒罪的部分,紅衫軍要不要先道歉!!) 12/05 14:13
→ samule: 老師~檢察官、法官這樣亂搞~難道都沒法律就查辦嗎? 12/05 14:13
推 gayya152535: OK!我的理解上出了些問題~我再重新看過 12/05 14:14
推 blackb: 感謝上色,然後有三個地方我把蔡銘哲打成蔡成允,很抱歉。 12/05 14:14
推 Bonjwa: 這不是專業什麼才是專業 12/05 14:15
推 samule: 就羅織罪名使人入罪~ 12/05 14:16
推 joinlin: 德國當初統一都有追溯 當年迫害忠良的法官 的刑責 12/05 14:16
噓 outra: 吳淑珍拿一億,然後說阿扁不知情... 12/05 14:19
推 samule: 紅衫軍就是政客+霉體洗腦洗出來的一群可憐人~ 12/05 14:19
→ outra: 直接看第五段還有人幫忙護航 12/05 14:20
推 aitom: 推 12/05 14:20
→ samule: 這年頭背著老公、老婆買名包、偷人、花錢的難道少了嗎? 12/05 14:20
→ outra: 說扁無罪的都是被洗腦的可憐人 12/05 14:20
推 feliz5566: 解釋超清楚的~!!大推 12/05 14:20
→ scottada2003: 還清楚 傻眼 沒是非 12/05 14:21
→ samule: outra:最好妳老公或老婆所有的金流你都清楚 12/05 14:21
推 goldflower: 所謂的無罪推定在阿扁的案子完全被忽略 12/05 14:21
推 bring777: 媒體不就是聽老闆的,老闆依政客的,政客看錢的 12/05 14:21
→ outra: 身為首長把錯都切割給老婆這你信 12/05 14:21
→ goldflower: 不管貪污是不是事實 司法審判的過程明顯就是政治追殺 12/05 14:22
推 Allensph: 紅衫軍就是戀棧權位施明德+見獵心喜藍軍的三角貓結合 12/05 14:22
→ amengcc: 嗯嗯 以後要透過老婆收錢.. 12/05 14:22
推 askey: 欠缺一個公平的審判 12/05 14:22
→ goldflower: 各種自由心證 12/05 14:22
→ outra: 直接看第5段就很清楚了 12/05 14:22
→ bring777: outra你家人的銀行帳戶有多少錢你一定都知道,對嗎? 12/05 14:22
推 yankeehater: 法律不是你個人信不信好嗎 有種東西叫證據 12/05 14:22
→ goldflower: 若審判沒有如此大的瑕疵也不會造成如此的反彈 12/05 14:23
推 isolalin: 這篇才是事實,9.2別再來秀下限了 12/05 14:23
※ 編輯: fp72 (123.194.37.45), 12/05/2014 14:24:56
推 samule: 樓上可能不是台灣人~后宮風雲,不看歷史也看電視~ 12/05 14:24
推 Tamama05: 終於懂了,感恩 12/05 14:25
推 answer1115: 好險outra不是法官 以為審判是公園老人在抬槓嗎 12/05 14:25
→ samule: 后宮亂政的可多的是~難不成整天不做事就當老婆肚裡蛔蟲? 12/05 14:25
→ amengcc: 不怕縣官 只怕現管 但是縣官有沒有主管監督權力呢? 12/05 14:25
推 Taiwanotoko: KMT 的一直都是老婆收錢的,還有小姨子收的呢.. 12/05 14:25
推 mOoOm: 紅杉軍好可憐喔 T.T 12/05 14:26
推 bring777: outra你家人今天跟誰見面聊天你一定都知道,對嗎? 12/05 14:26
推 jelly777: 推 12/05 14:26
→ Taiwanotoko: 你以為那些官夫人跟有錢人太太在交誼啥呢..哈哈~~ 12/05 14:26
推 bring777: 那依以上二點,有人認為你應都知,是否可以判你有罪呢? 12/05 14:29
→ amengcc: 如果阿扁沒有主管監督的權力 那江誼樺對警察不也沒... 12/05 14:29
→ nicktop2001: 應該改以[利益共同體]為收賄基準單位比較適當,不然 12/05 14:29
推 jeans520: 相信這次選舉看了國民黨的奧步後,會思考阿扁的罪責 12/05 14:30
→ amengcc: 其實正常無罪推定.50PIN找阿扁喬事情 她正常推定是有酬. 12/05 14:30
