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alpha (月迷風影)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Fw: [爆卦] 貧民勞基法分析(1) 一例一休該修嗎?
時間Tue Jan 9 15:20:28 2018
心得:
本篇為八卦版友 FeAm大代PO,內容為分析2016年底為何勞基法有
修成一例一休的必要,以及在實施一年當中為何會導致資方反彈的理由。
本篇為勞基法改惡相關文章,分享給關心本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KqV1O- ]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貧民勞基法分析(1) 一例一休該修嗎?
時間: Mon Jan 8 18:28:13 2018
此文為保護人身資訊安全,請友人代PO。
看了這兩個月勞基法修法抗爭的新聞,覺得自己應該要做點什麼。
身為勞工行政體系的一份子,我也在勞動基準法的領域服務過,
(怕被服務機關查水表,所以只好找代po...)
雖然已經離開該服務機關,對於這次修法的內容仍然只有大嘆悲劇而已,
版上有過很多關於勞基法的討論,
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些看法,最好能在三讀前最後試著帶個風向,
希望大家能勇於挺身爭取自己的權益。
這篇先跟大家談勞基法的前世今生:
一例一休為什麼要修,跟一例一休為什麼被罵。
一例一休的起點:
105年12月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究竟為什麼要修?
104年立法院就已經拍板確定,
105年1日1日起要實施
週休二日,
--這裡指的週休二日並不是讓你週六週日不用上班
而是一週裡至少能休兩天
將工時從2週84小時下修成單週40小時制,
維持7天裡面應該至少有1天例假的規定(這裡講的時間不含加班)
每位勞工的年休假從110天變成116天。
(計算過程:舊制以一年52週算,2週休3.5天,外加19個國定假日=110天,
新制以一年52週算,1週休2天,外加12個國定假日=116天)
但是已經工作的各位,你有感覺到105年你的休假變多了嗎?
一部分的人可能早就過著週休二日的生活,沒有感覺作息有太多的影響,
但如果你任職的公司沒有跟進週休二日,是什麼原因讓你沒有過上週休二日?
答案是:週休二日不能只靠減少工時來作。
過去減少工時的作法:
一週48小時→2週84小時→一週40小時
聰明的老闆們採取的策略是:
那我控制在40小時以內,那還是可以合法多排幾天班給勞工上呀?
於是週六上班的診所,把休息日拆成半天。
週三休半天,週六就有半天可以上班了;
百貨公司跟旅宿業全年開張,作法更激烈,
員工每天排
『7.5』小時班,這樣每天省0.5小時,
再搭配變形工時把2週、4週或8週裡面,
每天0.5小時湊一湊也有個2天3天可以用,
這種作法還不用給加班費,這樣是不是好聰明好棒棒?
但問題有兩個,作這兩個行業的人應該都知道
請問你們有誰是7.5小時準時打卡下班,
都不用再花個10分鐘到半小時收尾?
請問老闆是不是告訴你月薪裡面都算給你固定加班費,真的都有加班費可以拿嗎?
上面的便宜行事,不見得都是違法的。
但從事這些行業的勞工休假天數就比別人少,
老闆永遠都能在法令的基礎上創造似是而非的說詞唬弄你,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把
「2週84小時」說成「隔週休」,
大家都不知道隔週休那天只要上4小時就好
全都乖乖上8小時,也沒想過要拿加班費
好,如果今天你的老闆比較善良一點,
他願意付給你加班費,
請問你的收入會增加多少?
答案是,在105年1月時的勞基法,
你在週休二日加班前2個小時只能領1/3時薪,後6個小時只能領2/3時薪,
也就是加班8小時,你其實領的不到5個小時時薪
你可能會說,可是我實際領到沒有這麼低呀?
公司還是算1倍或1.33倍給我?
如果是這樣,恭喜你進到佛心公司,
公司深深明白「沒人會為了這種零頭出來加班」的道理,
但更多的是「原來給這樣就好,我還不多排點週末班」的老闆,
甚至還有「反正我不給他也不敢不來」的拉基。
這就是為什麼105年勞動基準法要修的原因,
確定了要推週休二日制,105年上半年交出的成績單卻是這樣,
顯示要推週休二日,還有兩個方向一定要補強:
105年勞動基準法
第一個是「明定一週就是要休兩天」
第二個是「提高週末加班費,跟平常日打平」
一、確立每週休2天的前提,
才能防止老闆們切割工時,進而減少勞工休假的作法,
所有變形工時的休假下限也要全部明訂,
2週變形要至少休4天,4週變形至少休8天,
「我們行業比較特殊」不可以是從業人員就活該沒休假的理由;
把休息日8小時內加班跟平常日加班費拉平,
才能確保老闆不會因為休息日加班比較划算,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加班,
甚至為了節制休息日派班,
框定休息日給加班的標準必須在「4小時、8小時、12小時」3種時段去給班,
避免老闆叫員工通勤來上1、2小時的班,
沒休假又拿不到多少加班費。
二、週休二日要怎麼安排呢?
