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台聲量與港聲量所揭示出來的,實在素質相去太多。並不分學歷程度!相較於四、五個月 前港島民眾第一時間就揪出逃犯條例=送中條例, 他們講的都好像每個國家、法院都像是勞工:每個勞工都必須要會做同樣的事情、在這樣的同質性尚未一份差拚的你死我活。每個 國家都做的一樣好、好還要更好、台灣法院可以搶走香港法院的「訂單」---訂單主義的 預設,韓國瑜主義的預設。台灣法院可以生產出「更好」... 他們講起、一再講起「但送中條例」「已經不再/在啦」,好像中國完全是個法治國家似的wwwwww 中共始終都在遊戲規則之外,而台灣人是個有規則就強迫症要去遵守的性格,這毛病中共 怎麼不知?台灣急著要在國際上刷存在感,共方怎麼會不明白??然而這次卻不見「中國因 素」、中國打壓,也沒有動員網紅(網「紅」)用鄉民的語氣酸爆? 不過「談經濟,別談政治」改成了「談司法,別談政治」而已。這批人就像是職場,認為上面涓滴了什麼魚餌, 你們這些魚就應該競爭去咬餌啊! 「爭取」邏輯又出來了,又或者是儒家漢人的好面子不要裡子老毛病又出來了。 在陳同佳身上,又來了、又套用了自由主義的經濟人假設:他是自由意志。奇怪,真是屢 試不爽。再抬出司法互助「無用論」,無異於暗示: 「陳同佳這個case將是最後一個、或者quota中的其中一個,可以送台的罪犯」 若是這樣,那麼想利用送台來向國際秀肌肉(同文同種思維,難道不會令某些國家反感?)行不通、「多」辦他一人其實達不到刷存在感 的功效。 我們說民調民調,但是有沒有吸引到其他人類體的目光,是做不了普世民調的。然而就 Google位幾個關鍵字,也感受不出網路媒體真的很重視、很重視、很重視引渡案。反倒是 清真寺「被潑漆」還貨真價實是全球矚目。是否港警(真是警?)把用在新疆的SOP誤用在香 港領土上? 當然,他們這時就會說「google算什麼東西.......」 你是當作企業沒訂單,所以單自己找上門就得做嗎?? 你說肯亞,很好!假使問肯亞--其實全球都一樣---怎麼看?不太深入(我們必須假設大多數人對於中台港都不太深入)的人會 問: 那陳同佳是哪國人..... 第二句話,他是不是難民啊?他是不是流亡者啊? 說到這才想到,立法院推三阻四不肯談難民法,結果一旦談陳同佳就馬上變過動兒。美國很乾脆的加 速香港法案,而且還明文提到曾經有案底的,也必須允許入境: 美國人沒有「暴力就是不對」的就是不對原理.......要是鬼島腦,第一句話馬上考量一個人的道德紀錄。陸委 會頭腦清醒,沒有落入「就是不對主義」明明是國家之福....能懷疑到有政治目的,竟被 說成這麼難聽。 國民黨在大陸吃虧不夠,還要更加儒性、唯道德唯心,不愧是白色恐怖錯殺一百的政黨。 肯亞....其實全球都是,都不太留心留意於兩岸的事項,也包括有沒有九二共識。肯亞不 就是很單純的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外表像、內在也像、外表內在都是同文同種為什麼 要說不一樣......就像台灣人會很無情地說:車臣不就俄國斯的一部份?巴勒斯坦該聽以 色列的因為工作機會都是以色列給的.....台灣人會很無情地說庫德族應該活該給土耳其 洗臉。台灣人一向最愛酸流亡政府,和中共手牽手酸爆西藏人,鬼島最會。 什麼九二共識,在多數國家的眼中都是不存在、聽不懂、沒發生過、干我屁事、老師沒教 。在這種實際上並沒人認真看待的東西,而中共跳脫遊戲規則且台灣沉迷於遊戲規則的狀 態下,很難不能說是作繭自縛。 或許拉低台灣的人權分數,便是中共的目的。因為從共方來看,避免造成第二次天安門事 件是很重要。而台灣每次都抬出自由民主,給這句話廢除武功也同等重要!要怎麼給台灣 增加威權色彩呢?台灣人最愛的「霸氣」就不能少。 而台灣人也樂於去反人權。看看今天的風向,發覺如果陳同佳如果沒被判死刑,人民就打算「循例」罵蔡政府「恐龍政府」、 「恐龍法官」。勢在必行。或許應該講句好像廢話的話:法院不得拒絕審判,不等於法 院必須做出死刑判決。 那麼硬要做出死刑判決這種「金枝」嗎? 力主路殺人為炒作的民眾,和堅持陳同佳案絕對不是人為炒作的,往往是同一批人。不 分藍綠,都是中產意識形態者。世上沒有哪個像我國一樣,簡直為了被統戰而量身訂造的 結構....輿論被建制化,簡直就是統戰的「林根」。無怪乎港府可以大大方方讓送中條例 「進墳墓」了...原來死法也可以作怪,簡直海地所說的喪屍---死了,但百足之蟲死而不 僵。 香港法院有權可以拒絕審判,然後台灣法院要有強迫症....?