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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本篇為 helloken2006分享的文章,內容是藉由女作家之死這個事件, 說明在類似師生這種權力關係不對等的狀態中,如果發生關係,往往因為 通姦罪的但書,可以只對配偶撤告的條文下,處在婚姻關係的通姦者逍遙 法外,只有權力弱勢的相姦者(也就是小三)一人要面臨法律制裁,這會 導致權力弱勢的相姦者不敢站出來指認通姦者,所以需要修法將通姦除罪化 來避免類似女作家之死的憾事。 也提供給關心女作家之死這起事件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2FrPXq ] 作者: helloken2006 (廢怯少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時間: Wed May 3 05:42:34 2017 先說我是法律系畢業,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沒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要吸引有興趣的讀者繼續看下去。 ...算我跪下來求你們看好不好。 大家看到這個新聞,由於不是內行人, 往往沒有注意到這個事件反映了我國法制的可怕狀況。 "A父證實,他原本找了律師要提告,但因女兒與陳O發生關係時,已經年滿16歲, 且是自願,除了對方很可能脫罪外,反而會讓女兒因與老師不倫戀, 反被師母控告妨礙家庭。 " 重點在最後一句。 先不討論民事的問題,我們講刑事,這會抓去關,比較嚴重。 甚麼是妨礙家庭? 說白了就是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在這個案子裡面,女生因為以為老師對她真有意思,所以發生性行為, 法律上這會認定是合意性交(根據目前的新聞,實務很難認定是強制性交或利用權勢) 所以老師是條文裡的通姦者,女生是相姦者。 接下來看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在學理上叫做告訴不可分, 白話版本就是: 如果你是告訴乃論之罪,要告就要把所有共犯一起告。 通姦罪依據刑法第245條第1項是告訴乃論。 而通姦罪中的通姦者與相姦者又是最典型的必要共犯(通姦一定要有兩個人) 所以配偶,也就是文中的師母,去告通姦罪的時候, 此一告訴的效力會同時把老師跟女生拉下水。 好,看起來沒問題,要罰一起罰。 可怕的是在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 容許只對配偶撤告。 為甚麼? 看看最高法院104台非273號判決如何解釋: "告訴人常有本於夫妻之情義,對於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對相姦者則未必然, 若一併使其撤回之效力及於必要共犯之相姦者,實有乖人情,故設此例外規定。" 直接說白話版: 當事人常常覺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最後倒楣被抓去關的就只有相姦人。 可以看出來本案的結論了嗎? 老師玩弄了女學生,還威嚇要息事寧人,否則要讓女學生被抓去關。 從頭到尾老師逍遙自在,被玩弄的女生還可能要去坐牢。 根本天理難容。 我刑事訴訟法老師當年在課堂上教我這段的時候, 就再三說一定要廢除通姦罪,以免繼續發生各種憾事。 現在印證當年課堂上的警告,內心實在無比痛恨。 既然刑事訴訟法明白就是要讓通姦罪可以只告相姦人, 除非能刪除刑事訟訟法第239條的但書(這其實會面臨元配很大的阻力,沒那麼簡單), 否則出路就只剩下直接廢除通姦罪。 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願意看完這些無聊的法律條文,但是至少有一個也行。 防止悲劇重演的重要方法,就是讓被害人的嘴不會被刑法堵上! 不要再讓通姦罪變成壓制被害人的利器! PS:我必須承認我現在很累了,所以請大家多包涵,之後就不回應了。 也麻煩大家不要轉載。 大家就當作簡單的法律白話文,外加一點個人意見。 要不要用刑法保護家庭價值,最終還是要看我們社會的選擇。 就拜託大家思考了,未來始終取決於我們想要他變成怎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10.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61369.A.874.html
formatted: 一定要修法啊! 05/03 05:43
paca0713: 修法! 05/03 05:44
hiegg: 阿不就台女也在為難台女? 05/03 05:44
aljinn: 這個比其他討論有意義多了 05/03 05:44
Brexit: 推 05/03 05:44
joumay: 通姦除罪化都喊幾年了... 立法院還是在打架啊 05/03 05:45
chong17: 好文 05/03 05:45
dsersr: 推 05/03 05:45
Pissaro: 女人為難女人,正宮可不會覺得這種法有什麼不好 05/03 05:45
wookor: 推 05/03 05:45
ienari: 爛法 05/03 05:45
greedypeople: 我覺得刪除但書應該比較容易? 05/03 05:45
rayonwu: 推 05/03 05:46
paca0713: 有點可惜好文都在深夜出現 不過幫你再推一次 05/03 05:46
antilibra: 推 正是如此 這樣combo根本是夫妻檔仙人跳條款 05/03 05:46
julia86966: 推修法 但是不明究理的人還是很多啊 05/03 05:46
talrasha: 看完了,通姦罪修法會火車對撞 05/03 05:46
greedypeople: 要除罪話不管哪黨提 應該另一黨就會罵翻 05/03 05:46
befine0304: 推 05/03 05:47
kiawe: 推 確實應該要修法 05/03 05:47
imjeffreylee: 推一個 原本還以為是工讀生 05/03 05:47
ionchips: 推 每次看到外遇男方可以撤告就是不爽 05/03 05:47
borissun: 呼籲立委修法 05/03 05:47
hoshinazo: 推 這是我認為林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原因! 05/03 05:47
Pissaro: 會被鄉下阿婆罵翻啦,光支持者電話就受不了了 05/03 05:48
godofsex: 推 05/03 05:48
amy93: 我算是現在才正式瞭解了,之前都沒怎麼關心這議題 05/03 05:48
antilibra: 但是阻力應該大到難以想像 臺灣社會應該還沒進步如斯 05/03 05:48
Albert666: 推 05/03 05:48
treeslight: 還有一點是 對配偶撤告的是妻子多還是丈夫多 05/03 05:48
michellehot: 推 所以不敢講 懶趴整個被捏著 05/03 05:48
Yijhen0525: 玩弄女人還可以安然脫身,這條也是惡法 05/03 05:48
ionchips: 要馬一起被罰要馬一起無罪 哪有一邊可以回頭的 05/03 05:49
iovoecu: 台灣的法律怎麼那麼噁心 05/03 05:49
Yijhen0525: 知法的都嘛玩法律 05/03 05:49
khara: 所以呢?這是轉移焦點吧?沒了通姦罪,被強姦者就不會糾結? 05/03 05:49
你可能不懂我的重點。我只是要說,如果你不廢除通姦罪,就永遠有這種辦法玩。 刑事訴訟法難修的問題是在你只要保留通姦罪,就一定會有人想要只原諒配偶, 不放過自己眼中的狐狸精。 刑法上通姦罪也有很多廢除的理由,不過我的重點是人家用刑事訴訟法可以怎樣玩你。
Pissaro: 之前我就講過了,要搞定正宮一起下來玩,男人的錢必須多 05/03 05:4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2:41
treeslight: 一堆人還說廢通姦是鼓勵外遇 蒸蚌 05/03 05:50
just5566: 推 不過這幾波看下來,我猜風向會被打成鼓勵通姦 05/03 05:50
Pissaro: 到讓正宮閉嘴,這種人台灣有多少? 05/03 05:50
lucifiel1618: 今天把陳因通姦送進去非常簡單,但鄉民不滿意 05/03 05:50
ienari: 是中華民國法律喔 正名一下 05/03 05:50
ilw4e: 科科之前調查不是85%一面倒反對除罪嗎?這種腦殘民風價值觀 05/03 05:50
L1ON: 閱 05/03 05:50
eatingshit: 這叫法律系? 我是信了啦 05/03 05:50
ilw4e: 怎麼可能除XD 05/03 05:50
areysky: 高調推 這法瑕疵也太大! 05/03 05:50
sobaster22: 高調修法 05/03 05:51
skyfisher: 廢除通姦罪後,元配還是有機會成功請求侵權民事賠償, 05/03 05:51
greedypeople: 所以說只廢除但書可行性應該會比較高一點 05/03 05:51
skyfisher: 不會天崩地裂天理不彰 05/03 05:51
ionchips: 我是傾向是不除 但是配偶可撤告要刪 05/03 05:51
treeslight: 通姦除罪是除刑事阿 又不是不用負責 05/03 05:51
hyde19691983: 看了好難過QQ 05/03 05:51
Pissaro: 女人結婚了當然會想保護家庭,這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05/03 05:51
monkamonme: 推 05/03 05:51
lucifiel1618: 這根本完全無法解決問題而且也跟大家關心的事情無關 05/03 05:51
marco79811: 所以應該要修掉那條但書而不是除罪化吧? 05/03 05:51
rainyday1908: 推 垃圾狼師ZZ 05/03 05:52
antilibra: 沒人說不會糾結 只是這個脈絡下來 很多被騙砲的妹紙 05/03 05:52
julia86966: 沒錯 廢除後元配仍可民事求償 05/03 05:52
meouty: 我覺得可以刪除但書就好,回歸既然有罪就一起擔 沒有小門 05/03 05:52
ilw4e: 不過反正現在法官也不愛判通姦,主要就是賠錢啦 05/03 05:52
antilibra: 如果沒有覺悟 根本無法以司法為救贖 05/03 05:52
GSHARP: #知道了 05/03 05:52
great5566: 中華民國法律+1 台灣國已經被蔡英文否決了QQ 05/03 05:52
Viviak: 他老婆也是知情人吧 一定是慣犯了 不揭發還縱容 05/03 05:52
jyhshangwang: 推 05/03 05:52
treeslight: 不認為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丈夫不用負責喔 05/03 05:52
kazekaze: 推 05/03 05:52
treeslight: 難怪會有人說丈夫出軌是元配不好 丈夫無責任嘛 05/03 05:53
Pissaro: 問題就在於說但書刪了之後,還不是要罰老公,等於從元配 05/03 05:53
ilw4e: 老婆告老公除非離婚,不然賠錢就左手到右手根本沒意義 05/03 05:53
tpkgo: push 05/03 05:53
zythum: 推 05/03 05:53
khara: 所以沒了通姦罪,規避法條的惡狼就不會建立後宮? 05/03 05:53
Pissaro: 手中掏錢,怎麼可能去刪但書啦 05/03 05:54
你說到重點了。實務上配偶未必是真的要原諒通姦人,但是基於諸多理由不得不。
keypad: 推 05/03 05:54
match123: 推 05/03 05:54
treeslight: 既然有沒有都一樣 留著幹嘛 05/03 05:54
skyfisher: 如果是老婆通姦,老公也可行使同等權利,不必先設想被 05/03 05:54
skyfisher: 害者是脆弱可憐的元配。 05/03 05:54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5:30
eltonbibi: 好像蠻專業的 05/03 05:54
MinaseNayuki: 媽的智障立委 05/03 05:55
khara: 沒了通姦罪這種惡狼只會更愉快更沒心理負擔吧? 05/03 05:55