前年吵成一團的「兩例」與「一例一休」之爭,
簡單來講,就是
週休二日要不要開放加班的問題。
如果要的話,「一例一休」裡的「休息日」可以開放加班,
兩例到底可不可行,隨著時間過去應該大家都有定論,
但為什麼老闆還是大喊一例一休不可行?
一例一休沒有加班彈性(x)
一例一休要付的加班費比較高(o)
一例一休看似對勞工有利,為什麼勞工團體當時這麼反對這個法案?
原因要從104年規劃減少工時講起:
104年在談減少工時,
資方當然希望都不用動,維持2週84小時+19日國定假日=
年休110日,
勞方則希望單週40小時,19天國定假日不要動=
年休123日,
政府的目標則是希望解決公民間休假有落差的問題,
想要推的是公部門民間都週休2日+12天國定假日=
年休116日(民間多休一天勞動節)
所有的協商都是這樣,雙方都先給對方不可能接受的價碼,
避免對方全拿,再找一個折衷點,也因此任一方對結果都不可能完全滿意
所以當時的作法是
1. 由立法院先下修單週工時,
2. 由行政部門另外下修國定假日天數
但104年是總統大選年
單週工時先下修之後,進入到行政部門下修國定假日這一步
被當時進行總統大選的口水戰噴到爆炸
也不能說口水戰噴得沒有道理,
畢竟當時休息日法制不完善,有以上那些問題,雖然帳面上假會變多,
但有休不到跟領的錢比國定假日少等狀況,
直接刪掉7天假會被噴不是不能想像,
但是只說刪掉7天假侵害勞工權益,其實是過於簡化週休二日制度的問題。
大選過後,大家計畫讓7天假復活,
105年6月開始討論勞基法修正案的時候,
又把刪除7天假拿出來討論。
這其實就是輿論延燒的開始,
已經爭取復活的7天假,勞團當然不可能放手,
而執政黨為了希望在全新年度開始施行週休二日+新制國定假日的結果,
就是是105年12月6日三讀、21日總統公布、23號一例一休開始施行,
休假跟特別休假好一點,106年1月1日上路,
其實還是等於完全沒有緩衝期,
有些大企業有完整人資部門,可能一路都有follow修法動態來得及修系統,
但是那種會計兼人事、老闆娘自己管人的中小企業,
完完全全無法應付這波修法上路的速度。
行政部門有宣導期跟輔導期的規劃,但公務員仍有依法行政的天職,
這和立法部門直接在法令定實施期程的效力無法相提並論,
但是立法部門不可能承認疏失,直接全盤甩鍋給第一線的公務員最快。
另外一個跟修法沒有直接關係的背景因素,
是勞檢。
有興趣深入研究的鄉民可以上勞動部職安署網站看勞檢年報:
https://www.osha.gov.tw/1106/1164/1165/1168/
勞基法相關的檢查項目使用的名稱是「勞動條件檢查」(和安全衛生類的檢查有所區分)
102年度全國勞動條件檢查總件數為16,619件,
105年度勞動條件檢查總件數達67,914件,
增幅高達4倍,原因在於勞動部在103-104年間推動聘用檢查員增員325人。
地方政府勞檢人力到位後,勞檢能量大增,被檢查到的事業單位大幅增加,
勞動基準法上路已超過30年,但是104年後中小企業才赫然發現
「原來勞工加班要給加班費啊」
我知道鄉民喜歡說只有台北有勞工局,
但是這裡真的要為全國的勞檢員說一句話:
325人做出超越以前5萬件績效!
全國的檢查員真的已經竭盡所能的查案了,
這一波老闆這麼瘋狂的反撲就是最好的證明,
他們知道有法律、知道畏懼被罰,就是勞檢員在外奔波跑出來的結果
有些老闆批評勞檢員是約聘沒資格執法、不專業、態度不佳,
但其實這批檢查員都是從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學系進用的,
跟高考檢查員缺都開在工科有很大的差別,
除了103-104年間比較菜一點,現在檢查員已經趨於成熟,
至於服務態度嘛......