→ nicktop2001: 以後老公當官老婆收錢、弟弟總統姊姊洗錢,根本無解 12/05 14:30
推 K951753: 偏偏有太多人都不知道這些真相了 唉 12/05 14:31
推 bantw: 阿扁有沒有罪還須公平審判 現在的阿扁比較像替老婆受罰 12/05 14:31
推 answer1115: "他怎麼可能不知道"用這來判人?? 改天就不要你被判到 12/05 14:31
→ yankeehater: 馬以南當門神 馬英九好像也沒怎樣啊 12/05 14:31
推 fricca: 很清楚 12/05 14:32
→ amengcc: 你這說法跟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差不多 12/05 14:32
推 awang44: 馬英九 還我牛 12/05 14:32
推 sd852: 紅衫軍就一群被煽動的人 現在還說太陽花是被煽動 可笑 12/05 14:33
推 sma7061: 推!呂律這次的見解實在難以苟同 12/05 14:34
推 jeans520: KMT:50珍預謀殺人,不管啦!!當然要關丫扁 12/05 14:35
推 bingreen: 真的超清楚的一篇!謝謝長知識! 12/05 14:35
推 TSbb: 幾個低能兒又在秀下限啦 12/05 14:35
推 leo0821: 推 12/05 14:36
推 Allenguy: 江對警察的確沒有權 所以江翻口供改成是支持而不是下令 12/05 14:36
推 User0: 推 12/05 14:38
推 codehard: 說你貪污就貪污 大人快鍘了他 12/05 14:38
※ 編輯: fp72 (123.194.37.45), 12/05/2014 14:47:30
推 johnny23: 馬:司法要獨立,但是又不能"孤立",所以... 12/05 14:44
→ johnny23: 還是不能獨立 12/05 14:45
→ amurorei: 撲馬,我研究所同學 12/05 14:50
推 ntpupu: 幹 國民黨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刁民通通閉嘴!!! 12/05 14:50
推 LaHu: 假設這兩位法律界的前輩都是法官 結果就是...司法不公 12/05 14:51
噓 seon520: 阿扁聽了李界木報告,其後就指示各部會應該儘速把購地案 12/05 14:51
推 Tamama56: 推 12/05 14:51
→ seon520: 辦好 這三小? 12/05 14:51
推 qqq0103: 12/05 14:54
推 bbb22261: seon:看起來很難讓人相信扁不知情,但就是沒有證據。法 12/05 14:54
→ bbb22261: 官判案講求證據,可以別再跳針了嗎? 12/05 14:54
→ bbb22261: 現在問題就在於,除了程序瑕疵外,法官的證據是腦補。 12/05 14:55
噓 destroyfire: 這種理論能成立以後喬事情收錢都沒罪 12/05 14:55
推 epkidd94: 都是阿珍的錯, 把阿扁害成這樣, 阿扁快離婚啦~~ 12/05 14:56
推 rock810: 014好爽 12/05 14:56
噓 seon520: 吳淑珍說,好吧,你來見總統,報告一下推動龍潭購地案 12/05 14:56
→ bbb22261: destroyfire:把文章看清楚好嗎?喬事情收錢誰說沒罪? 12/05 14:57
→ bbb22261: 吳淑珍有跟扁說:我收錢了,你要喬好? 12/05 14:57
噓 seon520: 吳安排李見扁 然後扁下指示 出事再說不知情非共犯? 12/05 14:58
推 epkidd94: 所以阿扁最恨的人不是馬? 應該是阿珍, 被害的好慘.. 12/05 14:59
→ bbb22261: 具體證據呢?你是有錄到音嗎? 12/05 14:59
噓 seon520: 這是噗馬寫的 你問他啊 12/05 15:00
推 Gwendaline: 樓上又把舉證責任推給別人了 神邏輯XD 12/05 15:01
推 bbb22261: XDDDDDDDDD 12/05 15:02
推 Grammy: 大推 連這個都看不懂還是回去看法律抒情文吧 12/05 15:02
推 XDDDD: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seon520你要無理取鬧總有點限度! 12/05 15:02
推 tuutu: 推 12/05 15:03