先跟你說結論: 實際上惡狼不會因為通姦罪而有心理負擔,而且真正讓惡狼痛的不會是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真正可怕的會是被害人出來打官司,讓整件事情曝光。
gqqueen: 推 難怪林要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5
khara: 思琪培培,小n全都來! 05/03 05:55
NiceGuyOrz: 05/03 05:56
cyranoh: 如果要除罪化 現在一群人在悲憤什麼 星星只會更亮而已 05/03 05:56
liao18: 推!再補個幹! 05/03 05:56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8:04
marco79811: 所謂諸多理由是指? 05/03 05:56
kingrichman: 通姦這種東西應該是民事問題,刑事該除罪化 05/03 05:56
ryan0714123: 可惜台灣一堆白痴法盲,看包青天看到腦死 05/03 05:56
ionchips: 沒了通姦可以打他妨礙性自主 05/03 05:56
bbabbabbac: 推 05/03 05:56
pttfatman: 推 爛法 一定要修 這條爛法不知道害多少人 幹 05/03 05:57
tfads543: 推 05/03 05:57
koxinga: 林女案會不會變成通姦除罪化的最後一根稻草 05/03 05:57
bitad: 除罪就會怕被告了啦 不合意就有罪了阿 05/03 05:57
os56good: gqqueen: 推 難怪林要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7
orfan: 民事就算了吧 不管怎樣民事都會有事 至少刑事不能這樣玩 05/03 05:57
koxinga: 所以她在婚禮上才會說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7
ionchips: 現在是林因為怕被告通姦才沒告狼師吧 05/03 05:57
treeslight: 會怕被告通姦的惡狼怎麼可能去強暴別的人 還螃蟹 05/03 05:58
dragonne: 完全正確,不過不想刪的一方也是有理由 05/03 05:58
ienari: 要教育民眾啊 其實不是做不到只是沒去做 05/03 05:58
zaqofi: 推 就是瞭解這一條的問題 才會對通姦罪反感,聰明如林作者 05/03 05:58
zaqofi: ,應該也發現被渣狼屍夫妻兩搞仙人跳 05/03 05:58
jk0204: 通姦除罪化這是必然的趨勢 05/03 05:58
Virness: 所以結婚反而是保護傘 然後一直玩 還可以反制 05/03 05:58
slighsity: 推 05/03 05:58
AntiPRC: 夠白話,好過賣弄專業術語又懶得解釋的菁英 05/03 05:58
pttfatman: 這條爛法根本就是舊時代的東西 05/03 05:58
tpkgo: 為林小姐做點事 05/03 05:59
talrasha: 她自己也怕被當小三吧? 05/03 05:59
great5566: 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05/03 05:59
ianmon: 憑什麼民進黨現在躺在那裏爽爽不修法? 05/03 05:59
great5566: 我家老公很乖會外遇都是狐狸精的錯這句話有點問題 05/03 05:59
faerie: 推 05/03 05:59
fujimoto: 是該廢了 05/03 05:59
koxinga: 要不然就是姦夫也跟小三起同牢房關 不得撤告 05/03 05:59
abb123456: 推 05/03 06:00
zimu570: 推 05/03 06:00
great5566: 事實上老婆都知道老公很爛 但是老公很會賺錢 通常會有 05/03 06:00
OiaLee: 推!終於懂為什麼要提倡通姦除罪化了 05/03 06:00
doroarien: 謝分享 05/03 06:00
great5566: 依照此事來離婚要求一堆贍養費之類的 05/03 06:00
ianmon: 現在腦袋不清楚 行政立法一把抓 以後總有一天司法搞自己 05/03 06:00
great5566: 不然就是老婆離婚沒地方去只好轉變心態說人家是狐狸精 05/03 06:01
ilw4e: 為什麼不修法?因為民意不支持啊,反通姦除罪比例比反廢死 05/03 06:01
ilw4e: 還高好嗎XD 05/03 06:01
dragonne: 不過人百百種,相信一定也有小三囂張到不告死她不行的 05/03 06:01
Halu5566: 推 還一堆老人說鼓勵通姦 真的是笑話 05/03 06:01
ienari: 行政機關擺爛 然後怪DPP 黨國體係可不是DPP建立的 05/03 06:01
treeslight: 有些元配告小三是想挽回家庭 不是真的想離婚要贍養費 05/03 06:01
orfan: 這篇的法律程度明顯比直接複製法條和釋字的有內容多了 05/03 06:01
greedypeople: 真的要修法我覺得是需要個五年十年的社會溝通的 05/03 06:01
我就在跟你溝通啊XD 大家好好了解法律,就知道很多時候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ianmon: 現在台灣有多少惡法上搞總統下搞貧民 05/03 06:02
kandylll: 可是魯宅只會說廢通姦會害老婆被人爽玩不用賠 05/03 06:02
billmack: 推 05/03 06:02
talrasha: 有的小三超級囂張,看多了 囧 05/03 06:02
treeslight: 這就顯得刑事辦通姦很詭異 05/03 06:02
Macawnivore: 幫高調 05/03 06:02
ianmon: 現在政府在利益者身邊擺盪是想搞死自己 05/03 06:02
orfan: 說到底中華民國的法律一堆都是有問題 根本已無法廢掉重來 05/03 06:02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03:51
greedypeople: 現在馬上硬幹的下場就是85%的人覺得你在亂搞 05/03 06:02
lisoukou: 原來如此...難怪要廢除通姦罪 05/03 06:03
ienari: 民事可以處理的事就民視就好了 05/03 06:03
s89162504: 淚推 05/03 06:03
ienari: 所以把中華民國廢掉比較快 選我正解 05/03 06:03
wei2115: 謝謝解說 05/03 06:03
jaye8697: 推 05/03 06:04
monkeyeden: 專業推!!助長詐騙的爛法 05/03 06:04
dragonne: 民事...有時候真的就是要看對方去關,而不是被賠償多少錢 05/03 06:05
Pissaro: 這樣說好了,到底有多少通姦是所謂這樣玩的就知道大家為 05/03 06:05
treeslight: 為什麼外遇可以是被抓去關的理由? 排廢污都只要罰錢 05/03 06:05
winwoeld: ...........END 明知有配偶 就應該知難而退 05/03 06:05
Pissaro: 什麼會反對廢除通姦罪 05/03 06:05
skyfisher: 不過話說回來,排列組合很多種,修法與否最後還是該回 05/03 06:05
skyfisher: 歸法條抽象規範的邏輯來討論。 05/03 06:06
senstivewu: 一定要修法!!!!!!!刻不容緩! 05/03 06:06
twolight: 不是法律系的我因為興趣很早就知道這條法的ˋ爭議了,但 05/03 06:06
twolight: 我看你都解釋的這麼簡單,還是一堆人聽不懂,不禁感到索 05/03 06:06
twolight: 然 05/03 06:06
sarada: 推 感謝專業貢獻 05/03 06:06
Pissaro: 感情是自由的,小三這麼說,婚姻是神聖的,正宮這麼說 05/03 06:06
dragonne: 老實說我覺得排廢污更該被抓去關 05/03 06:07
vickyshan: 有的小三很囂張+1,刪但書吧,學生和老師一起被關 05/03 06:07
唉,會說直接刪除通姦罪是有刑法理論原因的,不過講起來要講很久。 簡單地說,性忠誠是否能用刑罰保護,是很有疑問的。 雖然大法官釋字554號認為通姦罪不違憲,但刑法學界向來倡議廢除通姦罪。 很多時候不是學者比較蛋頭,而是因為知道實務上的情況而感到痛苦。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林山田的刑法各罪論中就通姦罪的解說,算是入門。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2:37
ilw4e: 不過現在除非抓姦在床又有體液證據,不然法官幾乎都不判 05/03 06:07
snowrain: 贊成 05/03 06:07
ONEorTWO: 記得林的FB 好像有提到廢除通姦罪的字眼 她很關心這個 05/03 06:07
talrasha: 如果要聲援林女,通姦除罪化會模糊焦點吧 05/03 06:08
kiawe: 再推,要修法 05/03 06:08
bake047: 推推 05/03 06:08
JingP: 推 可是我有疑問 要是除罪 其配偶通姦的另一半該如何保障? 05/03 06:08
ONEorTWO: 唯有先廢除通姦罪 她才能大聲地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 05/03 06:08
tonyscat: 推 05/03 06:08
ray0808: 應該說法條本意是在肯定婚姻的價值吧 05/03 06:08
deed0903: 推 05/03 06:08
CCNK: 正宮保護法R 05/03 06:08
winwoeld: 除罪化 就是民事賠償 05/03 06:08
ionchips: 覺得刪但書就好 05/03 06:09
Macawnivore: 我之前就之持除罪化 單純只是認為相愛的兩個人不該被 05/03 06:09
great5566: 通姦的另外一半就回歸民法離婚及求償啊 05/03 06:09
Courtney: 推你,專業 05/03 06:09
Macawnivore: 處罰 到這件事發生後 才發現這一切沒那麼簡單 05/03 06:09
asllto383: 推專業,可以理解為什麼通姦要除罪化了,竟然可以對配 05/03 06:09
asllto383: 偶撤告= = 05/03 06:09
dragonne: 刪但書可以解決問題嗎?會不會變成根本不敢提告 05/03 06:09
treeslight: 唉肯定婚姻價值就一定要一輩子在一起嗎 小孩大了以後 05/03 06:09
antilibra: 民事妨礙家庭 05/03 06:09
nojoewu: 推 05/03 06:09
treeslight: 如果兩人沒感情就不用硬要在一起阿 05/03 06:09
i9100: 5點po文,5點就爆了 05/03 06:09
aa384756: 不提這案例 通姦罪改成兩個一起受刑不得單方面不就好了 05/03 06:09
ianmon: 小三很囂張還是有民事 在台灣還是會影響離婚官司 05/03 06:09
Liszt1025: 推 05/03 06:10
Mesa5566: 推 05/03 06:10
areysky: 真的要推廣 很多人不知道但書可能造成的影響 05/03 06:10
dragonne: 現在還可以給外遇配偶威懾一下,刪了但書是不是... 05/03 06:10
jplix: 推 05/03 06:10
qwjacklin: 好文推 05/03 06:10
kingrichman: 這東西民事就可處理,放在刑事增加麻煩而已 05/03 06:10
aa384756: ^單方面撤回 05/03 06:10
ianmon: 台灣又不是大陸 通姦連離婚 扶養權都不能影響 05/03 06:10
ianmon: 講錯 不是大陸 是中國 05/03 06:11
skyfisher: 紅明顯,贊成你的論述,但通姦實際案例各種情況都有, 05/03 06:11
andy2011: 那是因為這個個案女學生很可能是受害人但如果廢除通姦罪 05/03 06:11
skyfisher: 利用本案民氣修法也有可能引起民意反彈或反向質疑狼師 05/03 06:11
julia66: 都外遇了肯定個屁價值 05/03 06:11
andy2011: 誰來保護被背叛的另一半 05/03 06:11
skyfisher: 事件,似乎是步險棋。 05/03 06:11
vickyshan: 民事沒啥威嚇力,很多渣男為了離婚時不把財產分給原配 05/03 06:12
