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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WcqvfW- ] 作者: vikk33 (vikk33)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轉錄] 自由廣場》(北社評論)民主防衛的司法 時間: Wed May 12 11:41:27 2021 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reurl.cc/mqVrLj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自由時報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 黃帝穎 新黨王炳忠及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人,被控替中國籍共諜周泓旭吸收及接受中國解放軍旗 下兩單位資助,在台發展組織,物色多位現退役軍士官及軍校學生,涉犯國家安全法,台 北地院竟判王炳忠等全部無罪,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隨即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 世界民主國家面對中國滲透,紛紛以法律行動因應。以美國為例,去年美國司法部查出被 捕的「共諜」或「中共滲透人士」,已超過兩千人,有一半以上被判刑入獄,另有近半數 正在接受調查及監控。針對具中共黨政軍背景的在美留學生、訪問學者或其他名義居美者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至少得以「簽證詐欺」等罪名法辦,且法院判決有罪比例較 高。同時,美國以「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強力要求中國媒體或可疑企業,將資金來源等 資訊攤在陽光下。 姑且不論台灣司法人員是否具備「民主防衛」的國際觀,僅以王炳忠等一審無罪判決觀察 ,法官在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的要件論證中,竟混淆美國言論自由案的「明顯而立 即危險」理論,做為替被告脫罪的理由,這種首創見解可謂獨步全球! 如果美國法院也不管國安相關法律要件,如同台灣法官般錯誤引用「明顯而立即危險」來 審判中國滲透的國安案件,則因FBI無法舉證大多數共諜有何「明顯而立即危險」,在 美共諜應近全部判決無罪,當然以美國為首的國際民主盟邦「反中滲透」法治防線形同破 毀,以此對應台灣法官在國安案一審判決之邏輯與國際觀,程度落差顯然。 除了法院判決須以是否「接軌國際」來檢驗外,在台灣實踐「民主防衛」法治工程上,更 需要時時檢討。例如王炳忠等案中,涉及在台成立網站宣傳中國的促統言論,如非因案件 涉及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僅僅是經營促統網站等背後的中國資金來源,根本無法可查。因 此,以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及澳洲「反外國干擾法」為例,將中國影響的資金「攤 在陽光下」,正是台灣強化民主防衛的重要制度。 台灣接軌國際,與美澳等民主盟邦共同防堵獨裁中國的滲透,不只要降低司法在「民主防 衛」的國際落差,目前立法院已有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提出「境外敵 對勢力影響透明法」等草案,更有儘速立法補強的必要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最有效的 民主防衛機制 是把已經和有潛在投共可能的人 幫他們 辦一本prc護照 或是 買一個中國不知何處戶口 依兩岸條例則失去台灣戶籍必須遣返 最快 又不侵犯基本人權 因為他沒有失去國籍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33.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0790889.A.83E.html
syearth: 錯誤一堆 檢方的證據能證明 他們有拿中共的錢嗎? 05/12 11:51
Wilsly: 無法訴諸法律,只能夠這樣豪洨 05/12 11:54
taipoo: 在這個時代,沒有所謂真正間諜的問題,無罪定論,直接駁回 05/12 12:00
sawkuanwoo: 黃帝穎,直接end,DPP御用狗腿律師 05/12 17: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ikk33 (36.226.84.5 臺灣), 08/02/2021 20: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