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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影響更生人再犯的主要因素 近年來再犯率不斷提高,自己在思考這個問題,是否與社會貧富差距及更生人就業率有相 關,但是沒有直接相關的數據,所以想請教貴單位的看法,或是否有相關的調查或報導, 謝謝您的解答。 首先;關於更生人 再犯率的算法問題? 內政部警政署防制今年減刑出獄毒品犯再犯毒品、暴力及竊盜罪,七月二十八日至三 十日全國同步掃蕩毒品犯罪及清查治安死角。三天來共查獲一千一百九十五人涉及毒品案 ,起出二十八公斤餘的各級毒品。 警政署今天表示,專案同步掃蕩期間,偵破重大特殊案件包括:七月二十八日桃園中 壢警分局查獲謝嫌兩人涉嫌販賣毒品,當場於所駕車內起獲海洛因與安非他命、販賣毒品 帳冊、現金新台幣三十七萬元及制式貝瑞塔手槍、子彈。 七月二十八日桃園警分局與高雄市警局、台南縣警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共同查獲張嫌等三人 ,涉嫌利用骨灰罈走私槍毒案,現場起獲搖頭丸六公斤及原料一批,愷他命二十公斤及制 式手槍,子彈,查扣贓款新台幣十五萬,美金、人民幣。 刑事警察局偵六隊及海岸巡防局七月二十八日查獲沈嫌改造槍枝,現場起獲改造槍枝 十支,制式子彈及改造工具。 台北縣三重警分局七月二十九日於三重市啤酒餐廳查獲魏嫌等二十二人涉嫌施用毒品案, 現場起獲搖頭丸、愷他命。 警方今天統計,三天查獲毒品案一千一百六十三件、嫌犯一千一百九十五人,起獲各 級毒品總共有二十八公斤重。緝獲通緝犯一百七十九人,查訪減刑出獄人三千三百一十人 。 詳參>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_ylt=A8tUwYT4JHlUt0YA8mJr1gt.; _ylu=X3oDMTE0ajJyMHJwBHNlYwNzcgRwb3MDOQRjb2xvA3R3MQR2dGlkA1NNRVRXODRfMQ--?qid =1707080100411 另;鑒於監所嚴重超收,立法委員擬提案103年是否減刑?但據法務部統計,九十六 年減刑的近萬名受刑人,三年內再犯率竟高達57%,與過去四次減刑再犯的情形相比較, 更為嚴重,其中毒品、竊盜與公共危險罪的再犯率,甚至高達90%。在國外,更生人再犯 率也居高不下。為什麼出獄的更生人不易「更新自勵」呢? 讓我們先從更生人之再犯的社會因素-「家庭」以觀; 乃受刑人出獄後再犯的因素錯綜複雜。更生人自我控制力偏低、自我認同的程度不足、個 人挫折感高、濫用藥物嚴重等,這些生理、心理因素常影響再次犯罪。此外,受刑人出獄 後常面臨家庭破碎,或有家歸不得的景況,又因為缺乏謀生技能,加上之前的犯罪紀錄遭 到社會異樣的眼光與拒絕,導致就業困難,只能生活在社會的底層等外在困境,此時如果 有不良幫派伸出援手,給予關懷,更生人常又再次以身試法。 至於更生人之「家庭與子女教養」關係;國內矯正教育專家認為,家庭及社會環境是 避免更生人再犯的重大拉力,家庭支持受刑人,有助於降低其再犯率。受刑人的家庭大多 處於社會階層與社經地位的弱勢。法務部曾經統計,受刑人家庭幾乎全部都是小康或小康 以下的家庭。 由於受刑人家境普遍欠佳,又因為受刑人入獄服刑,無法負擔家計,也無法扮演家庭 中應有的角色,造成其原生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因為入獄服刑,無法照顧父母或 子女,與家人的關係更加疏離。也有許多更生人因為夫妻離異、家庭重組,而且子女也有 恐懼、生氣、罪惡感等情緒,難以獲得家人的體諒與支持。再加上來自親友及左鄰右舍的 異樣眼光,家人也得承受排斥、忍受悲痛,這些都導致受刑人出獄後,不容易獲得家人的 諒解及接納。這些潛在的因素都無法穩定更生人的情緒,也導致更生人缺乏改過向善的動 力。 