koxinga: 靠民事就夠了 刑事根本是讓正宮藉者政府之手打人 05/03 06:12
Pissaro: 這時候提通姦除罪化,一堆支持林的大媽馬上縮好嗎 05/03 06:12
galleon2000: 講很久了,可惜這裡是鬼島 05/03 06:12
vickyshan: ,早把資產隱匿轉移了 05/03 06:12
nsaids: 什麼鬼法。。。高調 05/03 06:12
i9100: 知道已婚=>不要當小三不就好了? 一直在扯有感情而合意性交 05/03 06:12
CCNK: 民事沒啥威嚇力+1 05/03 06:12
kmtlikeslave: 但我覺得不衝突啊 05/03 06:12
twolight: 這條就是必定兩人犯錯,受到的懲罰卻經常不相等,才讓有 05/03 06:12
twolight: 婚的人通姦有恃無恐,反正挨另一半告到最後通常也只會懲 05/03 06:12
twolight: 罰外人,在此例中,根本就是變相鼓勵狼師拐騙高中女生.. 05/03 06:12
i9100: 不要當小三不要當小三 很難懂? 05/03 06:12
twolight: .這樣也看不出來,低能兒真是多到令人絕望。 05/03 06:12
yubirch: 推 05/03 06:13
loveshih: 推 05/03 06:13
Flandre495: 推 爛法 05/03 06:13
ured: 推修法 廢除通姦罪 05/03 06:13
kmtlikeslave: 強姦就是強姦,跟通姦無關 05/03 06:13
vviicckkyy: 未來的法官 、檢察官大大 怎麼這件事都沒有檢察官主 05/03 06:13
peter77107: 推 05/03 06:13
faerie: 知道已婚就可以被當性奴,只因為此法不敢告嗎 05/03 06:13
gink: 如果事實過程真如此篇相符,有苦難伸真的會讓人走上絕路。 05/03 06:13
vviicckkyy: 動偵查呢? 05/03 06:13
joumay: 給個反面案例好了 <=魯大叔(單身)多年來在台灣都不碰NTR 05/03 06:13
talrasha: 台灣人聽到刑事先縮一半很正常 05/03 06:13
ayrtonvitas: 看不懂涵義的低能兒可以滾嗎 幹 看到智障真是痛苦 05/03 06:13
aa384756: 改成兩者同罪會比較好吧 還是會有另一個隱憂出現? 05/03 06:13
khorosho: 推 05/03 06:13
i9100: 原來這就只是一篇鼓勵通姦除罪化的文章 除罪我沒意見 05/03 06:13
Sechss: 高調 05/03 06:13
joumay: 市場就是因為台灣通姦沒有除罪化 其他國家就...嘿嘿 05/03 06:13
kphuang: 推!修法!幹! 05/03 06:13
treeslight: 全世界還有通姦的國家:臺灣和伊斯蘭教國家 05/03 06:14
Tenging: 要看情況 這世界上不會只有一個房思琪 05/03 06:14
rock0747: 我們的法令真的有夠原始人 05/03 06:14
dragonne: 當然看的出來,但是這樣也可能變成暗夜哭泣的變成元配 05/03 06:14
防止元配暗夜哭泣的方式很多,例如民事的高額求償,這才往往讓人肉痛。 事實上民事實務也越來越注重保護通姦案件中的元配,這是一個好的方向。 但我國向來重刑事輕民事,覺得就是要抓去關才爽。 這跟法律傳統有關,我沒有要過多批判,畢竟我自己也是念刑法出身的,我懂。 只是說刑罰是很可怕的,聽到刑事兩個字就可以嚇倒很多人,包括被害人。
kuninaka: 支持通姦除罪 05/03 06:14
shang47: 固有的愛情觀家庭觀才是最大障礙 05/03 06:14
cvn65: 反對最力不會是在這看板的人啦 看看那精美的婦仇者檸檬 05/03 06:14
paladada: 這不證明法律漏洞問題要解決 05/03 06:14
Pissaro: 還是有比例的問題啊,既然狼師利用這條,但是這條法律爭 05/03 06:14
Tenging: 人都死了 想判刑也不可能 我們用其他案例入罪 05/03 06:14
yasin0918: 推 長知識 05/03 06:14
koxinga: 民事的賠償 也算是保障阿 05/03 06:14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7:34
dragonne: 不會每個元配都是仙人跳的幫兇吧? 05/03 06:14
kmtlikeslave: 沒有暴力脅迫的拐騙上床,本就無法用法律討公道 05/03 06:14
kuninaka: 現在問題是還有其他沒死的人 05/03 06:15
Pissaro: 議太大,所以是針對補習制度而不是去搞通姦除罪化 05/03 06:15
antilibra: 說的不是討論對小三討的公道嗎? 告贏了 看是要討 05/03 06:15
antilibra: 錢或啥附帶賠償都可以跟法庭請求啊 05/03 06:15
treeslight: 有這麼多國家通姦都不算刑罪 他們配偶都超沒保障? 05/03 06:15
ONEorTWO: http://imgur.com/a/bRcd7 結婚致詞中有提到這個 好悲傷 05/03 06:15
faerie: 婚姻是最好的保護傘,讓狼師可以玩弄小女孩,只要騙到第一 05/03 06:15
kuninaka: 現在一堆人以為通姦除罪等於無罪 05/03 06:15
faerie: 次成功,後續就動不了他 05/03 06:15
i9100: 已婚者強姦=>可以告強姦. 這跟通姦除罪完全無關 05/03 06:15
dragonne: 我是不太清楚離婚官司民事的賠償怎麼運作啦 05/03 06:15
ionchips: 兩者同罪的隱憂就是元配會因為配偶有錢有勢或想挽回家庭 05/03 06:15
kuninaka: 不知道還有民事 05/03 06:15
ionchips: 就不敢告 05/03 06:15
vickyshan: 林明知已婚還跟老師在一起,她錯了,刑事上是該負責; 05/03 06:15
vickyshan: 可是她一開始非自願跟老師性交,後來的交往也未必自願 05/03 06:15
meouty: 是否除罪化是值得廣泛討論,可但書的存在真是莫名其妙 05/03 06:16
i9100: =>女方父親本想告=>告什麼? 強姦?告啊 問題就不是強姦 05/03 06:16
kuninaka: 為什麼刑事要負責阿....?? 05/03 06:16
AnpingTW: 所以林父現在有證據 追訴期又還沒過 就告呀? 05/03 06:16
talrasha: 怎覺得版上女生會開始擔心婚姻 囧 05/03 06:16
twolight: 知道對方有婚還犯賤...你們想像不到有些人渣根本不會一 05/03 06:16
julia66: 狼師老婆根本共犯 惡法成了逼死人的工具 05/03 06:16
kuninaka: 要告啥,性侵嗎 05/03 06:16
twolight: 開始就告訴你自己已婚,等到情感或者經濟都綁架成功了才 05/03 06:16
i9100: 的確是女兒輕易做小三(我個人認為知道已婚) 的確妨礙家庭 05/03 06:16
twolight: 知道真相,想抽身搞不好還會被人渣威脅要叫另一半告你呢 05/03 06:16
uno48: 之前根本沒人說重點差異,一堆像護家盟那樣說廢除會破壞家 05/03 06:16
wintercomes: 修法阿! 05/03 06:16
twolight: 。 05/03 06:16
Pissaro: 講法律本來就只有刑法有罪,但是民事損害賠償人家脫產就好 05/03 06:16
uno48: 庭 05/03 06:16
vickyshan: 其實如果當初告下去,就算林因通姦坐牢了,可是渣男 05/03 06:17
i9100: 然後這篇扯應該通姦除罪==> 問題就是合意性交,除罪你想告啥 05/03 06:17
唉我真的覺得你看不懂我在說甚麼,我真的很抱歉,不過我盡力了。
dragonne: 希望有人可以舉舉國內外的例子看看被背叛的人最後念頭 05/03 06:17
Pissaro: 所以許多正宮還是希望有刑法當保護 05/03 06:17
eva19452002: 實務上通姦罪很少有人被抓去關吧?都是緩刑居多,更 05/03 06:17
tsub: 所以戰場回到立院...可是立委們... 05/03 06:17
gink: 樓上有人發現在婚姻致詞提到了關鍵字... 05/03 06:17
dragonne: 能不能通達 05/03 06:17
gink: http://imgur.com/a/bRcd7 05/03 06:17
antilibra: 其實考慮現況 目前確實很難動這條 要制標真的只能 05/03 06:17
antilibra: 由補習教育的性騷擾防制機制的完善着手 05/03 06:17
vickyshan: 也因為性侵進牢裡、名譽受損開不成補習班,給個痛快 05/03 06:17
eva19452002: 不用說都沒前科記錄 05/03 06:17
CCNK: 要立懶覺出去玩的跑不掉 保護正宮和可憐的被姦者具威嚇性的 05/03 06:17
CCNK: 法 05/03 06:17
CGZB: 修這個要三小溝通啊????????????? 05/03 06:17
andy2011: 如果1617歲還是很好騙不如改成20以下都是強制性交罪畢竟 05/03 06:18
kuninaka: 治標就算了吧,還少做過嗎 05/03 06:18
andy2011: 投票權也是二十歲才有 05/03 06:18
g70245: 推 05/03 06:18
leamaSTC: 可以讓更多人看到這篇嗎? 05/03 06:18
vickyshan: 說不定林還不會死,反而是傷口越捂越爛、渣男得不到 05/03 06:18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9:16
leamaSTC: 之前跟其他鄉民講同樣的事 被嗆工讀生 05/03 06:18
vickyshan: 報應心裡越悲憤鬱悶惹的禍 05/03 06:18
cindyamuro: 推,我有認真看完! 05/03 06:18
i9100: =>女方父親本想告=>告什麼? 強姦?告啊 問題就不是強姦 05/03 06:18
kuninaka: 合意性交16歲,刑法18歲,投票權20歲,不懂 05/03 06:18
treeslight: P大 只對配偶撤告有什麼保護效果? 外遇的人沒事阿 05/03 06:18
akay08: 憑什麼可以對配偶撤告,爛法,幹 05/03 06:19
clothk: 推 05/03 06:19
dragonne: 民事...多少人拿到債權憑證只能當廢紙貼在牆上 05/03 06:19
kuninaka: 保護效果=>把狐狸精抓去關 05/03 06:19
leamaSTC: 結果看噓文就知道這篇還是有人看不懂 05/03 06:19
CGZB: 應該加一個,若相姦者自首,得減刑 這樣應該問題少很多 05/03 06:19
treeslight: 只對配偶撤告表示所有責任都是小三 但通姦是兩人的事 05/03 06:19
kuninaka: 外遇為什麼可以扯到債權憑證? 05/03 06:19
leamaSTC: 多用點腦去想想為什麼告不贏 為什麼法律有問題 好嗎 05/03 06:20
vickyshan: 滿16歲,阿如果用綑綁拍裸照,當事人不願意也是強姦阿 05/03 06:20
vykxtoz: 支持!!通姦罪到底是為了保護什麼?婚姻價值、忠誠?有這 05/03 06:20
vykxtoz: 條罪會通姦的還是會,而且夫妻之間的感情有可能因為本罪 05/03 06:20
vykxtoz: 而挽回嗎? 05/03 06:20
dragonne: 當然,兩人一起犯罪,只處罰一人是極度的不公平 05/03 06:20
antilibra: 不用那麼麻煩啦 兩個都怕曝光 一個是用民事庭 一對 05/03 06:20
antilibra: 是用刑事庭 這樣武器有對等嗎? 05/03 06:20
Pissaro: 為什麼?夫妻的事房內解決,小三就抓去關,這本就是人性 05/03 06:20
kuninaka: 通姦罪叫做國家機器懲罰第三者 05/03 06:20
jasonchangki: 一堆高官有無通來通去的??豬公們要廢還有得等 05/03 06:20
kerodo: 怎大家以為民事告錢很好拿阿,除罪化又不是每個案例都適合 05/03 06:21
民事告錢沒有你想像中的困難,特別是考慮到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確實要保障配偶的合法權益,但刑罰往往不是最好的出路,只是成為談判籌碼而已。 我懂大家覺得刑罰很重要的心情,因為我也覺得刑罰很重要。 但從理論跟實務上來看,通姦罪都有很多問題,只是一般人無感,因此認為他是正義象徵 我能理解,我懂,我也沒有奢望馬上廢除通姦罪 事實上廢除通姦罪在台灣風向根本不對,馬上各種毀家滅婚的帽子都扣上來。 我只是想說: 如果你可以看到這個法條可以怎樣被濫用,那你就會多思考怎麼改進他。 就我的觀點是廢除比較好,因為他造成太多問題,也不是沒有替代方案。 但我能理解支持通姦罪的心情,大法官過去也是站你們這邊的,現在也還沒有改變。 只是如果能理解通姦罪的理想與現實落差,你或許也能理解我們法律人的痛苦。
