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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rz1KD ]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蕭奕辰 時間: Wed Mar 30 13:08:12 2016 FB卦點說明: 一個叫反廢死的人去殺他的人的獨白,講解為什麼他要這麼做 FB連結:https://goo.gl/5Lc4yr (文長慎入) FB內容: 【我就是受害者家屬,所以我深刻體會】 . 這幾天看到大家對台灣司法如此「信任」,我甚感欣慰。 因為,對於台灣的司法,我他媽的一點也不相信。 . (一):你上過法院嗎? . 我的老師們是律師,我的同學在當警察,我的朋友考上了檢察官, 我的學長則是法官。並不是因為我們學法,自以為什麼都懂,所以 囂張到跟民意對幹;而正是因為我們學法,我們知道自己除了法以 外,什麼都不懂,所以很清楚絕對不能自以為是神、妄想用人來做 神的事情:審判。 . 對於那些敢大膽把人命交到政府的司法系統手上的人,我想問你們? 你們有沒有去過法院?你們有沒有開過庭?一次也好,拜託,舉個 手讓我看一下。會這麼問是因為,前陣子才剛公布民調不是嗎?法 官的不信任度是84.6%,檢察官的不信任度是76.5%。我想說的是, 沒錯,法官跟檢察官真的不值得信任;那問題就更大了,你們不相 信檢察官的偵查和法官的判決,為什麼你們卻相信檢察官的重案偵 查和法官的死刑判決? .   我當過原告,也當過被告,輔佐過,也作證過。我上過簡易庭、 民事庭、偵查庭、刑事庭、還有家事庭。只要湊齊行政庭和傳說中 的憲法法庭,我的人生就功德圓滿了(笑)。 .   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打民事訴訟。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準 備資料證據,撰寫狀紙,研究程序。我給了法院厚厚一疊資料,但 法官翻都沒翻。對方律師只拿出一張印在破爛A4紙張上面的黑白相 片,就說服了法官。法官對我問:『你要不要撤告和解,因為我覺 得你的錯比較多。如果真的要判決,你會很不利。』對方律師還補 上了一句:『像他這種人,一看就知道只是來討錢的嘛!』這讓我 默默流下了在法庭上的第一滴淚。最後,庭外和解。 .   那是在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 .   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打刑事訴訟。檢察官傳喚告訴人多次 卻不出庭,後來檢察官爆氣,直接在偵查庭上對著終於來了的告訴 人震怒,檢察官氣到摔了好多次資料,拍桌破口大罵。因為他覺得 站在我對面的告訴人從頭到尾哭哭啼啼,邏輯不清不楚,講話語無 倫次。檢察官覺得告訴人在故意浪費他的時間,讓他崩潰到抓狂演 出。最後,下了不起訴處分。 .   那是在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庭。 .   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以證人身份出庭,具結之後,庭上問 我的第一個問題竟然是:『你跟當事人熟嗎?』我立刻回問:『請 問熟的確切定義是什麼?』法官愣住了,書記官愣住了,對面的檢 察官也愣住了。過了一會兒,檢察官才說:『就是問你對他瞭不瞭 解啦!』喔,原來這一庭是公證結婚喔,我還以為是刑事竊盜案呢! .   你們不用把法院想的有多正經,除了法警之外,基本上每個人 都過勞。不管是法官、書記官、檢察官、檢查事務官、司法事務官……。 地方法院每個庭每個月至少都要收上百件左右的案子,當有人在裡 面講到開花的時候,外面走廊上坐滿了下一庭、下下一庭、下下下 一庭要開的當事人與律師們。 .   十五分鐘是問不出什麼結果的,就算一小時也很難說完事情。 司法人員每天被堆積如山的案件淹沒,其實根本沒有辦法「在清醒 的理智狀態下思考,進而做出盡可能公正客觀並接近事實真相」的 判決。在「訴訟經濟」的降低財政負擔成本的考量下,民事訴訟通 常無法讓雙方當事人都能接受判決結果。結果就是出了法院之後, 紛爭擴大,互罵變成互砍,然後送到了偵查庭和刑事庭。民事變刑 事,事件變案件。而因為刑事案件通常也涉及到侵權行為的民事損 害賠償,所以又丟回去了民事庭那邊。 . 為了降低成本,節省時間,最後反倒付出了加上好幾倍的不必要損 失。欲速則不達,得不償失,就是現在司法系統跟刑事政策的重要 弊病。但這只是反映出這塊島嶼上所有人民的共同傾向而已,各產 業,各領域都一樣,都覺得:越快越好,越省越好。找出問題的根 源去好好解決它太花時間太花成本了,我們要的是能夠速效的現成 方式!結果就是,不只沒有節省到任何東西,反而付出了更大的代 價,那代價之重,足以壓垮社會,甚至國家。 .   所以,只要進過法庭的,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不管是當事人 還是證人。就算無聊去旁聽的也好,不管是民刑事、家事、甚至行 政。你只要經歷過一次,就會知道,「法律上的事實」,跟「實際 發生的真相」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你就會深刻體會到:司法的本 質、程序的侷限,與審判的荒謬。 . . (二)科技犯案及唯一死刑 .   很多人會覺得,現在科技進步了,不用擔心死刑會冤判,只要 降低冤案就好。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是因為科技進步了,證 據的蒐集和事實的拼湊就越困難了。任何物證都可以造假,任何人 證都可以買通。贗品之所以能賣到好價錢,就是因為贗品比真品還 要像真的。 .   打從案子一開始,警方能找到的就只有零碎的基礎事項,檢察 官動用公權力搜索,也只能勉強湊到一些片段的資料。而最末端的 法官,面對各式各樣亂七八糟的證據,其實往往是『囧……』的概 念:毫無概念。我們是法律人,法律人就只懂法律而已,或許多懂 個一兩項,像是財稅或者資訊,但不可能全懂。我們不懂化工,我 們不懂水利,我們不懂烘焙,我們不懂晶圓,不懂核子物理、不懂 地球科學、不懂大腦神經、尤其不懂社會。 .   很多法界的公職人員在求學和人生的過程當中是一路順遂、無 縫接軌,越高等的就越是如此。警官也好、調查官也好、檢察官也 好、法官也好。他們面對越來越新穎的科技和犯罪手法,其實無法 真正完全理解判斷,就算請了鑑定人,對於鑑定人或證人所解釋的 科學或社會事實,往往也只是一知半解。 .   科技發達,恐龍在螢幕裡亂咬人,鋼鐵人在打仗,死侍在嘴砲。 懂嗎?科技可以憑空創造幾乎是一切的知覺了,不管是看到的,聽 到的,摸到的,聞到的,嚐到的,都有辦法「刻意製造」出來,以 假亂真、比真還真,甚至本身就是真。在高科技犯罪的狀況下,你 說影像拍到了什麼,你說錄音筆錄到了什麼,你說鑑識人員採集到 了什麼,其實很難判斷真偽。CSI只是科幻連續劇,在現實中, 台灣目前的鑑定科技,以基層來講,是相當落後的。 .   所以你說科技辦案,那犯罪者就可以科技犯案。不要忘了,職 業犯罪者的技術和工具通常比政府單位還要好上很多…….像是槍枝 和防護裝備。毀滅證據,修改證據,假造證據。對有心人而言,這 些都是很簡單的事情。因此兩兩抵銷,現在司法所能掌握到的,跟 過去其實沒有根本性的差別。 .   因此,現在少數激動的人想將某些法律修改為唯一死刑,這主 張絕對是愚蠢的。兩個原因。一:一心求死,但又不敢自殺的人, 便會利用這一條法律,故意去殺害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的特定目標, 然後讓司法判他死刑,好成功達到他自殺的希望。二:有重大利益 糾紛的人,就可以教唆殺人,製造假證據,然後嫁禍給他的商場、 政治、甚至情場上的敵手,陷害他入罪,讓司法替他永遠剷除敵人。 所以才說,唯一死刑會帶來的唯一後果,就是創造並鼓勵更多人犯 罪,讓更多無辜的人死亡。 . 法官呢?法官也不能怎麼辦,他們只懂法律,所以他們就用他們唯 一會的法律,去硬套,就THK的圖一樣,把正方形盒子硬套在小 孩頭上。產生出來的,就是一般社會大眾口中所說『幹你娘這恐龍 法官在判三洨』的後果。 . (三)你懂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嗎? .    很多人在我文章底下留言:『如果你家人或朋友被殺你就不會 這樣想了,你根本不懂受害者家屬的心情。』這句話很棒,我就是 在等這種話出現,因為我就是受難者家屬。 十幾年前,我生命當中至親的人,因為「別人」欠了地下錢莊一屁 股債,而被討債集團綁架殺害棄屍了。驗屍顯示,死者生前遭受長 期間虐待,並且有明顯性侵害的痕跡。加註:跡象顯示死前曾極度驚恐。 