社會到底想要什麼樣的檢查品質呢?
我想絕對不是一個個讓雇主=資方滿意度滿分的檢查員
一例一休推行至今,幾乎跟「陸客不來」一樣成為各種問題的救援投手,
剛剛談完了一例一休核心修法內容,
請大家回板上/一例一休看看,
到底哪些真的是因為制度規劃不當,
還是慣老闆不小心講出真心話?
連本來就週休二日的幼兒園都說一例一休修法
提出成本大幅上升,意圖漲價一波
他們說的有沒有道理,
相信鄉民眼睛是雪亮的,都看在眼裡
可是,就是這些幹話充斥著媒體版面。
在服務處泡茶的民眾也說著同樣的話,
各種商會工業會團體向行政院、立法院甚至監察院不斷陳情,
公務員在國會跟議會被釘到爆炸,
猜猜釘人的是哪一黨的?你期待他們擋下一例一休嗎?
加上修法前勞團也不支持這個版本,
最後形成的社會氛圍就是:
「一例一休這個政策是錯的,必須要修」
它到底是不是錯的,我介紹到這裡,
大家應該可以自行判斷,
但是我也要告訴大家,修法進行到這一步,
不僅是因為雇主錢多有獻金,
而是因為反對修法的聲音一直都不夠大,
怎樣才夠大?
能跟罵一例一休的聲音追平才算夠大,
否則在上位者眼裡,那些人才是多數。
我們在他們眼裡只是沉默的少數。
下一篇來和大家談談例假跟輪班的問題,
以及賴功德院長強推的106年勞基法修法案。
請大家有疑問可以推文或回文,
我會盡力在我所知範圍內回應,
也請大家不要用回信的方式詢問,
不要打擾代po的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41.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407297.A.63E.html
※ 編輯: FeAm (36.238.41.121), 01/08/2018 18:28:27
噓 m21423: 最好變多 以前就有七天假加週休 01/08 18:34
推 bmchaos: 都公務員的錯 全部出來下跪啦 01/0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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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rops: 幫推 真的是這幾年老闆才有「勞基法原來存在」的想法 01/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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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600dust: 可以另外開一篇講一下縮短輪班間隔的部份嗎 很多人不懂 01/08 19:06
→ D600dust: 我在開勞資會議 很驚訝工廠代表完全沒人提這問題 01/08 19:07
推 highpili: 推好文 01/08 19:10
推 shehand: 好聞 01/08 19:15
推 covenant: 所以釘人的是哪一黨? 01/08 19:17
推 yeay: 回一樓,那是以前老闆給的福利,只是他現在收回;其實有不少 01/08 19:17
→ yeay: 公司今年還是有七天假,你可以去找。原po理性討論,你就沒必 01/08 19:17
→ yeay: 要亂噓了。 01/08 19:17
→ jsj2203012: 太長看不完 01/0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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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ewone: 烈,甚至把錯都推到一例一休身上,以前就有在守法的公司 01/08 19:22
→ anewone: ,衝擊根本沒那麼大,甚至完全沒影響! 01/0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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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PTTkingdom: 明明現在是民進黨完全執政,這篇的論調卻是抹成藍綠一 01/08 19:27
→ PTTkingdom: 樣爛,若想為權力者的擦脂抹粉,就不要打著公務員的名 01/08 19:28
→ PTTkingdom: 號吧!~~ 01/0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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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ougousei: 寫得很好給推 01/08 19:39
推 shiaobai: 勞工沒抱怨一例一休,不代表同意修惡 01/0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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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nghunter: 原本就有週休加七天假的大廠員工當初叫最大聲,一堆 01/0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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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ndius: 所以可以說當資方意識到勞基法存在,就想著毁了它? 01/09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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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mallWu36: 閱畢 雖然人人切身但複雜 又重疊增減勞資方利益 01/09 09:03
→ SmallWu36: 勞工雖然廣大 但根本不清楚勞基法 更別說修法目的了 01/0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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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yana: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不愛看字與思考 這篇很少人推 囧 01/0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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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jetalpha (36.236.150.15), 01/09/2018 15:20:28
※ 編輯: jetalpha (36.236.150.15), 01/09/2018 15: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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