treeslight: vy講出盲點了 這個法是為了保護家庭 但成罪要保護個屁 05/03 06:21
kuninaka: 這條我覺得二十年內不會動拉,其實討論好玩的 05/03 06:21
dragonne: 民事->賠錢就好->脫產->債權憑證 05/03 06:21
wp972160: 希望奕含在天上過得好 05/03 06:21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27:16
leamaSTC: 通姦罪啊 等你以後結婚就知道為啥會有這條了 05/03 06:21
canis831025: 知道對方有家庭還相信這段戀愛當了小三 05/03 06:21
canis831025: 講了這叫作通姦又一堆人崩潰 05/03 06:21
kuninaka: 感情的問題上法院本來就頗ㄏ 05/03 06:22
antilibra: 沒說拿錢很好拿啊 法律 本來就是只保護懂法律的 05/03 06:22
julia66: 抓一個狐狸精還有千千萬萬個狐狸精 問題在男人身上 05/03 06:22
pz5202: 她不知道老師是有老婆的嗎? 05/03 06:22
treeslight: 通姦是小三跟外遇者一起犯的 沒有道理只對一人撤告 05/03 06:22
CCNK: 民事沒威嚇性喇 05/03 06:22
vickyshan: 一開始強姦,沒證據又被威脅加甜言蜜語繼續下去變通姦 05/03 06:23
treeslight: 更沒有道理對配偶房內解決 對小三就抓去關 05/03 06:23
kuninaka: 因為錢拿不到所以支持刑法入罪懲罰第三人,也是很ㄏ 05/03 06:23
canis831025: 這樣叫做高材生…書念到不知道不要當小三 05/03 06:23
julia66: 改成不准對配偶撤告就好了 05/03 06:23
aries1985: 推 05/03 06:23
gekkojam: 推原PO 法律真的很重要 所以投立委諸公的票要格外慎重 05/03 06:23
CGZB: 加自首減刑或得易科罰金啊 05/03 06:23
dragonne: 當然問題在男人(或是外遇配偶)身上 05/03 06:23
kuninaka: 念書和當小三又不一樣,而且高中是是啥高材生阿 05/03 06:23
treeslight: 那有可能自首 自首還要罰錢 越搞越複雜 05/03 06:24
kuninaka: 念到博士,感情當白癡的一大堆 05/03 06:24
vickyshan: 過程中還被非自願拍了裸照,目前的線索應該是這樣子 05/03 06:24
dragonne: 不過除非你有大決心大覺悟要斬斷這關係,要不然... 05/03 06:24
kuninaka: 自首通姦嗎 XD 05/03 06:24
Pissaro: 你以為元配想喔?抓去關家庭馬上失去一份薪水,罰金交給國 05/03 06:24
julia66: 只告第三者擺明先生可以光明正大偷吃 05/03 06:24
dashe1957: 看到你這篇又讓我哭了 05/03 06:24
leamaSTC: 今天有趣的點是 林女小說裡說是先姦後愛上 現實呢 05/03 06:24
CGZB: 自首只有罰錢,比起被拿來當威脅好太多了 自己了斷 05/03 06:24
leamaSTC: 這就是法律上面很難判的地方 對方只要咬著合意 你小三 05/03 06:25
Pissaro: 家也是對家庭的財產損失,不原諒能幹嗎 05/03 06:25
tsub: 致原po 很多在推文帶風向的,您就別跟他們較真,讓專業的去 05/03 06:25
treeslight: 只告第三者的意思就是先生一直外遇沒關係 錯都在小三 05/03 06:25
dragonne: 今天是高中女生當了小三好可憐 05/03 06:25
vickyshan: 沒錯,乾脆先自首,再告渣男性侵,沒找到好律師惹的禍 05/03 06:25
tsub: 抓ip吧 05/03 06:25
kuninaka: 所以我早就說通姦罪目的是懲罰第三人 05/03 06:25
areysky: 看不懂內文的到底有什麼障礙 原Po說的很簡明了 05/03 06:25
silentence: 有在推啊 一堆人在那喊道德淪喪吶 05/03 06:25
max006: 廢239合理一點 05/03 06:25
leamaSTC: 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實(社會案件也有這種例子不是?) 05/03 06:25
kuninaka: 守護家庭價值 XD 05/03 06:25
leamaSTC: 對啊現在法律就是懲罰小三 所以這才是最糟糕的地方 05/03 06:26
dragonne: 明天來個連續劇裡面會出現的角色來當小三風向又反了? 05/03 06:26
silentence: 要就一起懲罰 那有在單方面懲罰一個人的 05/03 06:26
julia66: 像陳國星夫妻這種做法到底捍衛了什麼婚姻價值? 05/03 06:26
a781106a: 推 05/03 06:26
ice0101001: 罰配偶就好啦! 05/03 06:26
kuninaka: 通姦罪除罪,九成的人會反對 05/03 06:26
jeans520: 換言之,就是有人會說女方知法犯法,活該死好。不過我還 05/03 06:26
agong: 唉 05/03 06:26
leamaSTC: 順帶一提啦 今天立場對調 你也會怕你老婆出軌不是嗎 05/03 06:26
jeans520: 是支持除罪 05/03 06:26
ConsumerHD: 推專業文 05/03 06:26
tutukke: 推 廢除 05/03 06:27
kuninaka: 有誰會支持把老公抓去關? 05/03 06:27
vickyshan: 其實不是通姦罪的問題,因為她後來確實也當了小三 05/03 06:27
leamaSTC: 一昧地覺得這個要除罪化也是滿有趣的 05/03 06:27
silentence: 根本荒謬 05/03 06:27
sohyjustus: 推 05/03 06:27
chunglee: 一開始有有人1推測是這樣了,所以不意外 05/03 06:27
JUKLU: 修 都修 05/03 06:27
CGZB: 你看看童仲彥就知道了,老婆會原諒男人幾次? 05/03 06:27
BigBaby11: 本來就該廢 05/03 06:27
leamaSTC: 有誰不會支持? 是台灣人太傻 大多都會原諒配偶 05/03 06:27
khsiao: 看到這法律制度真是無奈,希望能修法 05/03 06:27
vickyshan: 問題在於家人想要女生不受通姦懲罰,因此就不能告老師 05/03 06:28
gt99: 重要,推 05/03 06:28
kuninaka: 廢除通姦罪,不可能;配偶撤告拿掉,不可能。 05/03 06:28
leamaSTC: 很多男性也是 女友老婆剛結婚就去泡溫泉 還不是沒事 05/03 06:28
rubyrubyruby: 傾向修改但書 05/03 06:28
treeslight: 排廢污 罰錢 欺負勞工 罰錢 通姦 抓去關 婚姻好神聖 05/03 06:28
asonge0000: 根本誘姦犯天堂 05/03 06:28
julia66: 這麼怕老婆出軌這種婚姻也是有夠悲哀的 05/03 06:28
CGZB: 如果可以免除通姦者,一定有可能會原諒 姑息養奸 05/03 06:28
q3810: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6:28
kuninaka: 所以怎麼修法? 05/03 06:28
iversonya: 所有廢文,就這篇最有意義 05/03 06:28
ionchips: 我是傾向要就一起懲罰 現實上要元配一起告不太可能就 05/03 06:28
vickyshan: 性侵,但老師遲遲不得到懲罰、繼續有受害者,學生精神 05/03 06:28
ionchips: 是……唉 05/03 06:28
hdjj: 推,真正能讓惡狼痛的是讓事情曝光 05/03 06:29
s01714: 也有很多台女亂告性侵來惡搞男方,那相關法條要不要也廢 05/03 06:29
s01714: 啦 05/03 06:29
你放心,亂告性侵其實很難成,因為你有無罪推定護體。 不過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媽媽都有教大家,這點要記得。 最好是留下一些比較明顯的證據,證明大家你情我願。 比如說被監視器拍到出來之後有說有笑。
vickyshan: 上的折磨就更重,反倒不如先自首,然後告渣男,就算 05/03 06:29
kuninaka: 一起懲罰不就宣告婚姻破裂嗎?守護家庭價值? 05/03 06:29
ymx3xc: 05/03 06:29
kuninaka: 現行通姦罪是假象的保護家庭價值 05/03 06:2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31:56
eupa1973: 謝謝你的解釋 05/03 06:30
leamaSTC: 這假象也是沒辦法的 說難聽點 結婚根本沒任何保障 05/03 06:30
vickyshan: 女生也入獄了,反倒之後心理上能比較輕鬆的生活 05/03 06:30
aooa: 推 05/03 06:30
kandylll: 配偶出軌那刻婚姻就破裂了吧,還需要等提告? 05/03 06:30
antilibra: 還好欸 心不在了 怎麼綁都綁不住 不如官司打打 05/03 06:30
antilibra: 該拿的拿一拿 各自尋找下個幸福比較重要 05/03 06:30
talrasha: 再來就是大家所關注的同婚也會有影響 05/03 06:30
mayshowgunmo: 爛法 05/03 06:30
hdjj: 但這法條要修太難了,立委們會打到自己,怎麼可能支持 05/03 06:30
marisaac: 通姦入罪根本就是很古老鄉愿的作法 05/03 06:30
leamaSTC: 你覺得女生被告也無所謂 但人家家長跟本人有所謂啊 05/03 06:30
kuninaka: 出軌還不一定破裂哩,人際阿老婆會原諒 05/03 06:30
kuninaka: 人家 05/03 06:30
kuninaka: 我老公是被人騙 05/03 06:31
kuninaka: 要修這個比同性婚姻阻力還大一百倍 05/03 06:31
vickyshan: 不是無所謂,是利害兩相比較取其輕吧 05/03 06:31
humbug: 推 05/03 06:31
leamaSTC: 今天要是婚姻不能提供保障 那乾脆都改成伴侶制算了 05/03 06:31
kuninaka: 配偶和小三都抓去關,根本沒挽回地步 05/03 06:32
antilibra: 不用啦 馬幼興案不就演示了? 就轉向轉誣告就好惹 05/03 06:32
kmtlikeslave: 我覺得論述有點偏,狼師性侵小女孩不會因為受害人 05/03 06:32
treeslight: 就一堆人認為通姦除罪配偶會立刻外遇阿 05/03 06:32
kmtlikeslave: 說服自己愛上狼師,強姦的部分就可以用後來的通姦 05/03 06:32
leamaSTC: 是說這篇能不能置底啊 不然又一堆法盲要嗆工讀生了 05/03 06:32
kuninaka: 沒辦法騙自己婚姻還有救 05/03 06:32
kmtlikeslave: 來堵住,甚至在因果關係上後來的通姦是一開始強暴 05/03 06:32
kmtlikeslave: 所導致的心理不正常現象,應該無罪,如果不討論有強 05/03 06:32
julia66: 婚姻要用刑法保障也很悲哀 05/03 06:32
thedayidie: 推 05/03 06:32
kandylll: 大部分國家都沒通姦罪,他們人民婚姻都沒保障? 05/03 06:32
kmtlikeslave: 暴脅迫的話,被誘騙的在法律上已經要為自已的性行 05/03 06:32
kmtlikeslave: 為負責了,被視為侵犯了原配的權益也不能說錯,而且 05/03 06:32
我得先提醒你一下,強制性交罪有要件,老師也受無罪推定保護。 我必須非常遺憾地跟你說,如果照新聞提供的事實內容,強制性交很難成罪。 法庭上面最討厭的事情就是: 我要怎麼證明老師強暴那個女生? 你知道檢察官跟法官很多時候想要把鄉民眼中的人渣入罪,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放走 沒辦法,檢察官跟法官受法律拘束,只能依法行事 今天保護老師的無罪推定,明天也可能會保護你。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36:12