很多人說我們主張廢死的自以為正義,自以為高尚。我沒有特別高 尚,相反的,我很卑微,打從事件剛開始有跡象產生時,我就用盡 所有辦法請求各種公私機關、制度、個人的協助,包含學校師長、 各轄區警察機關、各級民意代表,甚至我混黑道的朋友。我求他們, 求他們來救命。但沒有任何人願意幫忙,甚至絕大部分的人是「不 相信」的。當事情發生後,我毫無能力去阻止自己所愛的人被殘忍 的虐待,然後痛苦的被殺害。甚至事後,因為某種沒有任何人願意 明說的施壓,這件案子被「很自然」的吃掉了。 . 我不會原諒那些兇手,我恨不得殺了那些兇手以洩我心頭之恨。但 我更在乎的是,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對我伸出援手。讓我摯親確實 死亡的並不是兇手的殘酷,而是整體社會的冷漠。只要整個過程當 中,曾經有任何一個人對我伸出援手,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但因 為事不關己,能少一事就不要添麻煩,所有被我求助的人臉上都露 出避之唯恐不急的表情。 .   很多年過去以後,我回去詢問那些曾經被我求助過的人們,為 什麼當時不幫助我,甚至不相信我?他們通通回答我同一個答案: 『我們怎麼會知道事情真的會發生!』 .   我憎恨這個社會,我憎恨這個國家。 .   我成了所謂的「被害者家屬」。因為過度悲傷,不久之後就被 診斷有臨床憂鬱跟高度自殺傾向;過了幾年之後,醫生開出了重鬱 症的診斷證明,我同時接受成人精神科的長期藥物治療以及臨床心 理科的心理治療,簡稱『吃藥,聊天』。最後,因為狀況持續惡化, 從心因性逆推成為器質性的損傷,我拿到了宣告自己成為「不正常 人類」的身心障礙手冊。 .   這對我來說打擊很大。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變成一般 人口中的「瘋子」,我從來沒有想過,原本堅強如鋼鐵的意志,會 被摧毀到變成每天以淚洗面,終日自言自語。我原本是家族寄予厚 望,老師視為提高班級平均分數的優等生,大家從小就相信以我熱 愛學習的態度,一定會一路讀第一志願的學校升學上去,拿個碩士 博士外加雙學位,然後出國唸書。但服用藥物的副作用讓我的精神 集中注意力和短期記憶力功能大幅衰退,這兩樣加在一起,使我的 生活和課業都受到毀滅性的影響。 .   我不再能像以前一樣過目不忘了。   我不再能像以前一樣終日閱讀了。   我唯一的念頭就是想死。 .   會講我私人的事情,是要告訴大家,所謂精神疾病或器質性腦 部疾患引起的人格巨變這種事情,隨時有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沒有任何人想要遇到這種事情,但他就是發生了,跟我的意願無關, 跟我的想法無關。我只能學著與疾病共處。 .   精神疾病的患者每天活在痛苦之中,無時無刻,隨時隨地。說 實在的,我們對殺人並沒有太大興趣,我們會想殺掉的對象通常只 有我們自己:自殺。因為活著實在太痛苦。不管你思考有多正面, 不管你想法有多積極樂觀,身體完全不會屌你,你的感受就是永無 止境的持續痛苦、絕望。 .   而家屬呢?家屬比病人更絕望。有某些人主張,精神疾病患者 犯罪,家屬要連帶受罰。這種主張,會產生的後果就是:一、患者 為了不要未來有可能連累親友,乾脆自殺,先前辛苦醫護人員的治 療全部前功盡棄。二、照顧患者本身就已經身心俱疲的家屬,再也 無法忍受社會排擠,乾脆殺了患者再自殺。 .   現在,那些兇手是否有受到法律制裁,跟我的生活完全無關。 我只想知道,我身為被害者家屬,那些喊著死刑才是真理的人們, 是否有那麼一丁點的意願要來幫助我重建生活?還是你們只是在殺 完一個人之後,就把被害者丟著不管了,直到被害者變成下一個加 害者?   因此我開始接觸醫學,開始漸漸瞭解大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在我找到原因之前,我活一天算一天。 . . (四)你瞭解階級是什麼嗎? .   在沈寂多年之後,我多次重考高中、重讀大學。我離開家鄉, 到台中唸書,念的是一所私立完全綜合中學的夜間部。在夜校裡, 我深刻感受到了什麼叫做階級,天生注定的階級。 .   會去讀夜校的,十個裡面十個家庭有困難。經濟上的,關係上 的,學業上的,身體上的……。同學中很多家裡從小就欠下大筆債 務,從阿祖或爺爺時代就開始留下來,越滾越大的一筆(或很多很 多筆,數都數不完,一輩子都不可能還得完)的爛賬。 .   為了貼補家用,為了要活下去,很多人只能靠遊走法律邊緣的 事情來討生活。身材比較好的女同學,有去當檳榔西施的,有去陪 酒的;有跳全裸鋼管的,也有援交賣淫的。而男同學,比較幸運的 可以在工廠找到很血汗的打工機會,不然就是當情色仲介、當馬夫、 搞詐騙、當小弟圍事、討債、砍人。只要老闆願意出錢,他就願意 去砍人,因為沒有比幫老闆砍仇家還要更好的籌措重病末期親人的 醫藥費的方式。 .   我很喜歡跟這些同學相處,他們單純、義氣、不會唧唧歪歪。 但在同學眼中,我不應該跟他們坐在同一間教室裡。因為很多同學 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沒救了,那裡根本是黑道選新秀的星光大道, 而我還有大好未來。所以我不應該在「那種地方」。 . 之後,我回到了南部。在某學校裡,有一位我非常敬佩的老師,他 是純學院派出身的讀書人,他的專長是考古和歷史研究。他對於台 灣的宗教能和黑道牽扯上關係感到非常的訝異,於是我跟老師說, 沒問題,我幫你。 . 為了那位老師,我運用過去同學的人脈關係,再次涉入所謂的「另 一個社會」。去研究,去瞭解,去聆聽。這一段故事很像是蘋果橘 子經濟學提到的那段,那位研究生當事人後來也把自己混黑社會的 經驗出書了。但我沒他那麼強大,我沒書可出。倒是為了讓兄弟們 覺得有親切感,我做了點身體上的改變。 .   在黑社會裡,我看到的是官商勾結,一條單純的馬路工程也可 以搞死一堆人命。我看到的是政和財團如何運用犯罪組織去達到他 們自己的私利,這一切都是「以國家穩定之名、以經濟發展之名」。 所以我對於政府完全沒有任何信任度可言,一奈米點都沒有。 .   為了各種工程、土地利益。還有軍火、毒品、人口走私交易。 黑幫為了剷除掉礙事的人,製造假車禍、縱火、陷害、教唆、被自殺。 真正的殺人兇手是誰?以法律上來說,是那些執行的小弟。但對我 而言,真正的殺人兇手,是在球場打高爾夫的那些人。對多數基層 職員來說,那只是他們的工作,因為他們沒辦法再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   邪惡總是假借正義之名。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善意鋪成的,這些 話一點也沒有錯。因為居民們認為開路都更炒房可以讓自己賺錢,像 大埔案張藥局老闆那種人,就成了阻擋大家實現正義的邪惡存在。透 過層層的「轉包」,「人民的好意」,最後由黑道以殺戮來實現。 .   廟宇香火鼎盛,而信眾捐獻想用來做善事的錢,就成了黑道養小 弟、買武器、買豪宅、買跑車、吃香喝辣、賄賂官員、開酒店、開賭 場、炒股、養地、賣房的最佳資本來源。無本萬利,而且沒有人會敢 跟「神明」過不去。那是神明!尊貴的神明!捍衛正義的神明! .   後來,我寫了篇又臭又長的私人報告,交給了老師。最後,他也 因為工作因素,離開南部,到中部某間有賣牛奶的大學教書去了。 .   畢業後,我曾當過老師。由於我這類科的根本沒缺額,所以只能 當當私人家教,去補習班打打零工,去學校偶爾代個課。四處兼任, 四處教。我的學生之中多是所謂的「壞學生」,因為我總是對別人說, 「你覺得班上哪個最惡劣,就丟給我」。 .   這些壞學生,會抽煙、喝酒、吸毒、打架、打砲、偷東西、搶劫、 賭博、甚至砍人。他們國中畢業之後,就會去讀夜校,夜校讀到一半, 被大哥選秀看上了,就會變成小弟。如果幸運一點沒死,又有點小聰 明,說不定幾年之後可以升級成公司的正職員工,也就是俗稱的職業 黑社會,幫派份子。 .   這裡就是源頭。 .   這些三不五時就去少年感化院蹲的學生,你說他們壞嗎?並不是。 他們很善良,只是他們多半沒有願意愛他們的父母,也沒有願意引導他 們的老師。他們從小就被貼上了「不會讀書」或「壞學生」的標籤, 然後被家庭排除在外,被學校排除在外,被社會排除在外。 .   沒有人在乎他們,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很危險,應該要隔離。這就是 一切的共同點跟源頭了。跟精神病患一模一樣不是嗎?沒有人在乎,覺 得危險。儘管他們需要的只是被在乎、被尊重、被信任、被關心、但就 是幾乎沒人要給。大家給出去的只有不屑的表情或害怕的眼神。他們只 好去廟會,去參加陣頭,去飆車,去械鬥,他們只能靠著這種方式找到 成就感、自己的價值,和「歸屬」。 .   當毒販開槍殺人,或毒蟲拿刀砍人。大家想到的都是『殺人償命, 他活該去死』。