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eslg (誠實可靠小郎君)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關於執達員的職等?
時間Thu Jun 11 20:39:05 2009
請位各位前輩
執達員的工作一開始是委三本一
最高可以[升]到多少職等呢?(不用考試的方法)
又有可以用考試的方法 升到哪些職等呢?
一直不是很懂職等升遷方法 請各位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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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問題要解決 沒有問題製造問題也要解決]
律師=[有困難要幫 沒有困難製造困難也要幫]
警察=[有歹徒要抓 沒有歹徒製造歹徒也要抓]
檢察官=[有證據要起訴 沒有證據製造證據也要起訴]
被告=[有理由要上訴 沒有理由製造理由也要上訴]
法官=[有理由駁回 沒有理由製造理由也要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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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0.10
推 aimgel:最高五職等吧 114.36.214.8 06/11 20:55
推 maniaque:司法特考沒有"轉職"這玩意存在 59.104.139.31 06/12 08:18
→ lovelyshu:最高委五,但可以考升等考,只是得考其他 116.89.131.105 06/12 13:12
→ lovelyshu:職系(書記官、法警之類的) 116.89.131.105 06/12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