據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曾華源教授研究歸納,受刑人重返家庭的不利因素,就包括單 親家庭、家庭暴力、工作不穩定、收入低、教育程度低、子女的學業、行為、情緒問題、 以及不健康的環境等風險因素,更顯示更生人出獄後所面臨的家庭困境極為複雜。 若從更生人之再犯的再犯的社會因素-「人際關係」以觀;除了回歸家庭的困難,社 會環境與再犯罪也常有高度相關。由於更生人教育程度偏低、又有犯罪紀錄,不易找到穩 定工作,且待遇常偏低,這種經濟拮据的情況,常造成更生人生活的困境,遇到誘惑時, 就常鋌而走險,試圖違犯法令,從事容易賺錢的回頭路。 受刑人通常在行為上較為依賴與被動,容易受到誘惑與暗示;此外,他們在人際互動 中也常缺乏信任感,因此,當他們重新回到社會後,也很容易受到權勢與利益的影響,重 蹈覆轍、再次犯罪。 尤其許多曾經參加幫派的受刑人,不僅反社會的傾向較為濃厚,幫派組織也常噓寒問 暖、資助金錢,加上恪守幫規,容易在組織的影響、「老友」的關懷與引誘下,重操舊業 。 再從更生人之「司法懲罰vs.社會懲罰」以觀;傳統犯罪理論主張,控制犯罪最有效 的方法就是法律的懲罰,但對於已經接受司法處罰的更生人而言,「社會的懲罰」,造成 他們背負罪犯的標籤;社會環境的拒絕,讓他們沮喪與無助;社會關係的引誘,影響他們 一錯再錯。 觀護人嚴健彰研究出獄人重返社會的更生歷程,發現受刑人內在心弦的觸動、自我的 深刻反省、負面情緒的累積、理性評估的思考、家庭系統的變化、外在力量的介入、外在 環境的影響,都可能改變他們迎接嶄新人生。 基上論結;受刑人出獄後,重新回到家庭與社會生活是一個動態的社會過程,涉及多 項社會因素;受刑人生命改變在於生活型態轉變,包括了社會網絡的認同、新的社會角色 ,以及社會的支持。如何避免社會的「持續」懲罰與拒絕,協助更生人與社會接軌,就成 為更生人真正改過自新的重要關鍵之一。 參閱> https://tw.search.yahoo.com/search;_ylt=A8tUwYKIJHlUSyEAucZr1gt.?ei=UTF-8&fr=y fp&p=%E6%9B%B4%E7%94%9F%E4%BA%BA%E5%86%8D%E7%8A%AF%E7%8E%87&rs=0&fr2=rs-top 【影響更生人再犯的主要因素>重刑化趨勢下的矯正改革方向。】 參閱本會網站>片段內容> >從新刑法重刑化規範談矯正機關之矯正教化方針 -----制度與實務層面的思考※楊士隆 、邱明偉撰苎 苎http://www.corrections-cca.org.tw/upload/2014/09/15/1410780377.pdf 《重刑化趨勢下的矯正改革方向》→ 許多人在討論犯罪問題或犯罪抗制的議題,最後出現這樣或類似的建議:加強監獄矯 治功能或加強監獄教化功能,似乎把犯罪人關進監獄,然後高舉加強矯正教化的大旗,尌 可以期待改善嚴重的犯罪問題,筆者在此強調矯正政策是刑事政策之一環,也是社會政策 的重要環節,需要社會共同面對、共同解決,任何討論受刑人教化處遇的實務作法,都必 頇優先解決矯正制度面存在的問題,否則其效果是極其有限的。 一、制度面的思考: ( 一)、-------- - (二)、「增加對於犯罪矯正工作之投資,紓解監獄擁擠及增加合理矯正教化人力」 > 刑事司法體系包括警察、檢察、法院、矯正、觀護(更生保護)等系統,其主要任 務極為抗制犯罪不法,防衛社會安全,實現公平正義及確保民眾福祉,矯正系統位於刑事 司法體系的下游,當重罪重罰的刑事政策,正式由矯正系統一肩扛下,但矯正系統卻沒有 相對增加合理的軟硬體及人力資源配置,矯正系統資源嚴重不足並非短期之問題,長期以 來管教人力不足及監獄擁擠未見有效改善,正是矯正人員心中的痛,一位犯罪矯正學者在 10 年前對於當時矯正實況的觀察是這樣的:…監獄客觀條件令人憂心,臺灣投資在矯正 方面確實有限,監獄矯正人員職位低、待遇差、流動性大、影響士氣,矯正人員編制嚴重 受限,受刑人與管教人員的比例過高,影響戒護安全與處遇輔導,一方面監獄缺乏優良的 矯治環境與條件,無法應付湧入的受刑人潮,另一方面我們沒有完整的社區處遇來疏通 中短刑期的受刑人,這些均是造成社會治安犯罪問題惡性循環的現象,受刑人 出監再犯尌交相指責監獄矯治失敗,這是不公平的,我們社會對矯正工作既不 重視又不投資,其效果也是可預期的。 