推 dnkofe: 好清楚喔,推 12/05 15:03
推 bryant780417: 推 說的非常好 12/05 15:03
推 king22649: 12/05 15:03
推 eric791112: 全世界只有一個人知道阿扁知悉否 12/05 15:03
推 seon520: 我只是把噗馬寫的再貼ㄧ次 問這三小而以 12/05 15:04
推 nicesony: 我們的是法治國家嗎 12/05 15:04
→ seon520: 噗馬寫的 我不能搞懂他在寫什麼嗎? 12/05 15:05
→ uetah: 問題是你沒有搞懂阿 12/05 15:06
推 datoking: 真心覺得應該要將刑法(or法學)教育成為全民教育 12/05 15:06
推 XDDDD: 你搞不懂就可以說人嘩眾取寵很可笑? 12/05 15:07
噓 seon520: 當大家ㄧ面倒?我不能問噗馬第五段在寫什麼嗎? 12/05 15:07
→ datoking: 太多人不理解法律邏輯和原則了 12/05 15:07
推 Shiaan: 根本娶錯老婆 12/05 15:08
→ epkidd94: 全篇都推給吳淑珍, 阿扁這麼重情重義, 是不會同意的 12/05 15:09
推 hanarain: 推 淺顯易懂 12/05 15:09
推 bring777: 把同一套邏輯套在seon520,你應該知道全家資金帳戶是嗎? 12/05 15:09
推 airswalker: 有蛆悲憤了 12/05 15:10
→ bring777: seon520,你應該知道全家今天跟誰見面聊天是嗎? 12/05 15:10
噓 seon520: 蛆三小?我深綠 12/05 15:10
推 buddar: 12/05 15:11
推 f1234518456: 不管怎麼說 阿扁一定要下台 12/05 15:12
推 deshocker: 吳不知道李收辜的錢喬事情 所以安排見扁 有人看不懂嗎 12/05 15:12
噓 seon520: 我老婆叫員工來找我 我ㄧ定問她 這干妳什麼事 12/05 15:12
推 XDDDD: 起手式就免了沒人想知道你的政黨傾向,希望你不是反串呂粉 12/05 15:12
推 Daz2005i: 12/05 15:13
推 flyintmtc: 推 12/05 15:13
噓 seon520: 我從以前就不准我老婆管我工作的事 12/05 15:14
推 bbb22261: 你問你老婆但你老婆就絕對誠實回答你嗎XD 12/05 15:14
→ bbb22261: 你不準是你家的事,以自己標準看司法? 12/05 15:15
噓 seon520: 反正50珍ㄧ天也沒關到 你們應該感到開心 12/05 15:19
推 ericleft: 寫的好清楚 12/05 15:20
推 rayonwu: 推 12/05 15:20
推 askey: 推 12/05 15:21
推 noneed2argue: 幫推 抵噓 12/05 15:21
推 wgst88w: 依台灣選舉結構關係,要論述"無實質影響力"我還是不能接 12/05 15:21
推 lu4unique: 有問題的是下指導棋的最高法院與為了保護自己的立委 12/05 15:22
推 ponguy: 推撲師 12/05 15:22
推 V16888: 清楚! 12/05 15:22
→ wgst88w: 受;因為林益世案是有明確的證據(錄音)相較於阿扁龍潭案 12/05 15:23
推 bbb22261: 問題出在法官認為"扁知吳有收錢"是腦補而非依賴具體證 12/05 15:24
→ bbb22261: 據如錄音,如果你跟法官的看法一致,而且也拿不出證據, 12/05 15:24
→ bbb22261: 那你就跟這案子的最高院一樣被學界批評而已。 12/05 15:25
→ bbb22261: 按照你的邏輯,屋子裡只有你跟一個死人,你拿槍,所以人 12/05 15:26
→ bbb22261: 一定是你殺的?我用腦補,不用驗彈道就可以判你死刑? 12/05 15:26
推 techwall: 推撲馬老師 12/05 15:26
→ wgst88w: 阿扁龍潭案的關鍵在於"人證"吧!雖然這比物證來的薄弱。 12/05 15:28
噓 seon520: 看到噗馬寫的第五段 法官判的ㄧ點也不奇怪 12/05 15:28
推 bbb22261: 你不覺得奇怪,法律界可是爭議很大呢。呵呵。 12/05 15:30
推 airswalker: 看來只能說沒個人理解力不同了 12/05 15:31
推 Zsanou: 推 ,有這種法院 ,別在拉判決書了。 12/05 15:31
