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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鐵證如山 港獨分子罪責難逃 香港2月12日電/香港《大公報》2月12日發表題為“互聯網鐵證如山 港獨分子罪責難逃 ”的評論文章,全文如下:   旺角暴亂是本土激進派、青年新政、學聯、學民、熱血公民等極端政團,有計劃有 組織有預謀的亂港行動,當中有一些人和親臺灣的政客有千絲萬縷的關係。這次暴亂立 即被英國廣播公司(BBC)、路透社、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CNN)和臺灣民進黨的“ 自由時報”冠以“魚蛋革命”的標籤,歡呼這次是香港走向分裂的第一步。《蘋果日報 》甚至發表文章稱香港已經分裂了,形成了“兩個香港對立”的形勢,稱“新東補選折 射‘兩個香港’的對立,新界東的選民將如何選擇?”極力煽動選民在本月28日新界東 補選中投票給反對派。   利用網絡即時指揮   《信報》刊登了練乙錚文章:“‘魚蛋革命’防港變大陸持續高壓壓出二二八”, 暴露了有一股政治勢力企圖發動所謂“魚蛋革命”,蓄意在香港製造新“二二八事件” ,把香港帶到“獨立”的邪路上。激進派發動“魚蛋革命”目的,就是要推動青年人犯 罪,製造青年人流血,然後提出“暴力抗赤”口號,把香港帶到長期暴力流血、爭取“ 港獨”邪路上。   警方已經以《公安條例》第19條暴動罪,起訴39人。初步調查顯示出,街頭上的暴 力行動,後面是利用互聯網系統地進行組織、召集、指揮。一名香港網絡廣播電臺的記 者鄧梓聰已經被捕,這個電臺是香港一個主要由中學生及大學生組成的網絡傳媒廣播機 構,節目主要以粵語廣播,部分時間亦會播出其他語言節目。香港網絡廣播電臺在香港 、臺灣和美國均設有直播室,顯然有著美臺政治背景。有手機就可以上網聽到這個電臺 。公民黨在這個電臺有固定時段,其黨員王德全、梁穎敏、譚文豪、楊岳橋是這個電臺 節目主持人。其廣播內容,不外乎不斷攻擊“一國兩制”和特區政府,煽動青年人上街 ,反抗“香港赤化”,進行洗腦,將中學生和大學生推向激進道路上。楊岳橋在青年時 代已經加入激進組織,後來再加入公民黨,年初一暴亂事件,楊岳橋公開發表網貼,說 他一早已經到了旺角警署,為被捕暴力分子提供法律保障,支持暴力行動,讓暴力分子 放心去衝擊警察,掟磚頭。楊岳橋本月9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貼文,攻擊、污衊梁振 英刻意政治操弄,禁止小販擺賣,導致了對抗困局,譴責“警察開槍”,並宣稱“自己 當晚徹夜在旺角警署提供法律支援”。網民立即駁斥了楊岳橋謬論,指出暴民一早策劃 事件,借幫小販為名而破壞社會安寧,就是因有楊等在後面支持暴徒,才令他們無法無 天;另有網民更直斥楊“為選舉可出賣法治”。   網絡上面的言論充分說明年初一暴亂事件,是由網絡進行煽動和組織,是有預謀行 動。   “本土民主前線”和“勇武起義”、“勇武建國”(在Facebook上提倡香港“獨立 建國”)在網絡上專頁,都曾動員呼籲青年人參加暴動,並提醒示威者帶足夠裝備“以 武制暴”、小心記者及行動時要遮面等。   極端分子難以“洗白”   “本土民主前線”Facebook專頁,於大年初一的白天事先號召市民晚上到旺角保衛 小販夜市,指要“勇武捍衛本土特色”。到了晚上十一點,“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 臺仰在現場說:“希望你們用盡所有方法去告訴其他人,希望他們來到旺角支援這批市 民。”與此同時,“滑鼠娘娘”發出了動員令“P.S. 旺角要人!旺角要人!旺角要人! ”接著,相關網站發出“有人被捕的話,我可以提供協助,人在旺角警署(沒有被捕) 。給姓名好ID number我,律師在那兒。telegram:Glacierckwong”的呼籲,以“包打 官司”變相鼓勵市民參加暴亂。   午夜十二點,“本土民主前線”不斷發出了動員通知,如“旺角站已關閉,請經油 麻地站前往”“為免有麻煩,勿用八達通”等。就因為明明知道是犯罪,所以通知犯罪 者不要使用八達通,不要留下犯罪證據。  過了十二點,網站又發出了行動通知“不便攝影”,指揮要阻止攝影記者拍攝他們犯 罪證據。“本土民主前線”網頁以“革命之火”形容行動,又指“已識拆地磚反擊”。   “香港人已經知道拆地磚反擊”其實是行動訊號,提示現場騷動者,要撬開地磚襲 警。這說明“打警察打記者,發起騷動”都是有計劃有組織有目標的行為。香港大學的 激進派,有份參與指揮行動。其中港大學生“滑鼠娘娘”鄺頌晴是極端本土派,是“鍵 盤戰線”發言人和骨幹分子。“滑鼠娘娘”在其中起了網絡動員作用。   日前警方在年初三以涉嫌參與暴動罪名拘捕三名男子,包括一名學民思潮成員、一 名網絡電臺記者及一名Facebook專頁版主,令被捕人數增至64人。其中包括六名大學生 、三名中學生,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等罪名。 被捕的港大學生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這 些人參與了“本土派”的衝擊行動。他們進行了辯解,說自己沒有參加騷動。這種說法 並不符合法律邏輯。任何人明知現場已經發生暴力事件,有人拒絕聽取警察的勸告立即 離開,仍然停留在現場,並且使用了可以電子拍攝並且可以發送信息的工具組織行動, 根據《公安條例》,這些人已經被視作為參與非法集會,可以起訴參與騷動。半夜三更 ,為什麼這一批“佔中”核心骨幹,而且大都有刑事案在身,被法庭警戒不準許再前往 旺角地區,他們當晚還要不約而同來來往往、穿梭於發生騷動的街道上?他們和這些暴 徒站在一起,共同進退,自辯沒參與這場動亂,誰信?何況,一場騷動總有收集信息來 源,然後發出指令的人,他們不必親自有所行動,但他們肇事之責更加嚴重。互聯網鐵 證如山,“港獨”分子罪責難逃。 http://hk.crntt.com/doc/1041/1/9/3/104119348.html?coluid=176&kindid=11723&docid=104119348&mdate=02120943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0.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5246478.A.53D.html
isalin: 把別人抹上港獨 其他訴求就很容易被忽略了 02/12 16:12
isalin: 歷史上 國共都很常把異議份子抹為分裂份子 02/12 16:13
isalin: 歷史上國共都常把異議份子抹成分裂份子 02/12 16:15
slcgboy: 中共統治才有港獨理念的出現 不然97之前都是合併理念 02/1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