但早在他還沒變成毒販或毒蟲之前,當他們還是國小、 國中、高中學生,甚至中輟鬼混的時候,有沒有人跟我一樣,想到的是 『我想教他,不然沒有人會幫他』?有沒有?任何人都好,隨便舉手唬 爛一下也行? .   我有一個學生,多次進出少年感化院。最後因為重大刑案而終於免 不了要進入監獄。在分開之前,我跟他說:『對不起,我們這些大人讓 你失望了。』 .   『幹你娘!老師,你屁的要死,根本不算大人!』他笑著對我說。 . . (五)殺人只是逃避 .    我無權無錢無名無勢,只是個他媽的流浪教師。學校一間接著一 間關,科系一所接著一所收,就算我再怎樣會讀書考試,當沒有缺額的 時候,連考試的機會都沒有。一路以來,我想保護我愛的人不受傷害, 但是全數以失敗告終。 .    我身邊的朋友,有被媽媽家暴的,有被熟人性侵的,有被親人陷 害背債的,有被親生老爸用鐵鎚打爆頭的。我想幫助他們,因為我也需 要被幫助。很簡單的道理,如此而已。但我自幼身體不好,又是氣喘又 是心臟不然就這個那個的。叫我衝前鋒去幫他們擋老爸的鐵鎚,我可能 會先陣亡。 .   所以我走入了法界,我想用法律和教育保護我愛的人們,我回到學 校,重拾學生身份。現在首要目標是進入法院,成為讓全國人民納稅養 的雜碎。 . 在懂法律之前,我對這一切感到非常不爽。 在懂法律之後,我終於知道了為什麼自己會不爽。 .   多數人主張,有些人就是無法教化,有些人就是無法治療。那我就 告訴你兩件事情。 . 第一個:真相是,再怎樣窮凶惡極的人都是可以改過向善的,只要你願 意面對他的眼,聆聽他的聲音,你就會發現,就算是罪大惡極的匪徒, 心中依然有善良存在。只是他的「正義」與我們的定義不同。但是當局 政府以及整體社會並不想「浪費成本」去教育或引導他。而再說吧,他 的惡也只是針對其中一點,在其它方面,你會發現「同學們」都很有天 賦,有會畫圖的,會雕刻的,會做麵包的,會讀書的。事實上,他們的 惡跟善都來自於同一個地方:單純。政府並不想浪費時間在人民口中的 廢物上,所以就用殺人的方式,來掩蓋事實,來逃避真相。反正只要把 人殺了,大家就會遺忘這一切。第二個:事實是,精神疾病患者所犯下 的刑事案件遠遠遠遠遠少過於所謂「正常人」犯下的案件數量;就算是 「質量」,所謂正常人的行兇手段,也遠比精神疾病患者來的殘忍許多。 就算是再怎樣喪心病狂的精神疾病跟腦部器質性疾患都是可以被「妥善 控制」的,只要找到病因源頭,對症下藥。依照個案進行徹底檢驗以及 全面性研究,所謂的「治癒(也就是至少讓他別再因不受控制的大腦而 犯下罪行)」,其實是辦得到的。 . 以荷蘭為首的歐洲國家近年來在大腦神經學方面已經有了突破性的發展, 而遺傳學界也與犯罪學界合作,甚至找到了所謂的「暴力基因」,只要 有那組基因,該人的暴力傾向就有可能比正常人還高的相關性。但台灣 官方對這些真正可以解決問題的契機視而不見。諷刺點來說,我甚至懷 疑那些既得利益的官員是不是故意不讓人民知道這一切,好繼續用傳統 刑罰來「創造」更多的犯罪,好維持某些政府部門的存在,好讓自己繼 續有利益可圖。 . .   (六) .   有些支持者留言給我,說,希望文章的語氣能修改的緩和一點。是, 前面幾篇文章,我故意使用了高度情緒性的挑釁詞彙。對,我故意的。 我就是想用這種技術性的方式,讓那些人知道,自己的情緒和舉動, 是有多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甚至操縱。跟我對嗆過的人,我原諒你的 無知,而無知不等於無辜。 .   再,廢死聯盟或者廢死支持者,多半是溫柔的人,講話客客氣氣, 和平理性。但這種如同蚊子般的小聲音,每次都立刻被狂怒的咒罵聲給 徹底掩蓋,一點發聲功用都沒有。所以我故意用嗆的,你知道,就像在 面對那些學生,用講的他們只會覺得你好無聊,好煩,懶得聽:要用嗆 的,嗆得越機掰越好,嗆到他們凍未條,這樣才會讓他們注意到,聽到: 『對,林北就是在嗆你!』 . 這種方式很冒險,而我很幸運的獲得了一些成果,謝謝這幾天幫我分享 轉貼按讚留言的所有朋友們。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留言密我,如果我有 開臉書,有空就會回。是說臉書真的太萬惡了,好幾天該讀的進度都廢 掉了,但我覺得很值得。比起待在政府部門裡面吃飯拉屎等退休,我還 是比較喜歡當獨立自由思考的說書人。 .   這堂課就到這邊,下課了。同學們回家關心家人朋友去吧。無常比 明天更早到,好好疼愛他們。在無常來之前,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去幫 助需要的人。這樣,就可以在未來少死一個無辜的人。 .   該回去看書了,以上。 2016. 03. 30 08:33 AM http://b54.in/alkp -- Sent from my 16"/50 Triple Cannon Turr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2.249.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14497.A.50D.html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09:41
HiranoMiu: 乾死刑闢室 應該改善的是法官素質吧 03/30 13:09
baka: 沒上色失敗 03/30 13:09
我沒有資格幫他畫重點,每一句話都太沉重了
OGCOGCOGCOGC: 太長了 直接end 03/30 13:09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10:25
HarryHTC: 沒那個道德勇氣 就退下來吧! 別把法令賦予的權利賤踏了! 03/30 13:10
loserloser: 前面就很怪惹 普遍民眾對法官的不信任是什麼原因造成 03/30 13:10
twpost: 誰? 03/30 13:10
w76530: 又拿司法問題來救援,這類現行犯是有什麼問題 03/30 13:10
smalltwo: 他又是誰 03/30 13:10
前陣子叫反廢死去殺他的人
saiulbb: 太長了 我也該回去看書了 03/30 13:10
oklagg: 又是跳到我們不是上帝,沒有資格審判他人 03/30 13:11
這是事實
loserloser: 為何受害家屬會對司法絕望 03/30 13:11
如他所說,你只要去上一次法庭,甚至只要旁聽過就知道了
haohaobobo: 隨機砍人當場被捕還會扯誤判 腦袋清楚嗎 03/30 13:11
死刑只用在隨機殺人嗎?你腦袋清楚嗎?
hkcdc: 我們都沒有審判的權力 法院先關了 03/30 13:12
法院做的是盡力釐清真像 但因為還是釐不清,所以法院不應該做出會讓人無法挽回的決定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14:44
ashinly1021: 文太長 主張廢死 噓 03/30 13:13
呵呵
alanshore608: 可以不要轉這種自以為很有邏輯卻狗屁不通的文嗎 03/30 13:14
你可以寫文反駁阿,我就是覺得理路清晰才會轉過來
glayandbz: 所以應該不用有法院跟警察了 因為一定釐不清啊 03/30 13:15
釐不清不代表不用處理, 就好像癌症大部分無法治療但還是得研究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17:11
jimmy885: 法院不能剝奪人的生命但是卻可以剝奪人的自由 03/30 13:16
yogi: 唉 03/30 13:16
jimmy885: 但有些人的價值觀認為自由比生命重要這樣下來就不用法院 03/30 13:17
steven610381: 上帝是三小啦 宗教別來干擾法治 03/30 13:17
此處的上帝是指全之全能的存在, 而不是那個動輒殺個幾分之幾人口的舊約耶和華
loserloser: 要上什麼法庭 這麼多起隨機殺人受害家屬每個都能放下? 03/30 13:17
steven610381: 你信教是你家的事 03/30 13:18
loserloser: 判無期徒刑 滿足了廢死而已 03/30 13:18
yogi: 自由可以被回復 生命不行 03/30 13:18
loserloser: 誰又在乎他們 廢死口口聲聲說受海者家屬的後續 結果呢 03/30 13:18
loserloser: 受害者 03/30 13:19
很好阿,歡迎你去加入那個聲稱要討公道的白玫瑰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1:29
a234john168: 那是你的價值 自由刑也不可挽回啊 03/30 13:20
alanshore608: 殺小女孩的人心中是有什麼苦衷跟善良值得受害人家 03/30 13:20
alanshore608: 屬給他機會? 03/30 13:20
你是跟隨機殺人很熟?你就很確定?