kmtlikeslave: 未滿十八的未成年人應也不至於要為刑法通姦入罪 05/03 06:32
kuninaka: 婚姻提供的保障我覺得不是通姦罪拉 05/03 06:32
kuninaka: 政府有給其他福利不是嗎 05/03 06:33
kandylll: 還是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 05/03 06:33
leamaSTC: 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啊 這是真的 05/03 06:33
andy2011: 結果說穿就是禮教殺人嘛怕被原配告就吞下去又走不出來就 05/03 06:33
andy2011: gg 05/03 06:33
vickyshan: kmtlikeslave說的有道理 05/03 06:33
kuninaka: 民法是有妨礙家庭概念的法條 05/03 06:34
bilinear: 推,好文 05/03 06:34
apzby209: 推 05/03 06:34
julia66: 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老公都可以偷吃很多次沒事 05/03 06:34
kmtlikeslave: 本案重點應該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不對等,法律應 05/03 06:34
kmtlikeslave: 該要設計成已婚成年人誘騙未成年人通姦,未成年人通 05/03 06:34
kmtlikeslave: 姦部分無罪 05/03 06:34
leamaSTC: kmt大 問題在於你要有證據證明當初是強姦 05/03 06:34
becseger: 有沒有人(或本篇作者)能說明刪除但書的副作用在哪? 05/03 06:35
leamaSTC: 老婆也可以偷吃好幾次沒事啊 噗噗 05/03 06:35
doubleperson: 感謝專業的白話說明 推推推 05/03 06:35
arrenwu: 我覺得在妨礙性自主 16~18歲的狀況加入年齡差限制 05/03 06:35
meowmeowgo: http://imgur.com/a/bRcd7 結婚致詞中有提到這個 好悲 05/03 06:35
dragonne: 其實我覺得不管改哪一邊都會有人吞不下去走不出來 05/03 06:35
treeslight: 未成年未必入罪 但林家撐的住嗎 連一般人都受不了折磨 05/03 06:35
meowmeowgo: 傷 05/03 06:35
lebronlp097: 推 05/03 06:35
hdotistyle: 修法 05/03 06:35
kmtlikeslave: 我先說我支持通姦除罪化,只是通姦有沒有刑事責任, 05/03 06:35
Pissaro: 其實有通姦罪的國家還不少,像中東的很多國家還有一些美 05/03 06:35
kmtlikeslave: 好像不是那麼關鍵的部分 05/03 06:35
andy2011: 假設前提是沒其他不堪把柄在渣狼手上 05/03 06:35
arrenwu: 也就是未滿18歲之前,年齡不能差超過8歲之類的 05/03 06:35
julia66: 大家都可以偷吃很多次沒事的婚姻真神聖啊 05/03 06:35
evelyn055: 推理性討論 05/03 06:36
a86851247: 連南韓都沒通姦罪了 05/03 06:36
vickyshan: 也不一定是著眼在第一次,中間被強迫拍裸照、被非自願 05/03 06:36
leamaSTC: 這神聖的意思就是台灣人對婚姻莫名其妙的重視 05/03 06:36
alex9708hero: 推 05/03 06:36
vickyshan: 綑綁也可以告 05/03 06:36
Pissaro: 國、印度、韓國等都沒,歐洲比較沒有通姦罪 05/03 06:36
leamaSTC: 彷彿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一樣 這種神聖很愚蠢 05/03 06:36
kuninaka: 我覺得婚姻應該看成面的福利拉,不是通姦罪有保障= = 05/03 06:36
yentom: 推司法改革 05/03 06:37
syngejassmin: 推 05/03 06:37
kuninaka: 我覺得婚姻應該看正面的福利拉,不是通姦罪有保障= = 05/03 06:37
herbert1012: 小三沒罪? 05/03 06:37
leamaSTC: 啊我是反對婚姻制度的那派 所以這種事我都覺得很可笑 05/03 06:37
tab222777: 推啊!!! 05/03 06:37
edwin11017: 但林女的確是第三者無誤啊 05/03 06:37
Timmons: 夭壽~~!! 05/03 06:38
touvictor: 推,該修法 05/03 06:38
arrenwu: 以我國現在的律法,小三被告就有罪了 05/03 06:38
mm56233: 推 05/03 06:38
leamaSTC: 通姦除罪化的確小三沒罪啊 但配偶都出軌 靠法律救得回? 05/03 06:38
kuninaka: 配偶不管合意性交或強姦第三人,對方都是小三吧? 05/03 06:38
HuiHuiWolf: 好爛的法律 05/03 06:38
aghgna: ( ゚д゚) 05/03 06:38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43:35
aaaa1818552: 終於有專業的出來了 05/03 06:39
Tevye: 我覺得林姓學生被告通姦也很合理啊 05/03 06:39
ECZEMA: 保護有家室男生可以姦爽爽 05/03 06:39
kipper: 這只能推了 05/03 06:40
edwin11017: 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林女自己不要 陳師也不能右肩成 05/03 06:40
dragonne: 很合理,也很冤,所以千萬不要隨便動搖跳坑啊 05/03 06:41
edwin11017: 功 05/03 06:41
kuninaka: 感覺結果變成應該是要推婚前守貞XDDD 05/03 06:41
treeslight: 我覺得某些推文的人不會思考也很合理啊 05/03 06:41
urreed: 問題是初期的強姦沒有證據 法律上判不了 所以論法律加害者 05/03 06:41
kuninaka: 不會被人告通姦 05/03 06:41
kmtlikeslave: 你不需要提醒我無罪推定啊,我在板上主張這點一直被 05/03 06:41
julia66: 改成不能對配偶撤告就好了 外遇的婚姻硬要維持也沒尊嚴 05/03 06:42
kmtlikeslave: 噴工讀生,如果今天真有強姦因為證據不足而放走狼師 05/03 06:42
hsiehhsing: 張家兄弟早就說該廢通姦了,先知 05/03 06:42
treeslight: 哈哈哈如果不要就不能右肩成功 蒸蚌 05/03 06:42
kmtlikeslave: ,那癥結點還是在受害人沒有在有效時間內驗傷、採 05/03 06:42
talrasha: 通姦實例很多很精采 05/03 06:42
kmtlikeslave: 集DNA,證據不足跟因為未成年人涉嫌通姦沒有關係啊 05/03 06:42
herbert1012: 這案子跟通姦除罪也能扯上關係嗎 當小三沒保障很可 05/03 06:43
herbert1012: 憐這樣? 05/03 06:43
larrysu: 。。。。。 05/03 06:43
peiring: 我一直贊成通姦除罪化,台灣的通姦罪跟本是合法仙人跳 05/03 06:43
treeslight: 到底有沒有看文阿…… 05/03 06:43
lpsobig: 推法學人 05/03 06:44
urreed: 會逍遙法外 受害者會被判刑 所以只能用大眾的心證唾棄狼師 05/03 06:44
jdes973241: 之前要廢除通姦罪一堆愚民在那裡抗議反對,一定要出事 05/03 06:45
jdes973241: 了才會懂得改變自己的神邏輯 05/03 06:45
tiphreth: 推 05/03 06:45
treeslight: 重刑事輕民事也容易讓民事受害人變成刑事加害人 05/03 06:46
ayianayian: 當初加但書的是哪位天才 05/03 06:46
iapf: 同意。已婚騙砲就是靠這條法律啊! 05/03 06:46
kmtlikeslave: 除非今天案例是涉嫌通姦這點有阻礙了受害者驗傷採 05/03 06:46
kmtlikeslave: 證強暴的部分,否則若真有強暴,證據不足放人的原因 05/03 06:46
bobo919: 難怪她主張廢除通姦罪,終於看懂了... 05/03 06:46
XDDDpupu5566: 廢除通姦罪! 05/03 06:46
kmtlikeslave: 還是在狼師欺學生年幼又求助無門 05/03 06:46
kuninaka: 當小三出事情會有幾個人同情你 05/03 06:47
treeslight: 當初加但書就傳統觀念勸和不勸離導致的 05/03 06:47
nanozako: 推 05/03 06:47
herbert1012: 讓通姦罪成立條件變成雙方都有罪或都沒罪比較合理 這 05/03 06:47
sai0613: 應該修成“小三單方面未成年的話,通姦不成立” 05/03 06:47
herbert1012: 種罪本來就是兩個人才能做到的 幹嘛分開定罪 05/03 06:47
Doralice: 當年訂法律的人就是要保護那些道貌岸然權勢男的外遇權呀 05/03 06:47
asdf12169: 看懂內文很難嗎…… 05/03 06:47
Moratti: 推 05/03 06:48
julia66: 狼師保護法 超讚的 不可廢 05/03 06:48
herbert1012: 廢通姦不是因噎廢食嗎 05/03 06:48
focoket12: 台女為難台女,我看不用除罪了 05/03 06:49
fgdf: 別說了 我支持 05/03 06:49
JCS15: 很合理 05/03 06:49
kmtlikeslave: 我還是支持刑事除罪化,只是提自己對受害者涉嫌通 05/03 06:49
kmtlikeslave: 姦不是強姦無罪關鍵的觀點 05/03 06:49
dzshdavid: 有些基督徒應該很愛這條法律XD 05/03 06:49
a86851247: 哪來廢食 先進國家都沒通姦罪 05/03 06:49
BLABLA007: 13? 05/03 06:50
treeslight: 想一下通姦為了什麼存在吧 是懲罰還是保護家庭 05/03 06:50
sai0613: 應該要改成“通姦雙方都是成年人,才構成通姦要件” 05/03 06:50
treeslight: 若要保護 定罪了就沒家庭 若要懲罰 為什麼是抓去關 05/03 06:50
andy261: 不能蓋括吧,所以元配該死?這是特案吧。 05/03 06:50
winter2683: 早就說等有證據再來講、不會上法院 一堆不用腦的鄉民 05/03 06:50
winter2683: 們還一直高潮邊挖背景 這下說的夠明白了死心了沒 05/03 06:50
Martie: 我只想說 那些想帶風向是合意性交的垃圾可以閉嘴嗎^_^ 05/03 06:50
jimmy1688: 推,有意義的文 05/03 06:50
treeslight: 通姦是外遇者跟小三合意行為耶 05/03 06:50
taimu: 05/03 06:50
yujchen: 就說嘛,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05/03 06:52
ronray7799: 還在狗屁元配 早就說民事可以賠償及高金額贍養費了 05/03 06:52
verydolungbe: 推 一定要趁此次修法 05/03 06:52
ronray7799: 通姦罪早就被歐洲中國韓國日本廢除掉了 只有台灣人還 05/03 06:53
bzen9848: 推,通姦罪一定要廢! 05/03 06:53
sxskr1001: 推 05/03 06:53
ronray7799: 再迷信通姦罪可以防外遇 配偶的性器官要用刑法來管 可 05/03 06:53
ronray7799: 悲至極 05/03 06:53
bjergsen666: 推 05/03 06:53
rachel789852: 推 05/03 06:54
julia66: 元配硬要跟外遇的配偶繼續婚姻也是匪夷所思 05/03 06:54
dropboss: 推 05/03 06:54
