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e999: 3% 還不夠高嗎?....是殺人啊 06/09 13:54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0.57), 06/09/2015 14:01:56
推 waterjade: 那有沒有其他犯罪假釋後犯下殺人罪的機率? 06/09 14:26
→ waterjade: 喔對了,可以的話其中黑人罪犯的比例也順便一下 06/09 15:13
→ Tomwalker: 這數字要算在廢死頭上?這些人是「改變死刑判決定義」 06/09 15:28
→ Tomwalker: 寫錯,是標準。意思應該是原本因某罪判死刑,後來因修 06/09 15:29
→ Tomwalker: 法而不判死刑。美國聯邦層級並未全面廢死,你的說法像 06/09 15:31
→ Tomwalker: 過去台灣結夥搶劫是唯一死刑,後來改徒刑一樣,並不是 06/09 15:32
→ Tomwalker: 廢死。要比較,應該看看裡面有多少是州廢死後不判死而 06/09 15:34
→ Tomwalker: 服刑過假釋的人才對。何況廢死,不是廢盟,的推動人不 06/09 15:36
→ Tomwalker: 少是要求改以終身監禁代替死刑,達到隔離犯人效果,就 06/09 15:37
→ Tomwalker: 算廢死,這些人依舊不能回到社會上。 06/09 15:37
推 TohnoMinagi: 要開始扯我們不是黑人所以死刑犯出獄都會洗心革面? 06/09 18:15
→ kelybaby: 凡事總有代價,總要有人付帳。死刑是最簡單的方法。 06/09 20:07
→ kelybaby: 廢死之後的帳單,要說服誰來買單?不願意付帳的人比較多 06/09 20:09
→ Tomwalker: 算上死刑犯的刑事訴訟費、執刑費、及萬一冤獄所要付出 06/09 20:22
→ Tomwalker: 國家賠償,死刑不見得比較便宜 06/09 20:23
→ kelybaby: 帳單~不僅僅是金錢&時間。社會成本才是嚇人的地方 06/09 20:42
→ kelybaby: 無法給罪大惡極者應有&相對的懲罰,何以服人心 06/09 20:44
→ kelybaby: 死刑真的很簡單。要找什麼"取代"?很難~ 06/09 20:45
推 jaysuzuki: 如果死刑才叫應有的懲罰,那把人重傷的,性侵別人的, 06/09 21:10
→ jaysuzuki: 國家如果只用自由刑,是否違反公平正義? 違反平等原則? 06/09 21:11
→ kelybaby: 我國沒有閹割跟鞭刑的刑責,故有恐龍法官的說法 06/10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