jimmy885: 現在喊不能剝奪人的生命再來就喊不能剝奪人一輩子的自由 03/30 13:20
melodark: 一直打廢死的人根本連廢死在什麼做都不知道 03/30 13:20
DM16: 廢 03/30 13:21
Valor: 推一個 03/30 13:21
steven610381: 全之全能的存在 存在在哪??? 03/30 13:22
steven610381: 別拿唬爛的東西出來講啦 03/30 13:22
所以不可能有百分之百正確的審判 而我們不應該讓有可能錯誤的審判做出不可挽回的決定 這已經是最簡單的說法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4:06
loserloser: 覺得廢死很爛就要加入白玫瑰的概念嗎 XD 03/30 13:23
你有很多管道可以參與去救助,我只是講了個大家最熟悉的
redsa12: 這篇只能推了 03/30 13:23
字句血淚
steven610381: 檢討司法體制就檢討司法體制啊 03/30 13:24
所以應該廢除死刑阿,你怎麼可以允許一個有缺陷的體制殺人? 尤其在殺了人以後並沒有什麼顯著效果上?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5:25
steven610381: 檢討司法體制結果說要廢死 呵呵 03/30 13:25
melodark: 每次都是在圈內的人會小心翼翼戰戰兢兢,因為愈了解就愈 03/30 13:25
melodark: 知道自己不算什麼,往往就是不了解的人在一邊喊打喊殺,之 03/30 13:25
melodark: 前討論處理檔案到今日死刑都是一樣 03/30 13:25
steven610381: 說死刑不能有顯著效果 那廢除死刑能有什麼效果 03/30 13:26
歡迎去查台灣歷史上的冤案, 從最常見的江國慶、鄭性澤到前陣子被殺的杜氏兄弟 廢除死刑的效果絕對是很顯著的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7:06
redsa12: 死刑本來就是司法漏洞 03/30 13:26
steven610381: 現在該做的事情是改善體制 03/30 13:26
basicnet: 長文給推 03/30 13:27
loserloser: 大概就是一種 有誤判可能 所以不要判的概念 因噎廢食 03/30 13:27
繼續滑坡沒關係 我說的是要給人挽回的機會
steven610381: 改善體制別跟廢除死刑掛勾 謝謝 03/30 13:27
廢除死刑就是改善體制,不管你怎麼說這點都是有共識的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8:16
steven610381: 廢除死刑 能改善現在這種情況!!!!! 哇 03/30 13:28
本來就可以改善很多事情, 不然你以為廢除死刑聯盟可以做這麼久, 民進黨黨綱裡面也有提到廢除死刑的原因是為什麼?
JustDuHua: 看了一半 給推 03/30 13:28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29:46
loserloser: 效果大概就是多養幾個犯人 很不方便 03/30 13:28
steven610381: 說死刑無法改變隨機殺人現況 廢除死刑就可喔 03/30 13:28
你會吃標靶藥物來治療感冒嗎? 死刑與否根本與隨機殺人的原因無關
lslayer: 看了真的很難過 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QQ 03/30 13:29
QAQ
steven610381: 我說的改善體制是讓誤判率降低 03/30 13:29
講的簡單,你根本沒看內文
loserloser: 恩恩 給殺人犯一個改過的機會 真是神聖 呵 我這種俗人 03/30 13:29
steven610381: 共識不就是支持死刑 03/30 13:29
你要不要查一下法律哲學相關的共識 不要又在外行引導內行了好嗎
loserloser: 還是反廢死好惹 03/30 13:29
講半天你們還是只想殺人阿 那你們到底跟殺人犯有什麼兩樣? 說到底你們也只是照你們的「正義」去殺人而已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2:15
steven610381: 民進黨敢推嗎XD 03/30 13:30
redsa12: 死刑就是司法漏洞 仔細想想就會知道了 03/30 13:30
JustDuHua: 這邊說的是制度改善吧 隨機殺人 判不判死都不能改變阿 03/30 13:31
loserloser: 民進黨可以趁現在議題熱的時候拿他們的黨綱出來阿 03/30 13:31
loserloser: 看看群眾的態度是什麼 03/30 13:31
satan54y: 每個聲音都該被尊重,世上不會只有是非兩種選擇 03/30 13:31
我尊重死刑的發聲權 但我會反駁所有支持死刑的論述
JustDuHua: 非常同意樓上 03/30 13:32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2:57
Valor: 廢除死刑算最終目標 循序漸進改善體制 03/30 13:32
JustDuHua: 現在真的是太多的人 覺得跟他們想法不同 就要爭 03/30 13:33
steven610381: 外行引導內行 不就是你們這群小圈圈說服不了人 03/30 13:33
講半天你有沒有點進去看過? 什麼叫做小圈圈? 你到底有沒有正眼看過這個名為台灣的陰影的圈圈?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4:10
steven610381: 說服不了人的東西好意思說是共識 03/30 13:33
steven610381: 極小部分人的共識 算什麼共識??? 03/30 13:33
loserloser: 不一樣阿 殺人犯有的在裡面蹲 跑路 我在這邊跟你嘴 03/30 13:34
講半天你還是無法解是你的想法與殺人犯有什麼不同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4:39
Fari: 推 03/30 13:35
steven610381: google一下台灣有多少人支持死刑 03/30 13:35
對阿,你也可以搜尋一下台灣有多少人還在收驚喝符水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6:12
steven610381: 就知道廢死的圈圈有多小了 03/30 13:36
台灣本來就還有很多法學常是很不普及 不要整天社會共識,一百年前裹小腳也是社會共識
lslayer: 政府體制 教育 社會甚至是人與人之間都需要改變才有可能 03/30 13:36
這是全方面的改革,廢除死刑是第其中很重要的一步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7:19
loserloser: 也沒有半天拉 才半個小時 差在我不會走在路人亂殺人 03/30 13:36
可是你支持政府亂殺人
lslayer: 達成廢死的目的 現在的台灣....似乎還太早了... 03/30 13:37
確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終點(或者說中點)是可以確定的
Valor: 就算是美國死刑誤判率統計仍有4% 也可以想成誤判是無可避免 03/30 13:37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8:31
steven610381: 跳針囉XD 看來你認知到圈圈很小齁 03/30 13:37
alanshore608: 我跟隨機殺人犯不熟,你也不熟,但我只相信心中有良 03/30 13:38
alanshore608: 善的人是不會這樣殘忍的去隨機殺人的 03/30 13:38
對阿,一般有良心的人確實不會 但社會會讓良心崩壞 這是這篇文章的主旨
steven610381: 一百年前裹小腳也是社會共識 狗屎 03/30 13:38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39:20
steven610381: 裹小腳是有錢人家才會去做的 03/30 13:38
steven610381: 我奶奶96歲 是需要下去種田的 03/30 13:39
redsa12: 16世紀鄉民:伽利略 你該走出你的小圈子出來看看世界囉 03/30 13:39
感謝支援,我已經很懶的辯所謂的「社會共識」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0:00
tw11509: 支持死刑=跟殺人犯想法相同,可笑至極,如果他今天不先去 03/30 13:39
steven610381: 是有錢人多還是做農事的人多 03/30 13:39
所以呢?先秦時期還有肉刑喔,你是不是很想要恢復以眼還眼的刑罰?
katty102: 謝謝你的分享 03/30 13:39
不客氣,我也是FB看到的
tw11509: 殺人,我們幹嘛去剝奪他的生命XD 03/30 13:39
為什麼他殺人我們就可以或應該要剝奪他的生命?這是必然的嗎?
alanshore608: 隨機殺不認識的人叫有苦衷跟良善,是電影跟小說看 03/30 13:39
alanshore608: 太多了是嗎 03/30 13:39
steven610381: 不斷的跳針來掩飾 03/30 13:40
跳針的是誰我不想講了
lslayer: 毒品也是個大問題 當一個人沾染上毒什麼良善都可以拋棄 03/30 13:40
毒品(X) 失去連結(O) 當然這還有爭議,但我覺得這比以前的有說服力
loserloser: 裹小腳的歷史可以去看一下XD 03/30 13:40
steven610381: 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 還以為台灣人民智未開喔 03/30 13:40
alanshore608: 良心崩壞就可以隨便殺人?神邏輯 03/30 13:41
steven610381: 高高在上的廢死該走入民間囉 03/30 13:41
你走入民間你就會支持廢死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3:55
loserloser: 大概在某些廢死心裡 反廢死的都是法學不夠的智障吧 03/30 13:41
redsa12: 16世紀鄉民:現在已經是16世紀了耶 你還以為是黑暗時代嗎 03/30 13:41
regeirk: 03/30 13:41
tw11509: 什麼叫讓政府亂殺人,你還活在什麼時代,你今天不去犯法 03/30 13:42
tw11509: 殺人,你會被政府殺嗎,還亂殺人呢XD 03/30 13:42
阿所以你是上帝喔,你怎麼那~麼清楚所有事實的真相? 就算你是上帝,法官是嗎?
