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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emoglobin (血紅蛋白)》之銘言: : 超時勞動的司機當然是不檢點的。假使失事司機女兒沒有說謊,連續工作16天,未曾休息 : 工時過長,工作日過多,都是在殺人;快的像今天的悲劇,慢的就是拖磨的職業病/職災 : 。 : 全世界兩百年來的工人運動,為什麼一直在鬥爭縮短工時與工作日?你以為在斤斤計較幾 : 塊的加班費、放假日?不是的,因為長工時,是會死人的。 這邊我有個疑問。 「一例一休」之後,不是有強制要給勞工放假嗎? 為什麼還會有司機連續工作16天的情況? 是顧主違法?還是這位司機並不算「一例一休」所定義的勞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6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7566314.A.B94.html
Tomwalker: 據說是把司機當作聘用工,工時以每日計算,所以沒有週 02/20 13:12
Tomwalker: 休。這算是勞檢漏洞。 02/20 13:12
台灣企業對COST DOWN總是創意無窮。 ※ 編輯: TanIsVaca (61.223.63.158), 02/20/2017 15:00:44
Tomwalker: 所有的企業都追求cost down。只是這cost不一定是用金錢 02/20 15:40
Tomwalker: 衡量。台灣企業大多數只會用錢來計較成本,才是問題。 02/20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