10 年後的今天,這段話依然可以用來描述當前矯正工作之實況,矯正困境改善實在 有限,10 年來管教人力比依然高居不下,而矯正機關如今依然呈現擁擠現象,尤其南北 都會區矯正機關更是嚴重超額收容,矯正機關遷建工程呈現牛步化階段,無疑地必然弱化 監獄教化矯治受刑人功能,而其苦果卻是要整個社會共同承受,因為監獄在資源不足的情 形下,充其量能確保囚情安定,已是盡其所能,因此筆者呼籲應該要多重視並投資犯罪矯 正工作,採行有效措施紓解監獄擁 擠,並增加合理矯正教化人力,讓矯正機關收容人不僅在居住空間及教化輔導的基本需求 能符合國際人權指標,也讓矯正人員能在合理的工作負擔下奉獻其心力於矯正教化工作, 提升矯正工作品質。 (三)、「監獄行刑法之研修,納入多元化的矯正理念」→ 事實上當前監獄矯正的趨勢,無論是政策走向或矯正人員觀點,已不再侷限於單一的矯 治理念,但也不可能回到過去專以懲罰或報應的思想,監獄矯正功能是會隨著時代脈動而 調整,隨著刑事政策思潮的變遷而有所調整,更重要的是隨著政府在矯正體系資源的投資 多寡,會具體反應在受刑人矯正品質的良好與否,過度固著特定意識形態的矯治理念,不 僅無視於當前監獄現實客觀環境及人力窘境, 依 2002 年美國矯正年報(Corrections Yearbook)顯示,當年度全美國 141 萬多名的成年收容人中,脫逃人數達 5,874 人,脫 逃比例為萬分之 41.5,收容人暴力攻擊事件共有 45,262 件,其中36.3﹪為收容人對矯 正人員施暴。然而綜觀我國當年收容人脫逃僅有 3 人(萬分之 0.5),收容人對矯正人 員施暴亦僅有 8 人,而近 10 年來各年全部(含成年及少年)脫逃人數比例至多僅為萬 分之 3.7,以我國矯正機關擁擠及人力如此不足的情形,卻能創造高度安定的囚情,實是 不易。 國外紓解監獄擁擠的策略包括新建遷建及擴建矯正機關、前門(Front-Door)轉向( 緩起訴、緩刑、罰金、電子監控、家庭監禁等社區處遇措施)、後門(Back-Door)開放 (放寬假釋、縮減刑期及緊急釋放等);此外亦有將矯正機關容額現況納入量刑指南( Sentencing Guidelines)使法院量刑能因應其容額做出調整;或由矯正機關將現時容額 多寡,通知法院檢察署,促其做妥適之裁判或執行。 根據國外學者 Reichel(1977)、Fox & Stinchcomb(1999)、May & Winfree( 2001)研究指出矯正(Corrections)功能計有矯治(Rehabilitation)、應報( Retribution)、嚇阻(Deterence)、隔離(Incapacitation)、重整(Reintegration )及修復(Restoration)等六種模式。對於矯正人員亦是不可承受之重的壓力,然而監 獄並非放棄矯治理念,而是在統合性監獄矯正理念下,以矯治理念為核心,讓監獄不僅扮 演著積極「矯治」受刑人改悔遷善的核心角色;同時也「隔離」著 危害社會的犯罪人,使受刑人為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並以穩定的監獄囚情提供社會安全 更大的保障;「嚇阻」潛在犯罪人及受刑人的再犯企圖;滿足被害人及社會大眾的正義情 感,進一步提供受刑人未來在自由社會團體「重整」及「修復」的管道,因此現行監獄行 刑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揭示用以主導矯正之方向,確實有進一步加以修正並納入多元監獄矯 正理念之必要。 