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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Y1H54J ] 作者: honeyprin (honeypri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你不可不知的廣電三法(上) 時間: Mon Jun 22 21:57:22 2015 沃草報導 http://on.fb.me/1Gi37WN 為什麼要關心? 延宕了三年多的《廣電三法》,最終還是因憲改協商破裂而陪葬,無法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在本會期NCC 主委石世豪曾公開發表爭取《廣電三法》通過,並主動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 他認為臺灣法律與國際社會嚴重脫節,應儘速修法。《廣電三法》修法內容最終會決定我們 閱聽人將看到什麼節目內容,一起來關心! 不可不知的《廣電三法》三大爭議 爭議一:政治進入媒體影響言論?——放寬黨政軍經營媒體 爭議二:你的低消內容由誰決定——家家擠破頭的「必載頻道」 爭議三: 不爽能換家嗎?第四台壟斷問題——打破業者區域限制 《廣電三法》規範內容——所有電視內容 廣電三法包含《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簡而言之,就 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所有內容都在規範範圍內,例如 2012 年反媒體壟斷運動就是在抗議 中資財團壟斷台灣媒體的問題。 《廣電三法》本次修法理由——法規跟不上內容「跨界」速度 隨著數位時代發展,傳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進一步提供視訊服務、寬頻上網、多媒體服務, 電信業者也跨足提供廣播電視等影音服務,法規卻未能與時俱進配合數位時代逐步匯流,「 廣電三法」已是陳舊法規《廣電三法》修法進度 政府推動「數位匯流」的大夢,希望所有的數位內容能更自由流通,《數位匯流大法》第一 階段就是修正《廣電三法》。 「廣電三法」修正案,已於2012年3月送入立法院,經交通委員會初審。本會期歷經數次黨 團協商,送入院會進行二、三讀。但因憲改協商破裂而陪葬,最終仍無法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爭議一》政治進入媒體影響言論?—放寬黨政軍經營媒體 1962年,政府推動無線電視,而後無線三台華視、中視、台視在威權體制下分別由黨、政、 軍掌控多數股份。隨著台灣解嚴,黨禁、報禁等言論自由逐步開放,威權管控鬆綁。過去廣 電媒體多含高比例政府投資,2005年立法院更進一步通過「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媒體。 行政院提出的《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指出,政府投資媒體僅為理財,而非意圖干涉。政府往往購買時不知該公司已直接、間接投資,或該公司事後才投資。現行法律中無論直接、間 接,政府一股也不能持有媒體,若觸犯規定,卻是廣播電視事業面臨處罰、廢照,不盡合理 。 贊成意見 前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擁有媒體未必能操縱輿論 據《自由時報》報導,賀陳旦認為,擁有媒體未必能操縱輿論,若計較黨政軍出資的比率, 反而可能會扼殺媒體產業及數位化機會。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認為,最初黨政軍條款修法 時雖獲社會支持,但廣電三法修正以來,仍有「藍媒」、「綠媒」存在,連公視董事長改選 都受政治力介入。據中時報導,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認為,不應只規範持股「身份」 ,而不規範介入「行為」,有些業者只是想要賺錢而已,而非干預言論市場。 反對意見 師大大傳所教授陳炳宏:被監督者可以擁有監督者,請問這是真民主嗎? 陳炳宏則反對黨政軍進入媒體,他在個人部落格指出,「被監督者(政府)可以擁有監督 者(媒體)的民主,請問這是真民主嗎?」他認為執行上有問題,應該「研議如何務實的 執行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的政策」,而非直接廢除法律,根本是因噎廢食。 陳炳宏認為,若真退一步妥協修法,開放投資,應給予以下條件限制: 1.政府「只投資,不經營」 2.政府投資廣電媒體應該公開資訊並通過審議,投資超過1%,要先召開公聽會,超過3%, 除了召開公聽會,要主管機關同意;超過5%,則經由有民意基礎的立法院同意協商共識 目前黨團協商的共識,維持原法「政黨」不得投資廣電媒體,但開放「政府」間接投資5%以 下。 影響對象 官股間接投資5%以下的財團,都可以跨足媒體業。黨政軍條款若鬆綁,此類併購案業者可受 益。 例如過去富邦旗下的台灣大哥大意圖併購凱擘系統台,但因為台北市政府間接持有台灣大哥 大3%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而陷入僵局,最後只好由富邦再以個人名義成立大富 集團併購凱擘,若修法通過,即可直接由台灣大哥大併購。 爭議二》你的低消內容由誰決定— 家家擠破頭必載與基本頻道 必載頻道大戰! 「必載頻道」是指政府規定系統業者(第四台)「必須載送」的頻道,且免上架費及版權費 。因為無線頻道賴以傳遞的無線電波為公共資源,應為全民共享,因此受政府規範保障。目 前規定至少載送5家無線電視台給訂戶收看。必載頻道是目前廣電三法喬不攏的最後關卡。 無線電視台: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 因為數位化導致無線頻道增加,無線五台積極爭取進入必載頻道,讓數量由現狀的1台增為 2台。 有線電視台 有線電視頻道則積極爭取進入「基本頻道組必載」,未來新法若上路,有線系統業者可設定 各種頻道及費率組合,例如基本組合每月300元,進階組合600元,類似我們現在手機費率的 模式。若有線頻道能列為「基本頻道組必載」,意味著頻道必定可接觸全國電視收視觀眾, 與廣告等收入息息相關。 有線系統業者 必須多開闢頻道空間給必載頻道,必載數量能少則少。頻道若依循商業模式競爭,法規不加 以限制,系統業者收取上架費等費用,獲利會最大。NCC提兩方案解僵局 目前協商方向為「有條件基本頻道版」;意即除了現在必載一個頻道外,在有線電視系統全 面數位化後,將衛星電視台或無線電視台業者「自製高畫質節目達一定比率者,列為基本頻 道」。以鼓勵業者無論有線、無線,都積極增加自製優質節目的比率,目前獲頻道業者和系 統業者多數的同意。 但在業者利益之外,與收視大眾相關的是,我們未來免費的無線電視、或者有線電視的「基 本頻道」中,必定能看到哪些頻道,節目內容是否優質? 學者:必載頻道內容不佳,也應下架 至於列為必載頻道應該有什麼樣的條件?陳炳宏在另一場公聽會中提到必載是原則的立場,但也要有管制規範,若無線台必載頻道端出不好的內容,也應下架。 消基會:利益分贓,綁架收看權 消基會不贊成擴大必載頻道數量,認為增加必載頻道就是「包裹式販賣」,這樣會持續讓收 視品質無法進步,一再重複內容。呼籲無線台也應該回歸自由市場,重視消費者權益。 不爽能換家嗎?第四台壟斷問題 將在明晚 你不可不知的廣電三法(下)揭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25.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4981445.A.113.html
jpadesky: 所以網路直播還是不能打廣告囉... 06/22 21:59
nakayamayyt: 中視幹嘛必載 06/22 22:04
robertchun: 推 06/22 22:05
earleshu: 06/22 22:07
FIRZEN45: 高調 06/22 22:07
FIRZEN45: 高調 06/22 22:08
yeyun: push 06/22 22:13
fffffffox: GG 06/22 22:1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oneyprin (218.168.1.245), 06/24/2015 12:58:17
jeneaqa1: 推! 06/24 13:25
Haemoglobin: 06/24 14:34
sonora: 推 orz 06/24 23:39
yudi1991: 06/24 23:48
Tzarevitch: 06/25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