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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剛看的一段影片 http://youtu.be/yfKx8llj_l0
其實這個問題一直存在著,過去一直跟立法院反應,就是有一批自稱法律菁英搬出法條一 直在那邊玩文字遊戲不肯改!現在的法律已經偏頗到只看到加害人沒看到受害人!講人權 時,只看到加害人的人權而沒先看到受害者人權?我希望這個問題能被各黨團立委看到, 好好處理一下,至於某些人權律師、立委硬要推說個案,那就先不要理他/她了 我上次吃飯時聽前台北徐佳青議員講,過去台灣的法律都是抄美、日、德,但是最後各派 都只顧自己利益變得台灣法律四不像;要引入陪審團制來降低恐龍法官,背後有其它勢力 再擋(以人民法律知識不足為由)不肯改革? 如果這是真的,各位真的要謹慎選立委, 不 要一時之氣(ex 杜爛馬總統 or Kmt) 沒仔細看這些立委適任否?司法改革,某種程度是 要靠民代去推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20.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667990.A.400.html
Tomwalker: 如果你進陪審團.....那還是恐龍法官比較好。04/03 16:30
uka123ily: 沒頭沒尾憑感覺04/03 17:48
kevinet7410: 陪審團在擋的是國民黨喔XD 我也支持推動陪審制04/03 18:31
kevinet7410: 不過如果你認為推動陪審制 就會得到你想要的結果04/03 18:32
kevinet7410: 那你可就大錯特錯了04/03 18:32
※ 編輯: link1234 (114.35.99.195), 04/03/2016 20:26:26
M9407120: 還是陪審制推一推好了~琱w經不相信法官了 04/03 22:43
M9407120: 我已經不相信法官了 04/03 22:43
link1234: 我考慮的點第一個是有效、影響。現在社會大眾已經普遍 04/03 22:59
link1234: 不信任司法!換言之,司法改革必需加快,才能安定人心 04/03 22:59
link1234: 至於談到法律,我第一考慮的點是:每個人必需為自己的 04/03 23:01
link1234: 行為負責,如果不能做到這點那法律乾脆不要了! 04/03 23:01
link1234: 至於有些人的法律見解要相信愛與和平能感化人,那是你 04/03 23:03
link1234: 個人的選擇,不要逼著其他人接受你的選擇! 04/03 23:03
evilcherry: ...原來坐牢不叫負責 好棒棒 04/04 01:05
link1234: 是啊,現在獄中人滿為患啊,月中法務部就要先放出ㄧ批 04/04 02:30
link1234: 性侵犯,給他們帶電子腳鐐,還ㄧ堆人權團體說沒人權勒xd 04/04 02:30
link1234: 你先考慮ㄧ下台灣的實際情況,ok? 04/04 02:31
kid725: 這串討論下來我真的覺得沒冤枉顧立雄 一堆人跟他一個樣 04/04 14:50
kid725: 平常都在講人權 但是被害者跟死人就是沒人權 死死活該 04/04 14:52
kid725: 至於陪審制喔 不先把保密的問題解決的話 04/04 14:54
kid725: 改天就變陪審團被人殺被人砍被放火 再看人權團體講風涼話 04/04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