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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 : 單位收到來文後,承辦人寫完擬辦,準備陳閱給機關長官批示的同時 : 一併呈上要回復給來文單位的函(稿) : (因來文單位限三日內回復@@) : 這樣的情況屬於簽稿並陳嗎? 當然是啦~~~ : 還有先簽後稿跟以稿代簽又有何種實際案例可供說明呢? : 看過公文教學書還不太懂實際操作方式的實例 : 說不定實際操作過了,但卻沒意會到是屬於那一種的情況@@ : 感謝 稿代簽就是一些例行性公文,或者要轉往下級機關的 那種就是稿代簽. 至於先簽後稿?? 個人認為滿簡單分辨的 若你的簽有要會其他課室,那就是先簽後稿 要是你想簽稿並陳還會其他課室?? 你的簽稿可能會被其他課室退會(誰要幫你打好的公文強迫背書?) 而至於先簽後稿,通常這個後稿給次一層的批示便可 假設你的先簽,簽到一層一,那後稿的部份大概一層三 就可以出去,還丟到一層一,你可能會被叫去唸半天.. 若是先簽到一層三,那後稿大概二層就可以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9.39
TheAVKing:感謝解說 114.47.71.195 09/05 00:15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8.167.96.106 12/09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