kuninaka: 這種例子不是很多嗎XDD 05/03 06:55
nonocom: 我很懷疑林其實沒有被逼 一個這麼聰明的女生怎麼可能被右 05/03 06:55
jumpingsheep: 告配偶就好,發誓愛原配的人是配偶,背叛原配的信 05/03 06:55
jumpingsheep: 任的人也是配偶。對小三來說原配也只是個陌生人而已 05/03 06:55
herbert1012: 死刑也不能阻止所有殺人行為 你就乾脆廢死? 這就是 05/03 06:55
jumpingsheep: ,要小三為一個陌生人著想,倒不如思考配偶怎能背 05/03 06:56
jumpingsheep: 棄跟他一輩子的人 05/03 06:56
nonocom: 肩 甚至還有八卦傳出被祼照威脅 而且嗆他的是元配 05/03 06:56
herbert1012: 廢死人士的邏輯是吧 05/03 06:56
davild54849: 推 05/03 06:56
Lorazin: 藉機推銷通姦除罪化呀 好喔 05/03 06:56
fash0952: 好文 05/03 06:56
aghgna: 如果單靠一條法律就可以讓婚姻雙方不搞外遇那倒好 但實際 05/03 06:56
nonocom: 沒別的意思 陳可能太高估自己 以為自己是王文洋 輸不知 05/03 06:56
aghgna: 上這法律就是對維持婚姻沒用 只逞罰第三方無視外遇者責任 05/03 06:57
aghgna: 啊 05/03 06:57
nonocom: 他的元配不是文靜呀 05/03 06:57
eec2132469y: 推 通姦罪一定要廢除 05/03 06:57
ayo810528: 推,雖然那些外遇的立委會擋 05/03 06:57
nonocom: 搞不好還是他的金主 這樣他連個膽都沒有 只會犧牲誰? 05/03 06:57
nonocom: 拜偷 PTT的就乖一點 安份一點 沒那個LP吃什麼小三 瞎 05/03 06:58
nonocom: PTT就是怕太太啦 05/03 06:58
nonocom: 不知道金主的可怕 也要知道自己有多雖小 05/03 06:59
udonno: 推~ 05/03 06:59
AJ831112: 推 05/03 06:59
flowersuger: 推,師母是幫兇 05/03 06:59
nonocom: 奉勸全天下可能會錯的男人 要吃之前先衡量自己的籌碼 05/03 06:59
jackals60: 推 05/03 07:00
Woodstock1: 可是沒有通姦罪 那要拿什麼告偷吃的另一半? 05/03 07:00
nonocom: 就算去惹到安妮 也是很危險的 05/03 07:00
pikapikachuu: 還有人說她支持通姦除罪化被玩只是剛好 看了真難過 05/03 07:00
pikapikachuu: 明明不是這個意思 是法條有問題 除罪化還是有民事責 05/03 07:00
chinafree: 她主張廢除通姦罪 05/03 07:00
pikapikachuu: 任賠償 我認為反對的人大多是只看口號沒理解內容就 05/03 07:00
chinafree: 推測她生前知道,走法律途徑適得其反 05/03 07:00
pikapikachuu: 反對 05/03 07:00
loguchon1: 推~這樣聽起來真的很怪 05/03 07:00
nonocom: 被插爛了 QQ 05/03 07:01
gingerrr: 推 05/03 07:01
nonocom: 我是說推文啦 幫我QQ 05/03 07:01
SexVapor: 高調推 05/03 07:02
bab7171: 通姦罪但也可能挽回一個家庭啊 05/03 07:03
chienleelcc: 推 支持修法 05/03 07:03
nonocom: 這樣小三會不會愈來愈猖狂 管他的 什麼鍋配什麼蓋 隨便啦 05/03 07:04
nonocom: 阿彌陀佛 05/03 07:04
suchiachi: 推 廢除通姦罪!! 05/03 07:04
shorny: 推 05/03 07:04
godofsex: 推推 05/03 07:04
vi6: 我只能說,假如法律無法保護我及我的家人,到時候我只能用自 05/03 07:04
vi6: 己的方法保護或報復 05/03 07:04
FuSen000: 幹通姦罪太扯了 05/03 07:04
Skabo: 推 05/03 07:05
Pegasus170: 推解釋 05/03 07:05
g30f68: 廢啦幹 05/03 07:06
ttomm: 婚姻中配偶承諾互相忠誠的對象是彼此,其實在這段關係中 05/03 07:06
ilw4e: 小三怎樣狂配偶不要出軌就沒事。配偶是問題根源只會怪小三 05/03 07:07
JeanSijhih: 修 快修 05/03 07:07
ttomm: 小三並沒有介入不是嗎?那麼外遇應該懲罰的 05/03 07:07
ck0987515477: 推長知識 05/03 07:07
purplebfly: 歪理,故意用這個案例來支持你心中廢除通姦罪的想法 05/03 07:08
ttomm: 就只有出軌的那一方,是他要結婚的,其實無關小三不是嗎 05/03 07:09
ttomm: 所以我也贊成除罪化 05/03 07:09
purplebfly: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不廢不改,故意要廢通姦罪 05/03 07:09
WuDhar: 國家管到別人打炮就莫名其妙啊(性侵除外) 05/03 07:10
thenorth: 推 05/03 07:10
yiang022: 好文 必須推 05/03 07:10
JackeyChen: 小朋友,16歲是少事法先行原則,這種小事並不會進入 05/03 07:11
JackeyChen: 少年刑事程序,在保護程序大概就完結了 05/03 07:11
cacoi: 其實通姦罪大部分最後都會和解 05/03 07:11
skyhal: 感謝你的解釋!!!! 05/03 07:11
Ahri123: 推修法 05/03 07:11
JackeyChen: 重點還是在於滿16歲後合意性交沒有成罪的餘地了 05/03 07:12
summeraise: 感謝 05/03 07:12
GOOGLEISGOD: 自己做錯事怕被告,然後希望修法不要被告 05/03 07:12
kan8634: 推 05/03 07:13
saiya: 所以她才會在婚禮上說要通姦除罪化吧 05/03 07:13
JackeyChen: 提告不成還惹一身腥 05/03 07:14
raysun011081: 一年以下有其徒刑+16歲->最後應該都緩刑收場,民事 05/03 07:14
raysun011081: 部分家裡也有錢,為何不告? 05/03 07:14
sunly3: 推 05/03 07:14
f124: 阿自願的是再靠北三洨 你自表嗎? 05/03 07:14
kominerena: 感謝,長知識 05/03 07:14
mrYiDa: 推推 05/03 07:14
AlbertEinste: 詛咒杜奕謹全家不得好死~~~ 05/03 07:14
howardruby: push 05/03 07:14
ilw4e: 就好笑啊,性行為從未成年管到成年,真的是管到海邊去 05/03 07:14
tenka92417: 這小姐搞不好是小四小五甚至是小100.. 05/03 07:15
swim5352: 推 05/03 07:15
kis28519: 推 05/03 07:15
Android16: 有錢就能幹人家老婆欸 很多人沒想到為啥用刑法 05/03 07:15
Wand: 突然之間懂了什麼,感謝原po 05/03 07:15
GARNETCROW: 推高調 05/03 07:15
blue155305: 這個案子完全是是大三刑訴的經典案例 原PO厲害在讓八 05/03 07:16
blue155305: 卦法盲也看的懂 佩服 05/03 07:16
chamomile050: 05/03 07:16
newnewptt: 能撤告就一起撤,不能就都不要撤,哪有一個撤一個不撤 05/03 07:16
baseball1388: 也是有很多元配是想兩個都告的啊 05/03 07:16
newnewptt: 的,不得不聯想到有些法條制定出來就是要保護某些人的 05/03 07:16
dreamstar123: 推 05/03 07:16
lecheck: http://goo.gl/GK6LEl 修法提案 請幫忙連署 謝謝 05/03 07:17
t012tw: 修起來修起來 05/03 07:17
HansLee: 原來如此 可是普羅大眾只要看到通姦除罪就抓狂了 05/03 07:18
chungrew: 推 同意這篇 05/03 07:18
gn0502900: 推 05/03 07:18
judy4356: QQQ 05/03 07:19
canis831025: 自己通姦當然主張通姦除罪 呵呵 05/03 07:19
kandylll: 樓上標準滑坡,自己殺人所以主張廢死? 05/03 07:20
blastwave: 05/03 07:20
JackeyChen: 事實上搞不好不是227而是228不過被害人都走了也沒辦 05/03 07:20
urmfo: 推QQ 05/03 07:20
JackeyChen: 法知道,是228的話根本沒有通姦的問題 05/03 07:20
aa384756: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5/03 07:20
Android16: 除罪化有他的好處 但在台灣 華人思維裡 男人三妻四妾啥 05/03 07:21
Android16: 的奇奇怪怪一堆 只用民法約束 有錢就能幹人老婆 幹人老 05/03 07:21
Android16: 公 花錢消災 先問問 台灣人民的素質 文化能適合通姦除 05/03 07:21
Android16: 罪化嗎 順便 我讚成除罪化 啦 人妻 真的刺激 05/03 07:21
jk704300: 推 05/03 07:21
antilibra: 因為刑訴那條保護家庭的價值性 遠比通姦要大 05/03 07:21
leamaSTC: 靠北 推文在這邊嗆狼師找小三 結果自己說要玩人妻 05/03 07:22
nwww9542: 通姦除罪化 05/03 07:22
leamaSTC: 看看啊這就是台男啊www 05/03 07:22
kandylll: 華人素質論的,最大華人國家中國可沒有通姦罪 05/03 07:23
doraemon8709: 中肯 推 05/03 07:23
jasonshiue: 推 05/03 07:23
nicktop2001: 不忠的人才是該懲罰的 05/03 07:23
leamaSTC: 中國沒有通姦罪 只有洗門風啦 05/03 07:24
abram: 芷若反對阿 05/03 07:24
leamaSTC: 不忠的人有啥好懲罰的 通姦除罪的主要論述不就是不愛了 05/03 07:24
leamaSTC: 你能拿配偶什麼辦法? 05/03 07:24
strong1217: 既然都跪了,我就給推吧 05/03 07:25
windmars: 到國際上問問 刑事通姦罪根本落後國家才有 要快點廢 05/03 07:26
silentence: 看吧 上面又一堆在那抓狂的 05/03 07:26
sungenius: 那誰來保護元配? 05/03 07:26
yunyun0507: 推 05/03 07:26
puding0713: 推推! 05/03 07:26
windmars: 真的很丟臉 05/03 07:26
Airphant: 我有看完,感謝你,未來的法官 05/03 07:26
dogpampam: 推!想遊行 05/03 07:27
heat0204: 不用除罪啊 這條就改罰配偶就好啦 05/03 07:27
ilw4e: 除罪就是你違約就乖乖賠錢,不必整天用刑法去管你的生殖器 05/03 07:27
heat0204: 不小心按到噓 等等補推 05/03 07:27
Android16: 華人世界有私刑呀 進豬籠 要不弄刑法作啥 意思是政府會 05/03 07:27
Android16: 處罰 你不要私刑 05/03 07:28
angelae086: 修法 05/03 07:28
silentence: 就是一堆兩個都告 最後只對配偶撤告的案例 05/03 07:29
pida5566: 推阿 05/03 07:29
WuDhar: 配偶不忠不是"國家"要管的這都不懂,愛私刑報復就去我支持 05/03 07:29
tobyisme: 推個 05/03 07:29
R6SSI: 一定要修法 05/03 07:29
silentence: 感情的責任不是兩方面的嗎 廠廠 05/03 07:29
sun614129: 推 修法 05/03 07:30
spencerhon: 推 05/03 07:30
silentence: 怎麼從刑罰的方面看變成單方面的事情 05/03 07:31
