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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08AfaY ]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林淑芬 反對引進低薪白領 20170426 時間: Wed Apr 26 19:21:09 2017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根據林淑芬委員臉書內容所言,因為國發會說了,這是實習不是工作!所以, 勞動部不用作就業衝擊評估。#國發會繼續凹因為是實習不是工作,所以沒有 「低薪白領」! ……有人能解釋一下國發會裡做出這種發言的人,腦袋裡在想什麼嗎? 中華民國政府,不意外。 FB連結: https://goo.gl/2WRFjS FB內容: 林淑芬 2017/04/26 17:32 #反對引進低薪白領 #反對假實習真工作 #反對開放一年的尋職時間 #反對以新南向政策包庇中國人來台實習 為了延攬人才 行政院上週公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D0675BEBB0C613C7&sms=1B6A34286EEBCD 4C&s=A3D14FDA1288E66A (行政院草案總覽之外國專業人材延攬及僱用法草案網頁 https://goo.gl/0ONqrA 縮網址內容同上方網址。) 以特別法方式提供外國人在台工作的居留、工作及生活的便利性。 其中提供外國人「先進來再找工作」找工作長達一年的時間, 甚至,偷渡了「實習條款」, 開放讓外國學生以及畢業兩年內的新鮮人, 只要所學符合就服法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範疇即可來台實習1年, 如果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等專業領域得申請2年。 這牽涉到幾個問題: 1.需要一年的時間在台灣找工作,能算是人才嗎?這尋職期間是否太久? 2.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幾乎涵括所有白領工作,包含批發業、製造業、醫療保健、財稅 金融服務、交通運輸業等工作等等,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需要,是不是 就可以開放外國生以實習名義來台工作1+1年?所以只要經濟部認為該產業需要招募 實習生來台,就同意開放嗎? 3「.畢業2年內的新鮮人來台提供勞務,可以算實習嗎?」首先,國內實習制度已遭浮濫 使用。如今,連延攬外國人才政策也提供企業試用畢業新鮮人機會,以「實習津貼」 架空了外國人來台工作薪資門檻,也不受基本工資約束。 4.以實習津貼取代工資,還不受勞動基準法限制與保障,難道不會衝擊國內新鮮人的 就業市場嗎?因為國發會說了,這是實習不是工作!所以,勞動部不用作就業衝擊 評估。#國發會繼續凹因為是實習不是工作,所以沒有「低薪白領」! 5.前面所說的外國生來台實習,同樣開放給港澳居民。但是,政府無從把關港澳居民 是否同時具有中國人的身分。政府如何避免港澳的中國人比照外國人來台從事專業 工作、尋職或實習?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3.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205673.A.92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39.213.199), 04/26/2017 19:21:22
acidrain: 04/26 19:34
r13974682: 只為財團服務啊 04/27 07:46
lbowlbow: DPP最後的良心 04/2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