→ wgst88w: bbb大你用死來比喻這案子的邏輯更是奇怪吧! 12/05 15:31
→ bbb22261: 我是強調重點在證據XD,沒認真想例子。S就一把直腦補當 12/05 15:33
→ bbb22261: 事實啊 12/05 15:33
推 airswalker: 一樣都有很高的腦補成分不是嗎? 12/05 15:33
→ wgst88w: 跟上一個案子一樣,都圍繞在法律與第一夫人的行為約束上. 12/05 15:35
噓 seon520: 學界也不是很多人批評 12/05 15:35
推 q076262018: 推 12/05 15:36
推 gein: 12/05 15:37
噓 seon520: 我看到噗馬寫的第五條就知道問題不是腦補了 12/05 15:37
→ seon520: 你們就跟014ㄧ樣嘛 沒有ㄧ槍斃命的證據都可以喊冤枉 12/05 15:38
噓 seon520: 只是014這種無恥的行為 用來幫阿扁辯駁很好用罷了 12/05 15:41
推 airswalker: 你可以回一篇文讓大家看看你的論點 12/05 15:43
推 bbb22261: 轉移焦點嗎XDDD 12/05 15:43
噓 seon520: 當政治人物變成跟星雲法師 貪汙跟香油錢也沒差別 12/05 15:43
→ seon520: 反正信徒都會支持 12/05 15:44
推 airswalker: 挖靠要被扣扁迷的帽子了嗎?XD 說真的我也是今年才發現 12/05 15:45
→ airswalker: 扁案種種的不合理之處 以前也超討阿扁的 12/05 15:46
推 calvinhs: 推 淺顯易懂 12/05 15:46
→ wgst88w: 我退伍令上是阿扁發的,覺得榮譽也帶些心痛。XDDDDY 12/05 15:48
推 deani: seon520 你可以發一篇反駁撲馬的論點 讓大家評論一下 12/05 15:50
推 bryant780417: 推 請發一篇來反駁吧 這篇目前來看滿全面的 12/05 15:52
推 loki94y: 有人一直在秀下限是怎樣啦 XD 12/05 15:54
噓 KOYOYO: 紅明顯:那B罪到底是什麼罪?收錢辦非職務的事成立哪條罪 12/05 15:54
推 archhung: 清楚明瞭~ 12/05 15:54
推 a00199bcd: 我覺得應該要補充貪污治罪條例的非主管監督圖利 12/05 15:58
→ a00199bcd: 這樣本篇完整一點, 因為好像只解釋貪污罪,沒解釋這條 12/05 15:59
→ a00199bcd: 好像會落入 非A 即 B 概念,可否補充呢??? 12/05 15:59
噓 davidcute90: 太多字看不懂所以算不算有罪啊 12/05 16:02
推 CO2: 9.7 不管啦 就是有罪啦 12/05 16:04
推 openmy30: 法官:014你收賄證據確鑿,但本庭念你有黨證 12/05 16:08
推 samule: 大水庫捐捐錢就沒事~沒被抓到還可以當小刀買條龍內褲~ 12/05 16:11
→ samule: 實質影響力~阿扁抓去關~關到閃尿變智障~ 12/05 16:11
推 ZIQQ001: KMT:說你有罪 就是有罪 12/05 16:21
推 tsubakiten: 阿珍真的是貪得無饜,阿扁取錯老婆 12/05 16:23
推 foreverneo: 推 清楚易懂 12/05 16:27
推 larryQ: 說的真清楚 好文! 12/05 16:28
推 airherry: 推 淺顯易懂 12/05 16:28
推 Dusha: 有人噓文崩潰了 可能要檢討一下自己的邏輯 12/05 16:30
推 ERT312: 這篇邏輯清楚易懂 12/05 16:31
→ woods0598: 邱益: 你們全家都貪汙 我在問你 你不要閃閃躲躲 12/05 16:38
推 www8787: 狗馬有罪用宋朝法律凹到沒罪 阿扁小罪硬ㄠ到關到漏尿失智 12/05 16:43
推 noabstersion: 這篇應該要M起來 根本超清楚 12/05 16:46
推 Saber92: 沒有一槍斃命的證據就可以腦補成有罪 那要警查蒐證幹嘛? 12/05 16:47
→ Saber92: 現在正夯的嫩妻詐保案也可以結案啦~ 媒體都腦補完了 12/05 16:48
推 LWK: 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 12/05 16:48
推 c06072001: KMT:我說你有罪就有罪 12/05 16:50