是的,Niklas Luhmann在《 社會中的法》中再三提法律系統(是系統不是條文的集合,我也該強調香港較像英國,非 成文法)不過是「不得拒絕審判」。然而系統本身會不斷去逃避、去偏離這條準然而系統 本身會不斷去逃避、去偏離這條準則!所以,法律系統恆處於演化。 這時要說,系統不得拒絕審判----不叫做法律條文的穩定性。我們都可以發現法律恆處於演化這個命題,普遍被民意、法界人士、名嘴、網紅共同否定 。 法院實務被視為一個黑盒子,一個工廠。生產線就是 唯一一個input→唯一一個output。 必也死刑乎,我深深覺得我政府官員一開始就表明香港沒死刑、要來台灣這執著死刑的地 方不合理。並非突然想到的話,而恰好是有實務經驗者會說出來的話。 「比較好」的法律:說的好像法律就像道德一樣,是只有one-dimension的東西....用魯 曼的術語,應該說是二元的「符碼」。然而在每本魯曼的《社會的XX》系列作都不厭其煩 地說,藝術、愛情、政治、經濟....法,都非好/不好這組差異。 再者,在《法》這本書最後一章,魯曼很肯定地說全球法秩序「可以、可能完全消失」。 我們想,很可能從中國境內開始消失吧。《中共情報組織與間諜活動》這本書中評論中 國的「國家情報法」:「竟然將境外的世界各國都視同境內」 另一處也批評,把原本見不得人的情報活動大喇喇的寫在成文法。但是又把成文法搞的感 覺像不成文法,或許也不必去談那是屬於什麼「法系」了,連是不是localised法律秩 序都說不上來了。我們的對手就是這種法外國家,然而台灣比任何國家都擅長作繭自縛。 郭台銘是「商幹」還是「掛靠」(頁166)?頁200:統戰部與中聯部不同,前者側重非政府 組織,後者偏重政府與政黨工作。那麼像柯文哲這樣非政府(「白」的原意)→組黨(「白 」的新語意)過後,統戰柯的業務是否要從統戰部移交聯絡部呢?? 很可惜的,無法從部門業務來判斷這次陳兄的「投案」是出自哪個部門的手筆。五個月以 來都沒有在媒體網頁上看到辛旗、尤權、還是李江舟的名字,這次出的怪招不知出於何者 之手。只能確定,這個牌應該不是亂打。 如果陳同佳已經被吸收成為特務,你會不會立即下令收網? 面對這種敵手,某些人好談境內/外人的二分法:國外發生管他去死,國內發生則非管不 可。這不可笑嗎?只肯防君子,不肯防小人。專門節省小條「開」大條,這是我們的勤儉 美德。 嘴那個「驚驚未到頂」、「不能怯戰」、「勇於解決」,與鼓勵勞工「不要怕死」同樣的 套用。他們講究的已經不是政治了,叫職場態度、叫working ethics了... 不准說有所為,尤其不准說有所不為。你的行動看似主動、主體性、能動性,其實已陷入被動接招。 中共歷史上幾次從被剿滅中脫出生機,看這本書就很清楚了。 Luhmann經常說常識,的背後是弔詭(Paradox):政治系統是弔詭、法律系統是弔詭(《社 會中的經濟》好像還未翻譯出版)。 這不是某些名嘴口中的「民進黨很弔詭」的那種弔詭。台灣沒有香港人說的左膠,因為幾 乎全是右膠,台灣人聽得懂「放棄管轄權」香港人也聽得懂,但是不買單! 所謂左膠者,大多愛惜名譽。執著就好主義、就是不對主義。武勇派在這批膠也是不分狀 況、沒有senario的開罵「暴力就是不對」,馬上做切割。無念無抉擇、無喜無輕安、無 定無捨。 中共公開做過多少白說成黑的發言,怎麼我方就不行了? 我們的Experts,今天好像人人都變成蝙蝠俠了。就在美國質疑「蝙警」式正義的聲音也 是一直有,而不是一直沒有。 民主民主,難道就一定是這干主流意見的集權嗎?沒有任何辦法(辦法不見得=建制)可以反 制這個Doxa嗎。台灣一直是個過度化約的社會,中共會不知嗎?台灣是偏道德唯心的地方 ,這毛病會不明白嗎。 台灣雖然不是當今世界上,唯一持守Fordism、重視管理技術的國家,但肯定是地球唯一 還未走出二十世紀的國家。 -- N某圖文網頁部落格... http://mypaper.pchome.com.tw/virgin_spica 以MAHORABA TUNAK為首的改編圖文, 以Akaa'sa Chromatic為首的創作, .......不定期發文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8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71807393.A.4D3.html ※ 編輯: nastika (117.56.84.241 臺灣), 10/23/2019 13:14:57
lbowlbow: 台灣人是個有規則就強迫症要去遵守的性格……持保留態度 10/23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