steven610381: 每個世紀都要來跳一次針嗎XD 03/30 13:42
steven610381: 16世紀對於科學相關 還受限於宗教勒 03/30 13:42
milleniue: 故意殺人和死刑能混成一談喔? 03/30 13:43
都是剝奪他人生命, 死刑還更可惡,死刑是制度剝奪生命,也就是被人製造的東西殺了
steven610381: 拿一個無法自由思辨的例子 當作擋箭牌真是可悲 03/30 13:43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5:42
steven610381: 廢死能走入民間現在大多的台灣人民就會支持廢死 03/30 13:44
milleniue: 冤案要避免,不過這種證據確鑿的情況根本不一樣 03/30 13:44
就算罪證確鑿,我們也不應該為了惡魔變成惡魔
loserloser: 在face眼中冤案其次 你不能被政府幹掉才是最重要 03/30 13:45
本來就是這樣,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做白色恐怖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6:35
Valor: 冤案基本可視為無可避免 就算只有1% 判了死刑就無法回復了 03/30 13:46
steven610381: 死刑比殺人犯可惡 真是太神奇了 03/30 13:46
死刑可以殺害成千上萬人,殺人犯頂多殺數百人吧而且只是一時 制度當然比個人更恐怖、更邪惡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7:28
playerscott: 用生命寫出來的故事太真實 03/30 13:46
alanshore608: 用死刑處罰一個隨機殺人的人,罪孽居然比隨機殺人 03/30 13:47
alanshore608: 犯還大,長見識了 03/30 13:47
因為死刑從來就不是只殺這個人 死刑是一個制度,你不能只看這件事情 如果你只看這件事情,那乾脆你自己去執行個人的死刑算了 反正在你們眼中正義永遠無法聲張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8:56
steven610381: 制度需要良好規範 並且懲罰罪犯 03/30 13:48
loserloser: 因為政府以前會亂殺人 所以你殺人不用判死刑 XD 03/30 13:48
本來就是這樣,阿你因為別人殺人所以你也要跟著殺人?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49:55
tw11509: 那你說殺人犯為什麼可以殺人,所以人可以被人殺,不可以 03/30 13:49
tw11509: 被人製造的東西殺(死刑),真心求解XD 03/30 13:49
我不曾說人「可以」被人殺, 我只是說制度殺人比人殺人更可怕更恐怖 但兩者都是罪惡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0:44
steven610381: 懲罰罪犯反而變成罪惡 太唬爛了 03/30 13:50
steven610381: 什麼叫做別人殺人你也要跟著殺人 03/30 13:50
阿你殺人了所以我要殺你,這不就是別人殺人讓我也殺人?
loserloser: 那你講的冤案 誤判什麼不就是其次嘛 證據在確鑿也不能 03/30 13:50
loserloser: 判你死刑 03/30 13:50
什麼叫做證據確鑿?你這篇根本沒看完 大概在中間一點的地方,回去看一下所謂的證據確鑿, 拜託,我不想從這種基本的地方浪費時間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2:09
steven610381: 死刑犯就不適合存在於這個社會 03/30 13:50
redsa12: 等有一天 你沒有殺人 然後被誣陷成犯人 你就會知道了 03/30 13:51
redsa12: 反廢死相信司法的程度真的是讓人感動到痛哭流涕 03/30 13:51
burma: 03/30 13:51
loserloser: 因為你不信法律 制度嘛 03/30 13:51
steven610381: 我說要改善司法體制 沒看到喔 03/30 13:51
改善司法體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讓他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所為藥物都是先不傷身體在講求療效 反廢死的反而是一定要傷身體然後不管療效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3:26
steven610381: 改善司法體制讓誤判率降到最低 才是正解 03/30 13:52
steven610381: 而不是什麼廢死 03/30 13:53
alanshore608: 被誣陷成殺人犯是制度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講的好 03/30 13:53
aria1226: 這文章寫的應該是要司法改革,跟廢死與否沒多大關聯吧 03/30 13:53
steven610381: 剝奪自由是不是不可挽回的傷害?? 03/30 13:54
alanshore608: 像法官判你有罪都不需要證據一樣 03/30 13:54
自己回去看內文 法官判刑到底怎麼判內文有寫 司法與政治有多腐敗、爛的多徹底內文也有寫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5:24
loserloser: 這篇是想表達的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嗎 03/30 13:54
loserloser: 隨機殺人這種還可能會誤判喔 03/30 13:54
本來就是這樣,什麼東西都有可能誤判 你說的罪證確鑿,所以你到底有什麼手法可以絕對不會錯? 既然有可能錯,那就要考慮到失誤的可能,以集我們能不能接受失誤
imiller: 推 03/30 13:55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7:16
steven610381: 時間也不可挽回啊 那我們是否也要廢除監獄 03/30 13:55
eas06u4: 已讀 03/30 13:56
redsa12: 為什麼反廢死這麼喜歡跳針呢 重點就是不可能把誤判率降到 03/30 13:56
alanshore608: L大,他們會說王景玉是有苦衷的,心中還是有良善的 03/30 13:56
alanshore608: ,所以不能判他死刑 03/30 13:56
steven610381: 司法與政治有多腐敗、爛的多徹底 03/30 13:56
redsa12: 0啊 你是神嗎 03/30 13:57
steven610381: 請廢死別把改善司法與廢死掛勾 03/30 13:57
不可能,因為廢除死刑就是在改善司法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8:05
steven610381: 你不能忍受0以外的數字? 03/30 13:58
alanshore608: 要廢死刑也不是不行,改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我就同 03/30 13:58
tw11509: 因為不相信司法,所以要廢除死刑,又說廢除死刑才是真正 03/30 13:58
tw11509: 的改革,說那麼多還不是想要廢除死刑,又扯到冤獄,現在 03/30 13:58
本來就是要廢除死刑 是你們一直覺得廢除死刑跟司法改革無關 很抱歉,廢除死刑就是司法改革裡面數一數二重要的事情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3:59:29
tw11509: 有哪個死刑犯馬上行刑,如果真的冤獄,那他的青春可以復 03/30 13:58
tw11509: 原嗎,照廢死的邏輯,大概也不需要坐牢了XD 03/30 13:58
steven610381: 依你邏輯廢除死刑是改善司法 03/30 13:58
steven610381: 但是改善司法這件事情冰非只有廢死這件事情吧 03/30 13:59
loserloser: 就問這幾個隨機殺人好了 湯姆熊到前兩天 有誤判的空 03/30 13:59
steven610381: 並非 03/30 13:59
loserloser: 間嘛 03/30 13:59
阿很好,我們現在講求證據,就算剛好這件事情很重要好了 你會為了一件事情而改變通則,那你的通則就不是通則了 拜託,我們講的是體制,而不是個案 而且事實上你也只是聽媒體講的個案 連目擊者證詞、DNA檢驗等等都會有問題, 你到底覺得什麼事罪證確鑿麻煩你講清楚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02:39
loserloser: 再來要扯到其他案例還是說不能因為幾次就殺其他無辜的 03/30 14:00
redsa12: 所以說反廢死的人就一直再跳針啊 03/30 14:00
steven610381: 改善制度降低誤判率 跟廢死的關係?? 03/30 14:00
Valor: 誤判率不是0就表示有人白白被國家殺了 這不是很可怕嗎? 03/30 14:00
steven610381: 任何事情本來就不可能是完美的 03/30 14:01
redsa12: 就因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美 才要盡可能有補救措施啊 03/30 14:01
redsa12: 不要在自己打自己臉了好嗎 03/30 14:01
Valor: 這樣的人又要怎麼伸張正義? 03/30 14:01
steven610381: 你要因為那個誤差而放棄全部? 03/30 14:02
反正你很想殺人你就說 就算殺人無法解決事情你還是想殺人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03:21
redsa12: 放棄全部又是哪招? 把犯人關起來終生不見天日是會放棄啥? 03/30 14:03
loserloser: 阿 大家都看到他拿刀捅人 都是看錯了喔XD 03/30 14:03
就算是對的又怎麼樣 還是回到最根本的問題 他殺人一點也不代表我們應該或者可以殺他
alanshore608: 原來三級三審和非常上訴跟再審制度不是補救措施 03/30 14:03
steven610381: 你要推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地方$ 你廢死的準備了沒? 03/30 14:03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04:26
loserloser: 刀上的指紋跟血跡也有可能出錯嘛 03/30 14:03
steven610381: 老是說死刑無法解決 那廢死能解決什麼???? 03/30 14:04
廢死能解決的問題我前面講過了,廢死聯盟也有網站在講,拜託你自己去查 簡單的就是冤案與國家越權問題 反正你們都覺得這些比隨機殺人還重要
Valor: 並不是說沒有死刑這些死刑犯就不用受罰 你真以為裡面很爽? 03/30 14:04
loserloser: 你這麼一說 我覺得廢死應該積極一點幫那些人平反耶 03/30 14:04
平不平反根本不是重點 廢死累就累在一直被個案亂抹 死刑的問題是制度面的,拜託不要一直拿個案來救援 然後拜託不要講的你就是上帝一樣 為什麼你可以這麼肯定?你還不是看媒體看轉播? 只是因為他說是殺人,你就這麼相信媒體?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07:10
redsa12: 喔喔喔來囉我最喜歡的邏輯 大家都說看到他拿刀捅人 03/30 14:05
steven610381: 終生監禁不得假釋這我可以支持 03/30 14:05
redsa12: 以後哪天我買通10個人 一起說看到你拿刀捅了一個小孩 03/30 14:05
alanshore608: 湯姆熊案、龔小妹案跟小燈泡案居然還要用DNA鑑識犯 03/30 14:05
steven610381: 只要不要動到我納稅人的錢 一切OK 03/30 14:05
alanshore608: 人是誰?! 03/30 14:05
redsa12: 然後殺小孩唯一死刑 你說說看要怎麼辦? 03/30 14:05