推 rin0sin: 這好厲害,講得很清楚明瞭 12/05 16:56
推 bbcorn: 撲師果然說得清楚且平易近人 厲害! 12/05 16:58
推 QQmmmmmm: KMT:我要關你,需要理由嗎? 12/05 17:10
→ brightest: 最多就是阿扁無罪 但有道德瑕疵 這裡的人應該覺得連瑕 12/05 17:11
→ brightest: 疵都吧 12/05 17:11
推 jeff24: 推撲馬老師!!! 12/05 17:21
噓 arcanite: 噓明顯 把非職務內收賄的014關到漏尿我就相信實質影響力 12/05 17:21
推 legendrl: 這 12/05 17:32
推 wingandboy: 說你通姦就通姦 大人快鍘他 12/05 17:40
推 rant: 講得很清楚 12/05 17:46
噓 seon520: 是的 老二沒插進去都不能算通姦 12/05 17:50
推 lbowlbow: 推,終於搞清楚蔡銘哲了。實質影響力說真的是惡搞啊 12/05 17:52
推 airswalker: s大一直噓不如快去發一篇文,讓大家看看你的高見 12/05 17:54
推 outra: 我支持Seno520說的。什麼都切割給老婆就對了 12/05 17:55
推 outra: 老婆多幾億不知道,老婆多一堆sogo禮包不知道 12/05 18:01
推 scott206: seon520你根本不懂什麼叫罪刑法定主義 12/05 18:01
→ outra: 兒子突然變巨富在美國買了好多房子也不知道 12/05 18:02
→ scott206: 不滿法律那就去修法立法 法官只能依法執法 不能自由心證 12/05 18:02
→ scott206: 而且收的錢 你又知道不是政治獻金?全台灣政治人物都有收 12/05 18:04
→ scott206: seon520完全示範了什麼是民粹 不看證據說話只依據情感 12/05 18:04
→ scott206: 照你這樣全台灣的政治人物都該抓去關 因為有收政治獻金 12/05 18:05
推 smonkey: Q.Q 12/05 18:06
→ scott206: outra你這種想法也是民粹 不看證據不依據法律 12/05 18:07
推 outra: 他的罪或許法律上不構成貪汙,但實際上因為放任阿珍造成損 12/05 18:11
→ outra: 害,難道無罪? 12/05 18:12
推 bbb22261: 放任配偶造成損害就要關? 12/05 18:13
→ outra: 配偶濫用的是他大職權 12/05 18:16
推 bbb22261: 不要再跳了,老婆兒子多那麼多錢會不知道=腦補;腦補=/= 12/05 18:16
→ bbb22261: 證據好嗎? 12/05 18:16
推 larenz86: 反觀某呂大律師 推撲馬 12/05 18:17
推 airswalker: 法律上有這條罪嗎?????沒有當然就是無罪 12/05 18:17
推 canappeco: 推專業文 清楚好懂 12/05 18:18
→ outra: 最關鍵是阿扁有出門橋事情阿 12/05 18:19
推 airswalker: 又在腦補了= = 12/05 18:19
推 bbb22261: 說阿扁一定知情的,可以拿出腦補之外的證據?法律管不 12/05 18:20
→ bbb22261: 到的,請支持修法謝謝。 12/05 18:20
推 bbb22261: 有喬=/=知道有拿錢所以喬。現在是s跳完換o跳嗎,要跳可 12/05 18:21
→ bbb22261: 以換個爭點跳嗎 12/05 18:21
→ outra: 那說洪眾丘是被虐待是不是腦補? 12/05 18:22
推 larenz86: 不要再跳針啦,有問題的就去跟你家那區的立委說要修法 12/05 18:24
推 bbb22261: 洪案哪裡腦補?講不過就扯別案嗎? 12/05 18:29
→ scott206: outra你懂罪刑法定主義嗎? 別跳針了快去念書 12/05 18:34
推 bbb22261: 突然覺得我吃飽太閒,根本可以領500 XDDD 12/05 18:34
推 outra: 略略聽過,但從實務來說,很難達成,多少都有法官主觀見解 12/05 18:34
→ outra: 好比性侵案,一個說錢橋不攏,一個說是被性侵,若按無罪推論 12/05 18:35
→ outra: 性侵犯大多只能判無罪是嗎?不懂請教 12/05 18:36
推 attitudium: 精彩 看完就知道這過程有多陰狠 12/05 19:06