Android16: 有些不合理的法律 有其衍生時代文化因素 我是少數在sex 05/03 07:31
Android16: 板會推文挺 人妻人夫 各取所需的人 因為真的好吃 但一 05/03 07:31
Android16: 碼歸一碼 我只是提出不同觀點 05/03 07:31
fcz973: 但是通姦的相姦人有多少比例是"被害人"? 05/03 07:31
ilw4e: 鬼島就是假掰啊,一堆過時的價值觀跟法律還是死守不放 05/03 07:31
ksco: 推,刪舊立新! 05/03 07:32
tenka92417: 我支持一夫多妻制 05/03 07:33
Android16: 我反過來說 如果 女作家因為老公外遇 而只能陪錢了事 05/03 07:34
Android16: 寫書自殺死鑑呢? 是不是又要懷念通姦罪了? 單細胞思考 05/03 07:34
Android16: 哎 共勉之吧 05/03 07:34
miracle1215: 推這篇 一直有人想亂帶風向 顆顆 05/03 07:35
nineuniverse: 會外遇的不會因為你撤訴就不玩好嗎,表面上是保護婚 05/03 07:36
shiri: 是時候把通姦除罪化了 05/03 07:36
nineuniverse: 姻,其實是讓外遇的人無痛處理小三,元配助紂為虐+ 05/03 07:36
eethan1: 又一個搞不懂重點的.. 05/03 07:36
talrasha: "婚姻版"也可轉過去 05/03 07:36
fimbkk: 推 05/03 07:36
nineuniverse: 痛苦沈淪 唉 死循環 05/03 07:36
ilw4e: 成年人感情問題硬要關有意義?不就是離婚?離婚不就是談錢 05/03 07:36
N48212: 通姦罪好用 05/03 07:37
lkhtok: 唉 05/03 07:37
dilbertludan: 修法,除罪。法律人加油。 05/03 07:37
hipmyhop: 有印象之前有這種案子 05/03 07:37
ilw4e: 到頭來就是錢的事結果一個刑法在那邊管一堆 05/03 07:37
ronray7799: 笑死我 果然看到幾個熟悉的ID出現了 還用噓的 05/03 07:37
Android16: 是不是 哪個元配 老公和一推女人修乾 老公還幫女人們付 05/03 07:38
kiwi0530: 鬼島法律:通姦罪拿來懲罰小三。台女:強姦罪用來懲罰工 05/03 07:38
dilbertludan: 鬼島,什麼怪事都不奇怪 05/03 07:38
Android16: 民法的賠償給老婆 繼續幹別人 財產已脫產 然後 憂鬱症 05/03 07:38
kiwi0530: 具人。工具人:為啥我告誣告都不起訴處分 05/03 07:38
Android16: 寫書 自殺 死鑑 又要思考一次? 我也會廠廠呀 廠廠有啥 05/03 07:38
Android16: 難 思考比較難 05/03 07:38
talrasha: A了一下,婚姻版沒啥文討論通姦 05/03 07:39
miracle1215: 前幾天一直有人拿林想通姦除罪化來酸她 真他媽腦殘 05/03 07:39
snio2427: 推 05/03 07:39
pugipupu: 推,已分享 05/03 07:41
anendfox: 推 原來如此 05/03 07:41
Robertxie: 應該修法才是 05/03 07:41
rhjy: 修法 05/03 07:41
heat0204: 除罪化既不能罰淫夫也不能改變被騙啊 05/03 07:41
kebling: 外遇還可以逍遙看了就ooxx 推你 05/03 07:41
jansan: 推 05/03 07:41
eatofy: 推 05/03 07:42
nofaceman: 推! 05/03 07:42
LLika: 這可以好好的討論 05/03 07:42
simonechang: 推 但覺得應該是修掉那條但書 05/03 07:42
xutsm788: 難怪有提到除罪化 05/03 07:43
Android16: 最後一點 強姦別人老婆 花錢 喬成 通姦 通姦已經除罪 05/03 07:43
Android16: 只要賠錢了事 這才是另外的思考方向 尤其在貧富差距大 05/03 07:43
Android16: 的情況 05/03 07:43
saadrupbn: 台灣男人錢多的很多....不然怎麼有母豬 05/03 07:43
resudi: 推專業文 05/03 07:43
bio2133: 通姦早該除罪化 05/03 07:43
nrxadsl: 果然還有這招 05/03 07:44
Android16: 不要急著單細胞的 把反向思考 直接載上帽子 05/03 07:44
claymath: 推 05/03 07:44
s955404: 好文 05/03 07:44
m4tl6: 紅明顯,通姦應該只在小三知道對方已婚還繼續的狀態下吧? 05/03 07:44
m4tl6: 不知道的話會成立嗎? 05/03 07:44
bmks: 推 05/03 07:44
sam36388: 修法! 05/03 07:45
nofaceman: 推! 05/03 07:45
aghgna: 配偶告第三者不懲罰外遇者,外遇方有恃無恐;兩個一起告, 05/03 07:46
aghgna: 那婚姻也名存實亡,到底有什麼好挽回的?挽回一個名義上的 05/03 07:46
gigigaga28: 原來如此,總算了解為什麼要除罪化,的確該修法 05/03 07:46
aghgna: 配偶嗎?原本的婚姻承諾和法律都不能阻止對方與人外遇,外 05/03 07:46
aghgna: 遇後的婚姻屍骸又有什麼用? 05/03 07:46
koreawargod: 所以到底是右肩?綺戀還是性侵?!如果像小說那樣子 05/03 07:46
koreawargod: 螃蟹的話根本告不成通姦吧 05/03 07:47
ilw4e: 有人想像力很豐富,強姦公訴罪,傳出去檢察官會查,還可以 05/03 07:47
ilw4e: 這麼簡單花錢喬就好?就算真的喬了也是兩方願意 05/03 07:47
Sianan: 就算不成立還是可以告啊 還是可以把妳抹黑成女表勾引我老 05/03 07:48
osodudu: 我是讚成廢除啦,可是會延伸其他問題就是了 05/03 07:48
yinglian: 推 05/03 07:48
kandylll: 如果強姦都能用錢喬,還會怕通姦罪XDDDD 05/03 07:48
lemonwater: 推 05/03 07:50
funfun789016: 推 05/03 07:50
cttw19: 惡法呀 05/03 07:51
myargue: 我很少推文 但是此文章真的推...謝謝提供知識給我這個不 05/03 07:51
myargue: 懂法律的人... 05/03 07:51
kisswu: 推 看完了 05/03 07:51
sleepcat612: 階段性修法吧,至少把形同「夫妻仙人跳」條款的刑訴2 05/03 07:52
iorittn: 推 05/03 07:52
sleepcat612: 39但書砍掉,避免再被有心人利用。 05/03 07:52
jacky336: 這法條很容易搞仙人跳 05/03 07:52
xavier2011: 幹我在上刑訴的時候老師也講過一樣的話 05/03 07:53
gghost1002: 推 05/03 07:53
sharepart: 但書拿掉就好,簡單又沒爭議,又何需廢掉呢? 05/03 07:53
KevinR: 可是姦明明就三個人... 還女的... 05/03 07:54
y60419: 實在是越看越難過,漸漸了解真相後越能感受到當事人的痛苦 05/03 07:54
yangjian: 推 05/03 07:55
thno: 推本文見解邏輯,人渣現在只有良心譴責,實務上很難定他什 05/03 07:55
thno: 麼罪 05/03 07:55
strife00: 推這篇 05/03 07:55
running9977: 紅明顯,但實務上更扯是口交也不犯法 05/03 07:55
running9977: 法官拘泥於文義解釋上的''姦'',照理說應該用當然解 05/03 07:57
running9977: 釋比較好!舉重以明輕 05/03 07:57
ronray7799: 實務上難定罪就是法界的消極抵制手段 05/03 07:57
cloudin: 推 05/03 07:57
faerie: 推文那些說林不知道老師有老婆 的 那麼 老師的老婆不知道 05/03 07:57
faerie: 老公是慣犯嗎?卻利用這條法來跟著做幫兇 05/03 07:58
ronray7799: 不要說對法律 對人權有點基礎概念都知道通姦罪是惡法 05/03 07:58
dadabailan: 推 05/03 07:58
jeffboyone: 推 05/03 07:58
running9977: 對!通姦罪就是道德法律化的最佳典範 05/03 07:58
ronray7799: 檢察官不起訴 法官判無罪 再不行就易科罰金 抓去關的 05/03 07:59
yiris000: 謝謝你,把難懂的專業變成大家都能懂的知識。 05/03 07:59
ronray7799: 有幾個? 用手指都數的完 05/03 07:59
qn: 推 05/03 07:59
ronray7799: QN在我下方>///< 05/03 07:59
ptaries3: 長知識了~ 05/03 07:59
SiFox: 感謝專業分析 05/03 08:00
machi1928: 推 05/03 08:00
ilw4e: 看新聞就知道,抓姦看到衣衫不整找到衛生紙都還不會被定罪 05/03 08:00
sharkimage: QQ 05/03 08:00
mythLin: 推 05/03 08:00
treeslight: 欸如果丈夫外遇對像是男的好像也不能告? 05/03 08:00
s6525480: 顯然不知道可惡的是誰 05/03 08:01
ilw4e: 除非真的做到一半被抓到法官才不得已判一下XD 05/03 08:01
cheng31507: 推 05/03 08:01
faerie: 如果真的是第一次口交得逞後(試探),女學生因為自尊心 05/03 08:01
faerie: 或其他因素沒有即時提告,後續狼師進一步就變成無法聲張, 05/03 08:02
talrasha: 男男。女女。現行不能告。 05/03 08:02
kevin9510: 支持修法 05/03 08:02
Rilex: 看完了 謝謝這篇作者 05/03 08:02
helloeric: 推 噓文崩潰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05/03 08:02
ShiroDog: 長姿勢推 05/03 08:02
faerie: 一輩子被控制,這樣算不算 合意性交? 是老師比較老手, 05/03 08:03
faerie: 還是沒有相關經驗的學生? 05/03 08:03
hibiscrub: 推,之前很多團體在喊廢除通姦罪的時候,基本上被主流 05/03 08:04
hibiscrub: 社會狂罵…… 05/03 08:04
talrasha: 同性間無法構成刑法的通姦罪 05/03 08:04
wxyz111: 推 05/03 08:04
ilovekurumi: 推 05/03 08:05
ss5141318: 推 05/03 08:05
cargo: 推 05/03 08:05
clare: 高調!!! 05/03 08:06
polyasia: 通姦偷情之類的在刑法真的很怪 05/03 08:06
jason710068: 高調推 05/03 08:07
kylearod: 推 05/03 08:07
j8ci5k: 謝謝分享法律常識 05/03 08:07
yakamikazuya: 推 太重要了! 05/03 08:08
susuqi: 推 05/03 08:08
MBubble: 爛法 05/03 08:08
bluestar0213: 推! 05/03 08:09
arceus: 翻翻板上合意新聞 連未成年的都能一堆挺男方 成年的更甭提 05/03 08:09
qualitywow: 推 之前剛好有follow 到這個法條的漏洞,謝謝原po的說 05/03 08:09
qualitywow: 明 05/03 08:09
pinkgun: 推 辛苦了 05/03 08:09
wsx556623: 推 05/03 08:09
aaaaaz22: 推! 05/03 08:09
yingrain: 推這篇 05/03 08:10
g8330330: 通姦罪本來就該廢除 一個巴掌拍不想 05/03 08:10
zzz71084482: 不要當母豬,不要當小三 05/03 08:11
lutsaichen: 推 05/03 08:12
kenlin0105: 好啦看完了 推 05/03 08:12
arceus: 這次嚴重性有高過那幾件?還在那社會皆醉八卦獨醒 05/03 08:12