tw11509: 廢死的就不是在跳針,沒錯死刑不得挽回,那關在哪裡幾十 03/30 14:05
tw11509: 年的時間就可以挽回,照你們的邏輯不就連有期徒刑都要廢 03/30 14:06
tw11509: 掉XD 03/30 14:06
人有看到自己活著平反的權力 拜託,不要什麼書都沒有讀就在那邊自己覺得戳破盲點
steven610381: 買通10個人XD 偽證這麼好做喔 03/30 14:06
是的就是很好做,你把國家想得太高尚了
loserloser: XD 所以全部殺人犯的證據都是被人陷害der 03/30 14:06
loserloser: 鄭捷大概是有人大手筆買通了整個車廂根北捷 03/30 14:07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08:38
redsa12: 阿你們不就最喜歡個案研討 我們就來討論看看啊XD 03/30 14:07
redsa12: 重點就不是這些已經犯過案的人 而是普世性的問題 03/30 14:07
tw11509: 我想終生監禁廢死的也沒辦法接受,如果一個人被關了一輩 03/30 14:07
loserloser: 有買通10個人的個案嘛 XDDDDDDDDD 03/30 14:07
阿都已經買通了,你覺得這種事情還會暴露在陽光下我也覺得你很聰明
tw11509: 子,才發現是冤獄,他們會說他的人生不可挽回XD 03/30 14:07
steven610381: 要個案研究喔 鄭捷這個案例你要怎麼幫他圓? 03/30 14:08
loserloser: 普哪個世??? 03/30 14:08
alanshore608: 電影都是這樣演的,白癡男主角撿起一把沾滿血跡的刀 03/30 14:08
redsa12: 法條和刑度難道是可以部分針對某人 部分針對全體的嗎? 03/30 14:08
關鍵就在於這是制度,而不是你私刑的工具 要私刑自己去,我依然會堅持廢除死刑 我會順便準備一面鏡子讓私刑的人看看自己動私刑時的臉孔
john50710: 推 03/30 14:08
alanshore608: ,然後警察剛好到場看到 03/30 14:08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0:42
redsa12: 法律規定:鄭結要死刑 其他人我們再討論看看XDDDD 03/30 14:08
alanshore608: 判案需要動機、兇器好嗎 03/30 14:09
steven610381: 如果偽證這麼好做 我們應該改善的抓作偽證的方法 03/30 14:09
steven610381: 法律規定:鄭捷要死刑 那廢死的要不要去聲援一下 03/30 14:10
alanshore608: 請教廢死,鄭捷和王景玉等人應處以如何之刑始為適 03/30 14:10
alanshore608: 當? 03/30 14:10
交給他的法官,我們能做的只是在一旁看, 以及要求公正 拜託不要整天覺得法官是包青天
loserloser: 鄭捷什麼時候死刑都不一定勒 03/30 14:10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1:57
steven610381: 現在一堆死刑不執行的啊 03/30 14:11
loserloser: 搞不好我死了 他都不一定死XD 還在裡面養養膘 03/30 14:11
你這麼喜歡監獄你進去阿 反正你覺得殺人不用償命「很划算」嘛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2:51
tw11509: 又在跳針別人沒讀書了,這都是照你們的邏輯去推論的XD 03/30 14:12
我已經解釋了,人有活著看到自己平反的權力 過去的事情無法挽回,所以只能拯救當下與未來 不要講個好像真的無法彌補的東西就覺得戳破盲點 剝奪自由與剝奪生命是天與地的差別
alanshore608: 鄭捷和王景玉還會被冤枉?!蒼天啊! 03/30 14:12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4:25
alanshore608: 他們兩個就算交給九品芝麻官裡的陳知縣判都不可能被 03/30 14:13
alanshore608: 誤判 03/30 14:13
loserloser: 支持死刑=覺得殺人不用償命 還喜歡監獄 真是驚悚 03/30 14:13
loserloser: 我都不知道自己這麼可怕 現在去看精神科有救嗎 03/30 14:14
應該還有救 順便把你帶到真實世界去,不要再幻想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5:06
atom1130: 最喜歡看反廢死氣急敗壞卻說不出所以然的樣子了<3 03/30 14:14
kairi5217: 推 03/30 14:15
tw11509: 今天是我殺人嗎,很划算似乎是最近某些嫌犯的想法XD 03/30 14:15
snio2427: 好聞!~ 03/30 14:15
loserloser: 廢死真是功德無量 就算沒說服我也開發出我的人格出來 03/30 14:15
steven610381: 殺人不用償命「很划算」 不就湯姆熊的 03/30 14:16
阿所以不是覺得可以殺人待在監獄裡不用被執行死刑很爽? 那妳們怎麼不去做這麼爽的事情? 根據魔法少女伊莉雅3rei慎二的說法,殺人可是比射精還爽喔 說到底,殺人償命本來就是一個錯誤的常識 基本跟喝符水、收驚、虎姑婆什麼的一樣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8:42
diiky: 不用把廢死講那麼偉大,就縱放犯人而已 03/30 14:17
diiky: 被殺死的受害者,你們根本從未替他們伸張正義 03/30 14:18
loserloser: 這麼早就放大決惹 03/30 14:18
loserloser: 才一個小時 QQ 03/30 14:18
你們不是很想殺掉死刑犯?我只是用了妳們的邏輯而已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19:53
steven610381: 你應該去問問湯姆熊的兇手爽不爽 而不是問我 03/30 14:19
他爽不爽跟死刑該不該執行根本沒有關係 就好像國民覺得國家好小,跟國家要不要開戰是兩件事情 拜託不要整天拿個案救援死刑 要也拿支持死刑的理論來講 你們這些論點連最基礎的死刑辨論都打不贏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2:07
loserloser: 什麼邏輯我喜歡監獄 覺得殺人不用償命 03/30 14:20
loserloser: 先有因 才有果 03/30 14:21
所以我問你那個因果的理論阿,不要告訴我本來就這樣 世界上沒有什麼理所當然的事情,你應該要舉出理論來支持你動用死刑
nwww9542: 推 03/30 14:22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3:00
loserloser: 那些被嚷著要判死刑的殺人犯都跟被他們殺的受害人一 03/30 14:22
steven610381: 划算爽不爽 都你先提的耶 03/30 14:23
loserloser: 樣無辜嗎 我們就像那些殺人犯一樣? 走在路上亂殺人? 03/30 14:23
人命不該被衡量,不然你就會進到「那哪些人該殺?」這個泥沼 什麼是無辜?說到底還是跟你所為的「罪證確鑿」有關 不要在假設自己是上帝了 全知的前提是不存在的
tw11509: 剝奪自由與生命當然天差地遠,你也知道,那為什麼還要廢 03/30 14:23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5:00
tw11509: 除死刑XD 那死掉的人當然沒有活著看自己伸冤的權利,因 03/30 14:23
tw11509: 為他的生命被殺人犯剝奪了,好冤枉啊 03/30 14:23
steven610381: tw他會跟你說不能因為制裁惡魔而變成惡魔 03/30 14:23
loserloser: 講了一個小時 大決放了一次 現在要我們講理論出來惹 03/30 14:24
steven610381: 廢死的論述講來講去還不就那幾招 03/30 14:24
steven610381: 1.人不是神 所以判決OOXX 要廢死 03/30 14:24
loserloser: 戰這些都假的啦 留殺人犯一命最真拉 03/30 14:25
你們還是在用個案救援理論 抱歉我不跟你們浪費時間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5:49
loserloser: 那些論述只是來騙人支持廢死 03/30 14:25
steven610381: 人命不該被衡量 WHY? 03/30 14:25
請問隨機殺三個人跟隨機殺三百個人,哪個比較嚴重? 答案是,都是殺人,而且是不同個案,不能比較 當你衡量人命,代表「你有東西可以衡量」以及「你在這些人命之上」 這是一種很危險的說法,依然是把自己當上帝的行為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7:44
steven610381: 2.不可因為殺人犯而使自己變成惡魔 03/30 14:26
loserloser: 恩 重點出現惹 人命不該被衡量 所以不該判死 03/30 14:26
steven610381: 留殺人犯一命是通案吧 什麼時候變個案了 03/30 14:26
loserloser: 司法改革什麼本來就是假議題 廢死就是不會讓你殺人犯 03/30 14:27
loserloser: 死 就算鄭捷這種 廢死聯盟會放棄? 03/30 14:27
又是個案救援,你們還有別招嗎
steven610381: 300個人 03/30 14:28
恭喜你掉進了聖杯問答的陷阱 以後當你可以殺了你三個朋友來救你全家人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29:54
steven610381: 談論這些就是把自己當上帝XD 03/30 14:28
steven610381: 算算數代表我在人命之上 03/30 14:30
本來就是。你哪根蔥?你憑什決定這些人的價值比較大?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0:38
steven610381: 你的第一個命題為隨機 第二個命題非隨機 03/30 14:31
所以你憑什麼覺得三百人的價值一定比三個人大?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1:57
steven610381: 300>3 國小數學 03/30 14:32
所以你覺得每個人的價值都一模一樣,可以加起來比較?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2:46
loserloser: 每個案子你們都說有疑點阿 鄭捷你們好像覺得沒有 XD 03/30 14:32
loserloser: 找到一個瑕疵就拼命的去抓 不是嗎 03/30 14:32
既然你都知道會有瑕疵, 那你為什麼允許有瑕疵的東西殺人?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3:23
steven610381: 一樣 03/30 14:33
atom1130: 可以麻煩支持者去排隊考法警嗎?親自執行和理念完美結合 03/30 14:33
atom1130: 超棒的,還可以用實務經驗嗆爆廢死派的 03/30 14:33
steven610381: 人皆平等 03/30 14:33
去你的人皆平等,所以那三個人就該死?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4:02
steven610381: 價值高低是你個人投射 03/30 14:33
事實是只是看起來比較嚴重 實際上不能以嚴重不嚴重來區別這些事件 就好像截肢不是截的少就好截的多就不好 這種事情不能用這麼粗糙的方法計算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5:26
steven610381: 你那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 為何要殺人? 03/30 14:34
steven610381: 跟媽媽與女友掉進水裡 要救誰一樣 03/30 14:35
本來就是,那你為什麼覺得你可以衡量人命?