推 attitudium: 呂大律師被打臉咧 不出來說句話嗎 12/05 19:08
推 kcl0801: 呂大律師從頭到尾就是堅持阿扁有罪 因為他有實質影響力 12/05 19:11
推 bluerinoa: 專業優文,扁扁Q_Q 12/05 19:12
→ kcl0801: 這個根本沒有入罪的罪名 我好心建議他去選個立委 帶上支 12/05 19:12
→ kcl0801: 持他的人 一起組個阿扁有罪連線 上任後提的第一條法就是 12/05 19:13
→ kcl0801: 將實質影響力真正入罪 結果被他砍留言+黑名單不能再留言 12/05 19:13
→ kcl0801: 瞬間讓我有種以為我在跟止兀對話的感覺QQ 12/05 19:14
推 bbb22261: 呂後來在他的動態底下整個縮掉兼取暖啊。 12/05 19:14
→ bbb22261: 如果今天puma不是刑法學者,呂就開戰了吧。 12/05 19:15
→ kcl0801: 我想說律師應該不是止兀那種水準的人 我都懶的去嗆止兀了 12/05 19:15
→ kcl0801: 想說他是不是陷入某種盲點好心提醒他 結果被他砍留言QQ 12/05 19:16
→ cat5672: 所以阿扁現在島底被判什麼罪 又要被關幾年.... 12/05 19:16
→ cat5672: 我相信隨便找個人問都會說不知道....= = 12/05 19:17
→ kcl0801: 阿扁被判的罪呂大律師有清楚列出來 歡迎去被他洗腦 12/05 19:17
推 julia66: 推 12/05 19:32
推 COTOYO: 推老師!!! 12/05 19:42
推 RWAllenL: 長知識了 推 12/05 19:44
推 sading7: 扁是被迫害的 12/05 19:57
推 cmid05: 吳淑珍真是害人不淺... 12/05 19:57
推 ANCEE: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以為的正義 都覺得對方被洗腦 12/05 20:00
→ aoiaoi: 所以目前看來 阿珍 毫無疑問有罪 但阿扁卻無實質證據 12/05 20:24
推 bhgkai: 12/05 21:57
推 benben0112: 阿扁再戰十年!! 12/05 22:06
推 tyhg33: 太專業了! 12/05 22:10
推 fissive: 很清楚推 12/05 23:04
推 tttggg: 推老師,跟老師學刑分是一種享受.. 12/05 23:31
推 vespar: 這篇實在太屌了...簡言之 阿扁被吳淑珍害死... 12/05 23:35
推 costello: 原來是吳淑珍收的 幹 12/05 23:49
推 costello: 推清楚解說 台灣的司法與各項民主制度真的還很不成熟 12/05 23:54
推 seizuki001: seon520 龍潭購地案該土地現在翻了很多倍 如果他當年 12/05 23:55
→ seizuki001: 是覺得是個投資你怎麼看 12/05 23:55
→ seizuki001: 其實也有可能是吳淑珍故意不讓阿扁知道阿 阿扁如果想 12/05 23:56
→ seizuki001: 洗錢一定有方法吧 他律師不是當假的 只是沒想到最後 12/05 23:57
→ seizuki001: 壓垮他的竟然是他老婆手腳不乾淨 這跟他書裡自白寫的 12/05 23:58
→ seizuki001: 懺悔有符合 現在好像有聽懂阿扁書裡在寫什麼了 12/05 23:58
推 seizuki001: 呂律師堅持我想是因為 不管如何 他就是覺得他家最少 12/06 00:06
→ seizuki001: 有一個人收錢只是不一定是陳水扁知道 但實質影響力可 12/06 00:06
→ seizuki001: 以抓很多愛鑽法律漏洞的政客 所以他認同要有這條法案 12/06 00:06
→ seizuki001: 才能定罪 只不過這條罪的的確確也有拿來誣陷別人的可 12/06 00:06
→ seizuki001: 能阿... 12/06 00:07
推 spfd: 解釋好清楚喔 完全看懂了 推 還是要支持公平審判啦 12/06 00:41
推 d8888: 其他東西姑且不論,只說實質影響力說 12/06 00:45
→ d8888: 相比法定職權說,個人更加支持實質影響力說 12/06 00:46
→ d8888: 實質影響力說之所以有存在空間,就個人淺薄所知是因為 12/06 00:46
→ d8888: 相關法律對甚麼叫公務員甚麼叫職務上之行為根本沒說清楚 12/06 00:46