二、教化實務面的思考: 國外監獄面臨長刑期受刑人收容及處遇之問題時, Flanagan(1990)即建議對長刑期受 刑人應擴大其自我決定之空間,創造受刑人尋找有意義生活的機會,並增加受刑人與外界 接觸的管道,筆者針對未來長刑期受刑人在教化處遇方面,提出以下六點建議: (一)、教化處遇團隊的重組與專精化 矯正系統在戒治所依法進用心理師、社會工作員及輔導員之後,在毒品犯教化輔導工作 上呈現更為細緻化的專業分工型態,而受刑人存在諸多生理、心理及生活適應問題,長刑 期受刑人更甚於此,相對突顯傳統監獄受刑人教化工作係以教誨師為主體的型態,兼有輔 導、假釋及行政業務等共冶一爐的情形,恐已不符未來長刑期受刑人處遇專業化的需求, 因此參考國外監獄教化處遇團隊設置心理醫師、心理師(Psychologist)、社會工作師( Social Worker)及個案工作者(Case Worker)的模式,依據受刑人不同需求由不同專業 人員施予適切處遇,因此參考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之規定,研修監獄組織通則於監獄內 增設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方能符合當前先進矯正潮流。 (二)、發展受刑人危險評估量表 監獄受刑人數眾多,其犯罪背景、動機、人格等複雜程度不一,為使矯正資源作最符成 本效益之運用,矯正處遇上針對不同再犯危險性高低及其特性,施以不同層級的矯正處遇 ,方能獲致最佳矯正成效,由於國外矯正界在假釋決策上已普遍導入使用「假釋再犯預測 量表」,作為假釋審查委員判斷受刑人再犯危險性高低之輔助參考,以期能做出適切的假 釋准否判斷,近年來國內學術社群亦積極開發再犯預測量表,而且其趨勢係針對各種不同 主要犯罪類型罪人建立適合之本土風險評估量表,此將可成為輔助矯正處遇工作的利器, 在新刑法針對性侵害犯罪人在犯危險性未顯著降低,不得假釋的規範下,建構更具公信力 的危險評估工具,益發顯得迫切,未來矯正實務界與學界有必要更進一步緊密合作,參考 美國聯邦假釋委員會曾詴行之Salient factors scores 量表等,開發詴行更適合之本土 受刑人危險評估量表,並透過量表在矯正實務上的操作,提高量表的信效度,建立更為精 確的預測指標,在矯正處遇初期可以作為教化資源配置及戒護安全等級之考量,而後期亦 可作為評估矯正成效及假釋核准的參考。 (三)、開發暴力犯罪及主要各類犯罪者之可行矯治方案 新刑法重刑化規範對象主要係針對重大暴力及性侵害犯罪者,由於此類犯罪者經常具有 非理性思考、僵化認知型態及低自我控制能力的情形,矯治困難度高,惟基於受刑人自願 參與的教化處遇方案,仍可幫助其適應監獄生活並降低再犯可能性,例如國外研究顯示 所謂再犯預測,乃是採取經驗科學的觀點,使用統計方法,由一群犯罪者所具有的個人屬 性資料中,揀選出與再犯較有關聯的一組因子,並加以量化製成所謂的「再犯預測表」, 日後當要預測某個犯罪者之再犯可能性時,即可就其在這些因子上的得分情形加以總計, 計算出其再犯可能率,並作出妥適的起訴、判決或假釋等決策,俾以降低整體再犯率(莊 耀嘉,民 83) 國內目前針對犯罪人建構之本土風險評估量表,主要有林明傑、沈勝昂( 民 93)針對性侵害加害人建構之「性罪犯危險評估量表」,林明傑、沈勝昂(民 92)及 黃翠纹(民 93)針對婚姻暴力加害人建構之「婚姻暴力加害人危險評估量表」。認知行 為療法在犯罪人矯治工作上獲致頗為正面之成效,其主張應先對受刑人錯誤偏差的思考型 態進行矯正,並非由其外顯行為下手,從而在導正受刑人偏差之思考型態後,進一步教導 其合乎理性、客觀、邏輯的思考模式,妥善處理人際衝突,增進溝通技巧,是有助於抑制 未來再犯發生之重要關鍵(Zamble and Porporino,1990;林茂榮、楊士隆,民 95),此 外,生命教育方案及靜坐內觀療法亦多有作為矯治暴力犯罪者之有效措施,未來針對各類 犯罪者,尤其是暴力犯罪者,可嚐詴開發詴行更多嶄新矯治方案如藥物治療、藝術療法等 ,並進一步深入評估其成效,以作為擴大實施之參考。 (四)、加強宗教教誨功能 宗教教誨一直是監獄教化工作的重心,相關研究也證實宗教教誨對於受刑人的正面影響 (林健陽,民 88;林秀娟,民 88;陳紫凰,民 92),長刑期受刑人在漫長的監禁生活 中很容易對未來失去信心,造成自我貶抑的心態,甚至自殺傾向,特別是在長刑期受刑人 監禁初期,因此在尊重受刑人宗教信仰及意願的前提下,宗教教誨的介入,適可以提供受 刑人安定心靈的力量,安定焦慮不安的情緒,進而發展有意義的監獄服刑生涯,同時筆者 要指出宗教教誨應該是循序漸進、由淺而深的階段性歷程,對於不同宗教教義瞭解接納程 度的受刑人要施以不同程度的宗教教誨課程,監獄可以引進宗教大學(學院)教育資源, 使受刑人由入門、基礎、進階乃至於高階的宗教教誨學習過程,真正體會宗教勸人為善, 兼愛天下的博愛精神,並可在漫長的監禁生活歷程中,培植學有所成之受刑人擔任監獄宗 教傳道者的角色,以其實際經驗現身說法,提供受刑人同輩團體自我教導、自我成長的機 會,讓監獄成為長刑期受刑人另類自我實現的場域。 (五)、建立受刑人家庭及社會支持網絡 家庭支持力量是幫助受刑人適應監獄生活,克服對長期監禁的心理恐懼的主要力量,監 獄需適時建立受刑人與家庭親人的溝通管道,減少受刑人孤獨被遺棄感,適度開放外界社 會的多元化資訊,依其心理及社會適應需求舉辦專題演講、研討會、小團體諮商輔導等。 並且儘量協助其仍能與家人維持良好之關係,以獲得家人之關懷與支持,並在監獄發展興 趣專長,尋得生活之目標,監獄對於能積極配合矯治處遇計畫者,應在不妨害戒護安全之 前提下,儘量協助提供與社會接觸互動之機會,協助其開拓心胸,提升人際關係之應對技 巧,促進發展彈性思考、圓融人際互動及增強對未來回歸社會之自信。 (六)、高齡受刑人之輔導照護 國外的經驗顯示重刑化政策與受刑人高齡化現象是相隨而生的,矯正教化人員必頇面對 高齡化受刑人的現象,尤其長刑期受刑人監禁至末期,多數將邁入老年,此時受刑人因身 體機能老化及長期監禁造成其「孤寂」且有被遺棄之心理,甚至形成『機構依賴』( Institutional Dependence)(Aday, 1976;林茂榮、楊士隆,民95:317),因此其處遇應 加強醫療照護、招募義工協助心理輔導及安排休閒活動,以協助其自我調適維持身心健康 ;另至監禁後期該類受刑人對監獄之依賴加深,一旦重返自由社會將產生恐懼感,加上缺 乏職場競爭能力,適應社會生活益形困難,所以監獄在個案之生涯規劃上,應及早連繫及 建立更生保護之輔導支援網絡(Supportingnetwork)(黃徵男,民 95)。 摘錄以上供參! 資料來源: http://goo.gl/gvyT2v PS.....sorry, 目前我只找到2014年的資料, 特別引用: 九十六年減刑的近萬名受刑人, 三年內再犯率竟高達57%; 網路上一堆人以人權為自居XD, 開放容易管理難, 然後那些人 權立委就跟風, 你有沒有看到再犯率那麼高? 就好像每次我聽那些人再談廢死,出張嘴巴 喊廢死跟潮流很容易, 你自己去上網看看年度總預算跟地方人員配額! 最後亂跟風造出的 社會問題又不肯負責任推給人民教育不足XD 你自己都知道問題, 還沒配套的亂跟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99.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519770.A.26C.html
sincere77: 死刑犯每年才幾個,獄政問題又不是出在這幾個人上面 04/01 22:29
Tomwalker: 你根本弄錯方向。改善監獄環境是增加矯治功能減低再犯 04/01 23:15
Tomwalker: 人權之外,改善監獄環境也是增加社會安全的一環。 04/01 23:16
Tomwalker: 你自己轉貼的文,裡面也講要改善監獄環境。你貼這是來 04/01 23:18
Tomwalker: 自打臉用的? 04/01 23:18
evilcherry: 你這種論點和一年監禁以上全部改為唯一死刑沒有分別 04/01 23:25
link1234: 有必要在把邏輯導ㄧ次,否則ㄧ堆人自己補腦xd 04/01 23:35