tw11509: 套一句宗教的話 眾生是平等的,由此可知殺3人或是300人當 03/30 14:35
tw11509: 然有差,簡單的算術會不會,如果殺1人或300人都一樣,那 03/30 14:35
tw11509: 我嚴重懷疑希特勒與蔣開穴被嚴重污名化XD 03/30 14:35
不該殺人就是不該殺人 他們是以制度殺人,所以比一般殺人魔更惡劣,就這樣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6:37
loserloser: 廢死是為了瑕疵而救人 還是為了不讓人死而救人 03/30 14:36
為了不讓國家可以合理殺人而救人
zizou: 希望他加油 ..... 03/30 14:36
我也不認識他,我也希望他加油 他字句血淚看的我好痛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37:40
steven610381: 有問題的點是不應該為了救一個人放棄另外一個人 03/30 14:38
同理,不應該為了誰而殺了別的誰
tw11509: 人的價值是不是都一樣我不敢說,但我認為權利都是一樣的 03/30 14:39
tw11509: ,憑甚麼殺人犯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他比較有價值?或許 03/30 14:39
tw11509: 在你們眼中私人根本沒價值,還敢說不敢代替上帝衡量價值 03/30 14:39
殺人犯無權剝奪他人生命,我們也沒有 我們做的只是制裁以及讓這種人越來越少發生而已
steven610381: 而不是殺了300個人 與殺了3個人的比較 03/30 14:39
我只是舉個例讓你知道人命不該衡量, 所以殺人償命是有邏輯問題的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41:24
loserloser: 所以嘛 講這麼多 證據確鑿殺小都是假的阿 03/30 14:40
loserloser: 就是人命不能被衡量 所以廢死 虛偽 03/30 14:40
loserloser: 實在是噁心 你支持死刑就扣你帽子跟殺人犯一樣 03/30 14:41
支持死刑 如果是為了報復,那根本思想與殺人犯無太大不同 如果是殺人償命,那事實是人命不能衡量 如果是為了嚇阻,那事實是嚇阻沒有用 請問你到底為什麼支持死刑?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42:45
steven610381: 選A或B 與AB的大小比較 03/30 14:42
loserloser: 講什麼不要戰廢死 關心後續什麼 噁心 03/30 14:42
我歡迎戰阿,這幾天一直在戰 我的目的就是讓你們知道死刑的無用與害處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43:29
loserloser: 說一套做一套 利用別人的善良去成就自己 03/30 14:43
steven610381: 我支持死刑是因為要讓他們永久與社會隔離 03/30 14:43
steven610381: 如果你們要推永久監禁不得假釋我可以接受 03/30 14:43
永久監禁不得假釋是其中一步, 這部分我還在咀嚼到底應不應該反對 但死刑是很確定的沒有意義-你除掉了這個人,還有千千萬萬的人 你也沒有實質上減少那千千萬萬的人 但你為了除掉這個人,你會付出更多無辜人命的代價 以及高昂的司法成本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45:20
loserloser: 除了這三點 你還有其他的理由嗎 03/30 14:44
steven610381: 不過前提是別花納稅人的錢 03/30 14:44
steven610381: 我絕對不希望我的納稅錢來養社會敗類 03/30 14:44
那你要不要把所有的勒戒所都關掉,反正一定浪費錢 吸毒者(嚴格來說,正確名字是物質濫用病患)在你們眼中一定是廢物吧
loserloser: 廢死就是帶起一個又一個議題模糊焦點 03/30 14:44
steven610381: 如果廢死能找到地方與$養這些人我就沒意見 03/30 14:44
loserloser: 沒法解釋的 都是"個案" 03/30 14:45
我什麼時候說無法解釋了? 我的立場很清楚,你根本不瞭解個案,不要用上帝視點觀看 不要講的你好像什麼都知道一樣,不要講的什麼證據都是不可摧毀不能偽造的一樣 就算你知道事實,請問你是法官嗎?你有辦法讓這些「事實」完整的傳達到法庭上嗎? 有了這些事實,法官就不會判錯了嗎? 個案終究需要進入系統,但你們一直強調要殺掉個案 我告訴了你們如果系統允許殺掉個案會發生的問題, 你就跳針不管我覺得這個個案就是該死 那我怎麼辦?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0:24
alanshore608: 支持死刑就只是應報刑的概念,哪那麼多廢話 03/30 14:46
steven610381: 為了除掉這個人,你會付出更多無辜人命的代價???? 03/30 14:46
alanshore608: 把一個小女生的頭割下來,只賞他一顆子彈就痛快的 03/30 14:47
alanshore608: 死還算便宜這種人了 03/30 14:47
steven610381: 減少千千萬萬的人與除掉死刑犯 可以併行啊 03/30 14:47
steven610381: 現在不是說從教育問題 社會問題 03/30 14:48
問題就在於允許殺掉死刑犯的制度會有的無法解決的問題 你到底有沒有看到「死刑的缺陷」? 社會問題當然可以併行, 但是只要死刑存在一天,死刑造成的損失就可能再也無法挽回 但反過來,死刑的效益可以透過很多別的方案取代 醫生要你吃藥,你問可不可以順便喝符水 醫生當然是建議不要阿
loserloser: 在你設定的問題回答本來就很可笑 03/30 14:48
loserloser: 支持死刑只有這三種選擇? 03/30 14:48
這是最常見的三種理論,歡迎你拿出別的理論讓我來打你的臉 不過我時間有限,我只會簡短的回答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3:18
steven610381: 舉例來說 改善社會減少這一類的人 -1000 03/30 14:50
steven610381: 死刑執行-1 03/30 14:50
steven610381: 你們的邏輯就是-1000 相對於死刑-1 所以死刑該廢 03/30 14:51
steven610381: 死刑沒什麼用處 03/30 14:52
loserloser: 跳針什麼個案該不該死 真是有趣 是問你個案該不該死 03/30 14:52
steven610381: 但是在我眼中可以變成-1001 03/30 14:52
loserloser: 你就跳針不管我覺得這個個案就是該死 我覺得死刑犯都 03/30 14:53
loserloser: 死 不是個案該不該死 再繼續扯誤判嘛 哈哈 03/30 14:53
我不是早說了嗎,任何人都不該死 我們不應該允許任何的個人或制度有機會殺害人 如果你防止下一個人殺人的方法是殺人,到頭來你還是再殺人 如果可以透過不是殺人的手段解決問題卻非要殺人,那就跟殺人魔是同樣的邏輯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5:10
loserloser: 還是又要扯不要把自己當上帝惹 03/30 14:54
本來就不該當上帝 還是你真的很厲害可以看見所有的真實 那你可能很適合去當法官,拜託你去,台灣需要你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6:18
steven610381: 死刑的缺陷 有缺陷是啊 不過現在台灣沒有能替代死刑 03/30 14:55
死刑不需要替代阿,為什麼一定要有極刑這種東西? 你知到刑度跟犯罪率幾乎是無關的嗎?
