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motze (On my way)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時間Fri Mar 17 10:21:07 2017
※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心得:
: 休息日加班費以四小時一單位的基數計算,可以認為這是為了抑制公司讓勞工
: 休息日出勤的作法。不過,現在勞動部出了一個公文說,假如勞工因故沒做滿四小
: 時,沒做的時間可以請假,請假部分的工資可以被部分扣除。
: 所以休息日出勤,請假還可以在基數裡按時數扣除加班工資?
: 中華民國勞動部,不意外。
1. 延長工時之差勤管理比照一般工時, 故
一般工時可以請假, 延長工時亦可以請假.
一般工時請事病假得扣減薪資, 延長工時請假亦得扣減薪資.
這本來就是合法的事情, 不會因為這個公文而有所不同.
2. 這個公文第五點敘明了行政機關的應有作為:
又,為避免雇主恣以勞工請假,規避本法休息日出勤工資
給付義務,地方勞工行政機關於查察雇主是否依法辦理時
,應確明勞工是否同意於休息日出勤及是否確有請假之事
實,依前開原則本權責核處,以維勞工權益。
3. 法規上要堵這個漏洞, 唯一的方法是禁止勞工於延長工時請假.
歐, 這意思是勞工在延長工時期間趕回家將小孩子送醫急救之類的
只能以曠職計??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ogEhUx ]
: 作者: 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 時間: Thu Mar 16 22:39:36 2017
: 魯蛇小弟的公司最近收到一封勞動部的公文
: 勞動條2字第1050133150號
: google 可以看到全文
: pdf檔如下
: 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
: 簡單的說
: 原本一例一休的例假日如果要加班的話
: 未滿4個小時要算4小時加班費 4-8小時要算8小時 8-12小時要算12小時
: 當初這樣設計的用意 就在於要讓勞工在假日出勤時的交通成本被雇主考量
: 以我遇到的例子
: 有老闆只因為找不到資料 就在假日摳員工來幫他找
: 員工住市區 公司在郊區 光交通時間就要半小時 來回一個小時
: 所以加班費把移動成本計入 讓顧主要求勞工加班時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 可是問題來啦,可能因為一堆企業覺得你只來上1小時的班要我給你4小時的錢
: 做夢吧你
: 所以勞動部就出了這個修正公文
: 魯蛇公司也馬上公佈相關說明
: 簡單講 以後假日加班 你就是4個小時的基數起跳
: 你只來一個小時 然後家裏有事還要趕回去的話
: 對不起哦 不可能給你四個小時的加班費
: 請你要請假三小時 還是一樣只能領一個小時的加班費
: 所以這個修正公文 完全把原本設計的理念給打破了
: 勞動部偷偷的發了這個公文 讓了一個後門
: 如果你也無法認同
: 請一起打電話向勞動部抗議
: 或是打給你選區的立委 請他們做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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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非戰公約、聯合國憲章和開羅宣言的內容,
中華民國無權要求日本割讓領土,包括台灣與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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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bowlbow: 其實雇主要求的延長工時本來就應該要可以整個請假掉才對 03/17 16:10
→ lbowlbow: 至於做一小時請假三小時那種…不離職不舉發怪我囉? 03/17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