link1234: 邏輯:你先照顧好社會大眾和受害人的權利,再來考慮到 04/01 23:37
link1234: 裡面受刑人的權利! 04/01 23:37
link1234: 不是倒過來先強調受刑人的權利而忽略外面社會大眾的安危 04/01 23:38
link1234: ! 04/01 23:38
link1234: 改善監所環境我同意啊!但是你不能再沒配套沒追蹤下, 04/01 23:39
link1234: 讓社會大眾曝險 04/01 23:39
link1234: 你明知道這些人再犯率那麼高,又不做些事,然後一昧相信 04/01 23:40
link1234: ,人性本善,這樣的邏輯對嗎? 04/01 23:40
evilcherry: 你硬要將57%變成100%再犯率去處理,那國家顯然就沒有 04/01 23:49
evilcherry: 任何空間去處理更多的罪犯,錢也不是用來這樣開監獄的 04/01 23:50
evilcherry: 長此下去,放無可放,囚無可囚時,就只能將人打靶了 04/01 23:50
link1234: 我上面那句話寫說57%變成100%再犯率去處理? 04/01 23:52
evilcherry: 就算再犯率降至10%,誰顧及那10%的受害人的權益? 04/01 23:54
evilcherry: 既然你認為假釋下有人再犯就無法顧及社會權益的話, 04/01 23:55
evilcherry: 你就是視每名假釋或刑滿出獄的犯人都是潛在的罪犯, 04/01 23:56
evilcherry: 需要社會加級監控以免再有「無辜的受害者」, 04/01 23:57
evilcherry: 那你和認為假釋的再犯率是100%根本就沒有分別 04/01 23:57
sincere77: 不改善獄政怎麼降低再犯率?又不是用嘴砲就能保護大眾 04/02 00:01
sincere77: 權利 04/02 00:01
sincere77: 你說的兩件事不必排先後順序,而是要同步進行相輔相成 04/02 00:03
link1234: 邏輯錯誤還亂搞一通! 04/02 00:21
link1234: 首先你要明白人與人的權利某種程度是互斥的,就像我在討 04/02 00:22
link1234: 論廢死議題跟你們思考點不一樣 04/02 00:22
link1234: 人與人因為相信政府而形成社會國家,今天重點是國家怎 04/02 00:23
link1234: 麼維持公信力和正常發展 04/02 00:23
link1234: 今天不是只有只看見少數受刑人而忽略大部份一般社會大 04/02 00:24
link1234: 眾的權益 04/02 00:24
link1234: 今天不是不照顧監所裡的受刑人,而是比例要先照顧外面 04/02 00:26
link1234: 的社會大眾! 04/02 00:26
link1234: 否則人民為什麼要相信國家?舉個例子來講,比如有十分 04/02 00:28
link1234: 的資源。七、八分資源在照顧普遍社會大眾:二三分照顧 04/02 00:28
link1234: 監所環境 04/02 00:28
link1234: 改善監所環境和監所制序容易,維護好牆外的社會難! 04/02 00:29
Tomwalker: 你先仔細看完整你自己轉的文,別只看最後的再犯率。 04/02 00:31
link1234: 你明知道這些人出來再犯率很高,不去追蹤不去做配套, 04/02 00:32
link1234: 而去一昧強調改善牆內的環境就會改善牆外的再犯率? 04/02 00:32
link1234: 今天為什麼社會上會有那麼大爭議?一個人應該對自己所 04/02 00:34
link1234: 犯的罪負責任! 04/02 00:34
Tomwalker: 你貼的文裡面,就是講要改善監所環境來讓更生人回到社 04/02 00:35
Tomwalker: 會啊。你到底有沒有從頭到尾讀完你貼的文啊? 04/02 00:35