loserloser: 事實就是沒辦法透過不是殺人的手段解決殺人的問題 03/30 14:56
可是這篇文章就是再告訴你他現場的看法, 你要不要舉個實際案例來說明到底為什麼只能靠殺人來解決問題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7:37
alanshore608: 不能死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你們廢死的又猶豫 03/30 14:56
loserloser: 廢死國家 沒有殺人犯? 03/30 14:56
隔壁的死刑國家殺人犯應該夠打你的臉了 廢除死刑與實施死刑都沒辦法影響重犯罪率 所以廢除死刑是為了解決別的問題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4:58:40
alanshore608: 那讓殺人犯都去當和尚天天誦經懺悔好不好? 03/30 14:57
事實上真的很多罪犯後來走入宗教
loserloser: 噗 我本來就不把自己當上帝阿 03/30 14:57
steven610381: 我要說的是永久隔離這些人的手段 03/30 14:58
如果這個人不會再犯罪,為什麼要永久隔離? 你可以拿再犯率講沒關係 但是事實上這就是一種分類,說「你們非我族類」 我同意暫時隔離,但所謂的永久隔離到底有沒有必要? 這是我一直再思考的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01:39
loserloser: 你先答我嘛 透過不是殺人的手段能解決問題嗎 03/30 14:58
你可以去看蔡英文的公開信 裡面有很多不殺人卻對問題有幫助的辦法
alanshore608: 因為法官可能在別的案件誤判,所以鄭捷等人不該死, 03/30 14:58
steven610381: 吸毒者雖然也花$ 不過比死刑犯有的救 03/30 14:58
alanshore608: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03/30 14:59
crazydai: 辛苦你了,但沒有接觸過社會邊緣的人很難理解,認為"選 03/30 14:59
steven610381: 廢除死刑到底能解決什麼問題??????? 03/30 14:59
steven610381: 除了誤判致死之外 我不認為能解決什麼問題 03/30 15:00
crazydai: 擇"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事實就是當你處在深淵,根 03/30 15:00
steven610381: 更別說犯罪率 03/30 15:00
crazydai: 本沒有選擇的能力 03/30 15:00
不會,我當我在練拳 其實太久沒打筆戰,之前很多想法都生疏了 很慚愧,要一直到小燈泡死去,我才會重拾這些知事
steven610381: 說死刑無法影響犯罪率 那廢除死刑就能改善嗎??? 03/30 15:00
alanshore608: 吸毒的人要把自己吸到大小便失禁,甚至自殘我都沒意 03/30 15:00
alanshore608: 見,但我就是不能接受他們用吸毒吸到腦子壞掉的理 03/30 15:01
alanshore608: 由亂殺人! 03/30 15:01
說到底死刑與否就是無法影響範罪率 不要再跳針了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03:41
loserloser: 阿 上午不是才一篇從小殺到大的 殺了四個 03/30 15:02
loserloser: 這應該是個案吧 03/30 15:02
colaer: 死刑造成的損失午無法挽回,那出來再殺人的損失怎麼挽回? 03/30 15:03
colaer: 我相信沒有人可以保證永遠不會再有殺人再犯的事發生 03/30 15:03
loserloser: 之前死刑那個 放出來又強暴自己女兒的也是個案吧 03/30 15:03
阿你覺得為什麼把它放出來又出問題 顯然社會在這些人的照護與關懷上有缺陷阿 還是你又想殺人解決問題 你去阿,然後你就成為殺人犯了
loserloser: 還是說在審判上有什麼瑕疵? 03/30 15:03
我還是再重複一下 1. 社會的缺憾不是死刑可以彌補的,需要透過更多管道 2. 死刑本身為社會帶來更多的問題,我們不應該繼續施行這個制度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06:21
steven610381: 死刑與否無法影響犯罪率 那幹嘛要求廢除 03/30 15:04
loserloser: 廢除死刑無法影響犯罪率 同意嗎 還是要拿廢死國家拿看 03/30 15:05
steven610381: 還是廢除死刑能改善什麼其他東西 求解 03/30 15:05
真的是逼我跳針 廢除死刑改善的就是你們聽的很煩的冤案 以及讓國家不能殺人
loserloser: 來 03/30 15:05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07:24
EvilisGood: 廢除死刑可以改善冤死呀 反正都無法影響犯罪率了 03/30 15:07
steven610381: 所以就是誤判之外 其他都不能改善的意思是吧 03/30 15:08
EvilisGood: 反正對嚇阻犯罪一點屁用都沒有呀 03/30 15:08
steven610381: 所以你前面的減少千千萬萬的人 跟廢除死刑根本無關 03/30 15:08
alanshore608: 因為廢死,本來還寶貝自己的命的人就敢去殺人,反 03/30 15:09
你說說看哪個國家出現這種「不用死了所以開心殺人」的現象 阿我知道你要說挪威,很抱歉挪威也不打算因為那個極右派的殺人魔恢復死刑 你要不要去挪威?
h321123aa: 我支持死刑,但本文希望廢死的理由跟整個脈絡是通的,就 03/30 15:09
alanshore608: 正關到一半就可以申請假釋出來了 03/30 15:09
h321123aa: 看人接不接受,但這種議題要上升到這種層次要等台灣人智 03/30 15:09
h321123aa: 商再提高20吧,還有得等 03/30 15:09
台灣人智商很高,只是太習慣被媒體帶風向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11:29
EvilisGood: 寶貝自己命的人根本就不會去浪費幾十年被關 03/30 15:10
EvilisGood: 是呀 這次事件讓我們看清台灣所謂覺醒只是表象而已 03/30 15:10
steven610381: 回我啦~ 03/30 15:12
如果減少誤判的不可挽回也無法說服你 那死刑的成本應該可以說服你 https://goo.gl/HpnV91 這篇可以參考一下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14:04
steven610381: 減少誤判我可以接受 03/30 15:14
steven610381: 只是我不喜歡廢死的老是拿其他東西cover 03/30 15:15
「其他東西」就是你們原本不重視但是很重要的東西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15:36
steven610381: 就像前面我提的-1000與-1 03/30 15:15
steven610381: 你不能因為-1相對於-1000 小的多就說我們不要-1 03/30 15:16
steven610381: -1000很重要啊 不過總是糾結要拿掉-1 03/30 15:16
主要是你們太小看誤判了 誤判的黑數很大,就像沒被抓出的殺人魔也很多
SHIU0315: 覺得以台灣的社會廢死還是很難的 應該還是著重司法改革 03/30 15:16
事實上是台灣的司法改革很困難,所以廢除死刑很困難 因為廢除死刑就是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18:18
loserloser: 你發的這篇作者的意思是說 沒有死刑就不用跑程序嗎? 03/30 15:17
不是這麼一回事 只是死刑的程序成本比其他的高很多
SHIU0315: 現在去著重廢死 只會分散注意力和方向 重要的是司法 03/30 15:17
loserloser: FACE說司法革就是要FACE 這是共識 沒有FACE 沒有改革 03/30 15:17
你繼續胡說沒關係,我說的是重大里程碑,不是全部 就像同性婚姻之於性別平權一樣
steven610381: 你貼的文章不就是拿個案 03/30 15:18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0:15
loserloser: 回應一下上面的 因為現在的社會無法幫助那些人 所以 03/30 15:19
steven610381: 有平均死刑的訴訟費用與平均無期徒刑費用? 03/30 15:19
loserloser: 不該隔離他們? 03/30 15:19
urchinchuang: 推 03/30 15:20
steven610381: 陪審制這些東西先弄一弄吧 還有法官退場機制 03/30 15:20
steven610381: 原PO都還在思考永久隔離的事情 03/30 15:21
http://www.safecalifornia.org/downloads/Cost-of-the-Death-Penalty-Chinese.pdf 司法成本相關,這方面我沒有那麼專業,如果找到更好的我會再更新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2:12
loserloser: 可是你上面說廢除死刑就是改善體制 這是有共識的耶 03/30 15:21
沒錯阿,就好像同性婚姻是性別平權的共識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2:51
loserloser: 阿 所以沒廢死也能改革司法囉 03/30 15:23
「沒有同性婚姻也有性別平權阿,我們只要另外訂定同性婚姻法就好」 「黑人隔離也可以平等阿,我們只要另外蓋一間黑人專用的廁所就好」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5:40
loserloser: 算的花費有台灣的嗎 還是台灣殺一個死刑犯跑的程序也 03/30 15:24
steven610381: 死刑用的司法資源比較多這我是知道的 03/30 15:24
h321123aa: 廢不廢死刑是從整個司法系統的結果來看,從數據來說,廢 03/30 15:25
loserloser: 要300萬美金 那我真的要重新思考欸 03/30 15:25
h321123aa: 掉死刑能救的人更多,至於這種隨機殺人,不是司法系統能 03/30 15:25
h321123aa: 概括的,必須整個社會系統去補,即使如此,我還是要死刑, 03/30 15:25
h321123aa: 我是單純希望報復,我也不認為除了殺的對象有差之外我跟 03/30 15:25
h321123aa: 兇手有什麼差別,除了國家替我擔起責任,所以沒有這種覺 03/30 15:25
h321123aa: 悟,真的不曉得在支持死刑是在支持什麼的 03/30 15:25
這個比較好溝通 因為我只能勸-不要做無益的報復 不要弄髒自己的手 因為當你同意報復,你就不得不同意只要有理由就可以報復 那殺戮將永無止境
steven610381: 不過加州的成本精算也只能作參考用 03/30 15:25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7:23
steven610381: 在台灣的成本一定會跟加州的不一樣 03/30 15:26
loserloser: 所以阿 司法改革一定要FACE 不是嗎 03/30 15:27
阿我不是講了,既然沒有事情要靠殺人解決, 那死刑就連必要之惡都不是
Senkanseiki: 抱歉這方面我不是很熟,我得找一找+我暫時沒空了 03/30 15:27
※ 編輯: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28:41
loserloser: FACE說司法革就是要FACE 這是共識 沒有FACE 沒有改革 03/30 15:28
loserloser: 胡說的點在哪 03/30 15:28
steven610381: 另外訂定法律跟黑人廁所我是不知道怎麼類比的 03/30 15: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enkanseiki (120.102.249.168), 03/30/2016 15:30:19
yudi1991: 03/30 16:54
damonwhk: 死刑總是比無期徒刑經歷更多次上訴與判決,台灣並非如此 03/30 20:22
damonwhk: 蘇建和案絕對是特例。要判一個人死刑,成本大也是必須的 03/30 20:24
Senkanseiki: 那這個成本有沒有其意義? 03/30 23:52
Senkanseiki: 我說的不是什麼安撫家屬,我說的是死刑本身除了比較 03/30 23:52
Senkanseiki: 昂貴以外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03/30 23:53
hikki430: 1樓.....死刑不是法官判的嗎? 03/31 00:23
aimify: 淚推QQ 04/01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