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6: 2好像不太對 04/24 14:47
→ lbowlbow: 整個都不太對… 04/24 15:57
你才不太對....
→ lbowlbow: 最簡單的一句話:Uber當初無照營業的罰金什麼時候繳? 04/24 15:58
→ lbowlbow: 掛租賃業者的牌子做小黃的工作,掛羊頭賣狗肉? 04/24 15:58
Uber最一開始登陸的時候是用媒合平台的名義 所以他們提出抗告
→ lbowlbow: 錢是uber在收,司機駕駛乘客出了什麼事誰負責? 04/24 15:59
有保險阿,你是不是還在三年前?
現在的司機和車子本身都有保險了,也強迫保商用乘客險
→ lbowlbow: 然後你告訴我自營小黃要怎麼開車才能一個月營業額50萬? 04/24 16:04
所以你不覺得怪怪的? 正常上班族一個月不管賺多少錢都要申報
為什麼計程車都不用申報呢?
→ lbowlbow: 如果計程車福利這麼好的話為何不是uber司機搶著當小黃司 04/24 16:05
總量管制阿大哥
沒看到政府強迫Uber轉向多元計程車?
我前面的那篇文章就是表示Gig Economy才是讓計程車能更上一層樓的關鍵
而非總量管制
→ lbowlbow: 機?而是大量上街頭要求uber通過? 04/24 16:05
你先去想想計程車本身對社會是不是負效用再來說
1. 不用繳稅,完全不用繳
2. 他們本身就是使用道路最大的族群,可是完全不用負擔任何額外的責任義務
3. 他們族群本身就是道路的亂源
我的觀念是,要把Uber扼殺沒問題,你要補助計程車也沒問題
可是同時要加強計程車本身的義務和責任
※ 編輯: zzahoward (59.124.117.163), 04/24/2019 16:26:00
推 RIFF: UBER可以讓偏鄉的車費更合理 只要有網路 04/24 16:37
→ RIFF: 其實應該鼓勵UBER去偏鄉 04/24 16:38
→ RIFF: 政府實質上 管不到偏鄉小黃 所以偏鄉小黃超亂來 04/24 16:38
今天計程車要是能做到:
每周XX里程/時數的義務載客
我就可以支持小黃獨佔,因為跟水電一樣有義務性質存在
推 RIFF: 2.網路很強大 市區小黃沒必要維持過去的單一價 04/24 16:41
→ RIFF: 小黃問題在政府管太多 04/24 16:42
→ RIFF: 又或管太少: 政府幫小黃訂價應更有彈性 EX:小黃分高低級 04/24 16:43
※ 編輯: zzahoward (59.124.117.163), 04/24/2019 16:46:28
推 RIFF: 3.目前看來 UBER將宰制市區市場 政府不如棄守市區 借機整頓 04/24 17:23
→ RIFF: 偏鄉小黃 04/24 17:23
推 RIFF: 4.政府應該限制UBER持有公民的資訊量 04/24 17:44
推 RIFF: 補3:擴大補助小黃與管理 把小黃當作偏鄉交通建設的次主力 04/24 19:13
→ RIFF: 甚至補助UBER進入偏鄉市場 04/24 19:13
→ RIFF: 因為偏鄉長期缺交通建設 市區政府就不要補貼小黃了 04/24 19:14
→ RIFF: UBER其實是利用了'網路' 在管理上更有效與透明 04/24 19:15
→ RIFF: 這是時代進步 小黃必須變革 04/24 19:15
→ RIFF: 同時 總量管制應完全解禁 04/24 19:17
推 darkseer: 弱弱的問,所以2.所得稅那個實際操作是怎樣哩 04/25 00:18
→ darkseer: 雖然我覺得以我國所得稅減免的情況,不繳其實也正常? 04/25 00:19
法理上由國稅局核定課稅=>營業額2%為純益率........
實務上 國稅局哪來的人力和憑據去查核計程車的實際收入?
也因此許多計程車不接受使用非現金交易也是這個原因
計程車是辛苦錢沒錯
問題是政府要強力保護這產業的時候,是不是要同時給予更多責任和義務?
推 pinacolada: 所以要是UBER放行了 小黃重新烤漆不就發大財了 04/25 21:22
→ nadekowang: 我覺得就是新創產業和舊有利益者的衝突,雙方各自有說 04/25 23:46
→ nadekowang: 法。不過敘述上能不能不要為了加強論述,就用「法理」 04/25 23:48
→ nadekowang: 基本上法理上是法律的原理原則,就稅法上則是量能課稅 04/25 23:49
→ nadekowang: 有點像是很多社論文喜歡用「比例原則」 04/25 23:50
沒錯 用法理確實不太妥當
量能課稅你不覺得這種鄉愿的作法跟18%很像嗎XDDD
※ 編輯: zzahoward (59.124.117.163), 04/26/2019 08:34:00
推 nadekowang: 這就是理論和現實的差異(攤手) 04/26 13:03
推 darkseer: 關於Uber的效益是不是一定來自零工結構,這個有什麼佐證 04/27 09:19
→ darkseer: 嗎?或者說一定要打零工的話,是不是一定不能登記/考照? 04/27 09:19
→ lbowlbow: 所以uber的違法營業的罰金到底什麼時候要繳? 04/30 10:20
→ lbowlbow: 計程車這麼賺的話怎麼不去開計程車要弄uber出來? 04/30 10:20
→ lbowlbow: 多元計程車?掛租賃業做計程車還能這樣美化喔XD 04/30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