link1234: 老是要受害人原諒加害人又不同意國家站在受害者立場做出 04/02 00:36
link1234: 有利受害人判決,如果是這樣,大家當然會憤怒會不滿 04/02 00:36
Tomwalker: 有人提到要原諒加害人嗎? 04/02 00:37
link1234: 我討論的重點是:你要先考慮牆外社會大眾的安全!改善 04/02 00:38
link1234: 監所環境我不反對!文章的重點是受刑人再犯率很高! 04/02 00:38
link1234: 所以你是要放出來後,才來討論監所環境跟配套措施,還是 04/02 00:39
link1234: 先弄好環境跟配套措施再放出來? 04/02 00:39
link1234: 先搞清楚邏輯好嘛!? 04/02 00:40
Tomwalker: 文章的重點在探討「為什麼」再犯率很高! 04/02 00:40
Tomwalker: 主題:影響更生人再犯的主要因素 04/02 00:41
link1234: 我的想法很簡單不是沒配套放出來然後再那邊扯環境不好、 04/02 00:42
link1234: 社會關懷不足,要用愛與觀懷讓他們走入社會xd 04/02 00:42
link1234: 是啊,所以先把環境弄好配套弄好再放出來還是? 04/02 00:42
Tomwalker: 人家的配套就是要改善獄政和矯治的軟硬體人力設備等等 04/02 00:43
link1234: 再說一次,放出來很容易,後面怎麼處理?回去看看警政署 04/02 00:44
link1234: 和法務部的資料,不是一昧相信人性本善,社會就會變好, 04/02 00:44
link1234: ok? 04/02 00:44
Tomwalker: 看到你的表現,我才不信人性本善。 04/02 00:45
link1234: 所以你外面的軟硬體人力設備弄好了嗎?那現在跟風放出 04/02 00:46
link1234: 來是? 04/02 00:46
link1234: 邏輯錯誤還ㄧ直那邊愛跟風,怪我嘍? 04/02 00:48
Tomwalker: 喔,現在有大規模放人了嗎 04/02 00:48
link1234: 你自己google 馬總統 減刑,我累了 04/02 00:52
link1234: 我沒記錯,那時還改過一次特赦法 04/02 00:53
link1234: 愛跟風又不思考會有啥影響, 不用腦跟國外政策是比較潮 04/02 00:54
link1234: 嗎? 04/02 00:54
Tomwalker: 對於一直跳針又不看文的,實在無法對話。算了。 04/02 01:29
uka123ily: 這篇完整示範什麼叫斷章取義,讓我收做上課教材好嗎? 04/02 07:41
link1234: 所以你們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是? 04/02 10:20
kevinet7410: 啊不就是改善監獄環境 你再跳針什麼 04/02 10:33
link1234: 又來了=.=, 到底誰在跳針?我不是說我不反對改善監獄環 04/02 11:23
link1234: 環境嗎? 但是你現在改善監獄環境來不及救援已經放出來的 04/02 11:24
link1234: 你要怎麼追蹤列管?舉列來講本次犯案的王景玉不在警察列 04/02 11:25
link1234: 管名單, 未但有多次安非他命前科,衛生及也沒通報 04/02 11:26
reticentcrow: 果然真鬼島人,希望哪天全面犯罪就殺無赦時,名單上 04/02 11:55
reticentcrow: 不要看到你 科科 04/02 11:55
link1234: 我上面那一點說到全面犯罪就殺無赦?你為什麼要自己補 04/02 13:00
link1234: 腦? 04/02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