Leon0810: 推,早該除罪化回歸純民事 05/03 08:13
husky5566: 本來就不應該用刑法管制感情 05/03 08:13
windcloud27: 法律好難QQ 05/03 08:13
picturesome: 推 05/03 08:13
koungs: 我贊成廢除但書,反對取消通姦罪 05/03 08:14
fake0617: 推黃榮堅的論通姦除罪化,以前我不懂為何會有這種主張, 05/03 08:14
fake0617: 直到讀到這篇著作才逐漸有了其他方面的思考 05/03 08:14
husky5566: 通常都是受傷害那一方不爽藉國家報復而已 05/03 08:14
kane711119: 推一個~ 05/03 08:14
smt3457: 刪除比較容易 05/03 08:14
litem: 推 取消但書 錯的是兩個人 不該只一人負責 05/03 08:15
kyrt: 推修法 05/03 08:15
chean1020: 推!輕鬆易懂 05/03 08:15
osmanthusjo: 贊成通姦除罪化 05/03 08:15
chean1020: 從法律觀點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林女沒法反擊 05/03 08:16
chean1020: 之前還有哪個DB2用這種方式在網路上汙衊不認識的林女 05/03 08:16
chean1020: 也是用這種扭曲法律觀點,汙衊林女母豬,草你的公三小 05/03 08:16
tsaiyii309: 原來結婚就無敵了 05/03 08:16
GreenDick: 推個 05/03 08:17
ppt19: 推 05/03 08:17
lyu0001: 通姦罪只能保護有錢人及權貴 239同意廢除 05/03 08:17
tonsin2976: 推 05/03 08:17
RAY1203: 垃圾法律 05/03 08:19
h321123aa: 推,辛苦你翻譯了,這條文保護的人真的莫名其妙… 05/03 08:19
wmtsung: 推 05/03 08:19
lyu0001: 結婚談什麼忠貞 現在還不是很多為了錢在一起 05/03 08:19
minivg: 推 05/03 08:20
ptta: 所以法律實務上只要女性受暴人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會被認 05/03 08:21
ptta: 定是合意,真是好棒棒 05/03 08:21
muzzle: 為何不限制相姦跟通姦都得告 05/03 08:22
RobertWu407: 除罪化 竟然會被推爆 鄉民到底怎了 05/03 08:22
RobertWu407: 真的醒了嗎 05/03 08:22
jimkukky: 推 05/03 08:23
ilw4e: 就這篇講不錯竟然讓一堆八卦版蠢蛋都看得出有問題 05/03 08:23
lince2357: 只能淚推 05/03 08:23
deann: 所以C師真的不要臉阿 力挺C師的以後都下地獄去給油鍋煎吧 05/03 08:25
gotornado: 幹勒 這啥洨廢法 操 05/03 08:25
vovhsin: 難怪她婚禮致詞有提到支持通姦除罪化,要嘛就廢除但書 05/03 08:25
ghsu2012: 我看完了,推 05/03 08:26
lynx111: 推 05/03 08:27
XDDDpupu5566: 之前鄉民反廢通姦,現在贊成, 05/03 08:27
XDDDpupu5566: 哪天不知發生啥事,才輪到死刑 05/03 08:27
Yanrei: 其實靠刑法去綁住婚姻根本莫名其妙,兩個人在一起的重點 05/03 08:27
malinconico: w推推 05/03 08:27
Yanrei: 不是因為感情跟責任嗎?結果維持不住卻要靠國家刑罰去幫 05/03 08:27
facelift5615: 大推 05/03 08:27
chrislai: 看你這篇 我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8:28
Yanrei: 忙威嚇你的另一半 05/03 08:28
orgysolitude: 通姦除罪化幾年前就知道了,就立委不敢動啊廢物 05/03 08:28
nicolaschen2: 推 05/03 08:28
ivstitia: 所以問題是在通姦罪啊 05/03 08:29
hiphopboy7: 通姦罪還是有其必要 這是女孩愛上他才會這樣 沒必要這 05/03 08:30
revive25: 不能改成兩個都有罪嗎? 05/03 08:30
hiphopboy7: 樣就廢了 05/03 08:30
kandylll: 主要問題不在通姦罪,通姦只是促成悲劇的推手之一 05/03 08:30
kramoon1859: 推 05/03 08:30
jorden: 鬼島惡法超多 05/03 08:31
jacky8336: 推 05/03 08:31
David850519: 修法救歹灣 05/03 08:32
m850537: 推專業 05/03 08:32
Ling1971: 必須推 05/03 08:32
philipsgirl: 作家臉書也說過應該要廢除通姦罪 05/03 08:33
immoi: 贊成除罪化,民法處理就好了,用刑法不知道是在想什麼 05/03 08:33
ALENDA: 推,通姦罪根本就是惡法,沒辦法保障婚姻,感情破裂了怎麼 05/03 08:34
ALENDA: 會有人以為司法手段可以讓變了的心回來 05/03 08:34
fukawa947: 推 05/03 08:34
Yanrei: 立委不想動原因大概也是因為台灣民眾還停留在傳統觀念吧, 05/03 08:34
lasslass: 我覺得這一點真的很爛,因為太多都只有第三者被告,假設 05/03 08:35
jeylove: 現在是大民粹時代,有誰敢修這法? 05/03 08:35
lasslass: 第三者是被矇騙的,這條文根本就是個惡質條文! 05/03 08:35
FUILMWMO: 推 05/03 08:35
heyheyheyy: 推 05/03 08:35
Yanrei: 為了自己的選票不去動比較敏感的議題 05/03 08:36
suprachris81: 推 05/03 08:36
onizuka7kimo: 這是父權時代的惡法 05/03 08:36
milulite: 推 05/03 08:37
SHERLOCKED: 其他人我不曉得 但某些雞X徒 肯定反對廢除這條 05/03 08:37
timtim1218: 推 05/03 08:37
oet: 推 05/03 08:37
k44754: LP啦 通姦跟妨礙家庭還是有差好嗎 05/03 08:37
ohmylove347: 推,不合理的法案 05/03 08:37
nightfish: 推條文 05/03 08:38
m81216: 推 05/03 08:38
hcder4126: 推 05/03 08:38
calmershih: 推 05/03 08:38
kandylll: 如果通姦罪真的是在保障配偶權,那只能對配偶提告才對吧 05/03 08:39
weier08: 高調推 05/03 08:39
Ahao: 這條法根本沒有保護到婚姻和家庭! 05/03 08:39
kandylll: 畢竟選擇不顧婚姻的是配偶,可不是外遇對象耶 05/03 08:39
Enger: 推 05/03 08:40
chathamcat: 惡法該修。推專業 05/03 08:41
vespar: 推 05/03 08:42
ttecat: 推!!!!台灣的這條法律真的是過時 05/03 08:42
BlueBird5566: 改成要撤必須2個都撤不就好了,偷渡什麼除罪化 05/03 08:42
easonpp588: 不推不行 05/03 08:42
nildog: 就算但書修掉,鄉民稱作被誘姦的少女,也會因為可能吃上 05/03 08:43
nildog: 刑責,而不敢去揭發。。 05/03 08:43
jyekid: 在這邊討論通姦罪有點轉移焦點了 這個早戰過好幾次了 05/03 08:44
MYLIUUU: 推 05/03 08:44
Yanrei: 這條爭議到當年連上民法課都會被老師拿出來開玩笑...XD 05/03 08:45
ezafine: 專業文 05/03 08:45
zack: 推 太可怕了! 05/03 08:45
amritavoice: 推!謝謝你出來告訴大家! 05/03 08:46
swgun: 這根本偷渡廢除通姦罪的議題 05/03 08:46
afulet: 落後法條快廢除啊! 05/03 08:48
summer28216: 推 05/03 08:48
clementqqq: 推 改掉惡法的好時機 05/03 08:48
andyjay654: 推修法 05/03 08:48
lyz77: 推 05/03 08:49
kyfang: 推修法!! 05/03 08:49
nildog: 這是現實會面臨的問題,還說是偷渡...刻意視而不見,只關 05/03 08:49
jennifer1990: 推 05/03 08:49
nildog: 注自己想關注的話題 05/03 08:49
ROBrandenbur: 推 05/03 08:49
lyhpwlps: 推 05/03 08:4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8:51:20
shinkiro: 垃圾法該修 05/03 08:50
swgun: 因為小三被原配威脅提告然後小三自殺所以要廢除通姦罪這樣 05/03 08:50
swgun: 的修法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 05/03 08:50
ppccfvy: 通姦除罪化講好多年了,每次都不了了之 05/03 08:50
Chloe18: 推 05/03 08:51
punkdog: 贊成廢除但書,反對取消通姦罪+1 05/03 08:52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8:53:38
iloveyellmi: 這風向ww雖然打砲被抓去關真的很匪夷所思啦~ 05/03 08:53
jetalpha: 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05/03 08: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39.211.102), 05/03/2017 08:54:18 ※ 編輯: jetalpha (114.39.211.102), 05/03/2017 09:13:57
lbowlbow: 問號?通姦除罪化的化那個老師就沒罪了喔? 05/03 10:52
lbowlbow: 這次的事件連立案都沒有根本根通姦除罪化完全反過來了吧 05/03 10:53
lbowlbow: 「因為只有小三會被告所以小三會不敢指任」這件事情完全 05/03 10:54
lbowlbow: 無法用通姦除罪化解決吧? 轉告詐欺假單身還比較好一點 05/03 10:54
jetalpha: 我認為原作者的觀點是當通姦罪只對相姦者不利時, 05/03 11:16
jetalpha: 很容易就能用各種方式直接搓掉而不進入審判程序(例和解 05/03 11:18
jetalpha: 而通姦罪的但書讓通姦者有可以透過配偶直接逃過相關程序 05/03 11:20
jetalpha: 這也讓通姦罪對通姦者等於沒有嚇阻力, 05/03 11:22
jetalpha: 所以作者的結論是需要讓通姦除罪化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05/03 11:24
jetalpha: 我個人認為,作者的想法合理,但仍然需要凝聚社會共識。 05/03 11:26
lbowlbow: 可能是我搞錯了,問一下,通姦到底是想要怎樣的除罪化? 05/03 11:29
jetalpha: 詳情不清楚,大概是延續誹謗罪除罪化的做法,免除刑事責 05/03 11:32
jetalpha: 任,但是民事責任還是跑不掉的。 05/03 11:32
lbowlbow: 民事責任還是有高機率遇到原配告小三的狀況啊…麻煩 05/03 11:42
jetalpha: 更正一下, 是妨礙名譽除罪化 05/03 13:39
jetalpha: 比起刑事責任有被關、留案底的可能,民事責任罰錢了事, 05/03 13:40
jetalpha: 被貼標籤的感覺也許就少那麼一點了吧……。 05/03 13:41
aimify: QQ 05/03 17:31
Miule: 外遇的加害者明明是配偶而不是所謂的小三這種情形下 05/04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