推 issaquah: 推 12/06 00:47
→ d8888: 如果法律定義的很清楚,那違背法律定義自創違法的新說 12/06 00:47
→ d8888: 那自然有諸位專家們說的違背罪刑法定的問題了 12/06 00:48
推 lightken: 黨工又看不懂 0分 12/06 00:48
→ d8888: 但如果是法律根本沒說清楚,在法律文字的模糊空間之內選擇 12/06 00:48
→ d8888: 一種顯然更符合立法原意的解釋法,不感覺哪裡民粹了 12/06 00:49
→ d8888: 總不能說罪刑法定主義,法明確性很重要。立法者的原意就 12/06 00:49
→ d8888: 不重要。更何況實質影響力一說能存在,就個人粗淺認知 12/06 00:49
→ d8888: 是因為相關法律本來就有模糊空間。也不能說新創的實質影響 12/06 00:50
→ d8888: 力說就違背了原先的法律設計。 12/06 00:50
→ d8888: 個人覺得最受爭議的是法律之前人不平等。林益世如果也比照 12/06 00:51
→ d8888: 辦理抓進去關,相信今天許多人對實質影響力說的看法會改觀 12/06 00:51
→ d8888: P.S 個人只討論實質影響力說,扁案換法官先押人再找證據 12/06 00:52
→ d8888: 就還沒探討了。 12/06 00:52
推 bbcocomo: 我覺得阿扁是替吳淑珍坐牢,要吳去坐牢乾脆殺了阿扁算了 12/06 01:52
推 doreenlala: 大推!! 12/06 02:07
推 justin20118: 撲馬老師的刑法分則什麼時候會改版完啊~ 12/06 03:00
推 ironkyoater: 但...錢還是拿了 12/06 03:44
推 blitz: 推 12/06 04:39
推 horsetail: 以後要收錢喬事情都找老婆或親戚就好了 12/06 08:07
推 rkb84: 很好奇若是用判B,而非C(實質影響力),要判多久? 12/06 08:15
推 phooom0188: 放阿扁 12/06 08:17
→ horsetail: 總之權力是有的 錢是拿了 事情也辦了 看誰要蹲而已 12/06 08:40
推 ymtsf: 如果阿扁會生氣 阿真會讓他知道有收1億? ㄧ定找理由掰 12/06 08:48
→ a2379928: 如果按這種標準,以後大家找自己老婆收錢就好。以前一 12/06 09:59
→ a2379928: 堆案子都要改判了。 12/06 10:00
→ a2379928: 老婆收錢,老公辦事。大家都沒事,皆大歡喜。 12/06 10:00
推 airswalker: 一堆人別把主觀的情感帶進來 法律看證據說話 12/06 11:39
推 shs916018: 理盲的人民 12/06 12:50
推 thanksyou: 照阿扁標準,馬英九這輩子不能出獄了 12/06 17:39
噓 newstarisme: 看完了我只得到一個結論: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12/06 23:36
推 newstarisme: 說你阿扁有罪就是有罪,反正我馬英九當總統你是落水 12/06 23:36
→ newstarisme: 狗,反正特偵組的長官就是我的部下,你奈我何? 12/06 23:37
→ roger11182: 當年的阿扁被唾棄 今年婉惜 12/07 22:21
推 tarutaru: 國民黨果然是垃圾中的垃圾 12/07 23: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bowlbow (118.163.17.139), 12/08/2014 14:41:05
※ 編輯: lbowlbow (118.163.17.139), 12/08/2014 14:43:21
推 arbwen : 12/08 15:21
推 billy027486 : 法官的講法跟蝴蝶拍動翅膀釀成天災就是有罪一樣水準 12/08 17:56
→ billy027486 : 連執法的輕重都要看臉色辦事 司法公正之路比我想像 12/08 17:58
→ billy027486 : 的還要漫長 12/08 17:58
推 yudi1991 : 推樓上 12/08 21:35
推 rayven : 問題在司法官作賤自己 12/09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