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朋友A在某署立醫療單位服務,該職務為輪班制 上禮拜六日有一項研習活動,該單位要求A及其他同仁去參加 而A本來六日兩天都有排班,所以單位主管幫他把班換成休假 讓A可以去參加,而主管跟他說跟項研習可以請公假 後來公文下來,人事單位簽說參加研習的人給予公假,並算是公差 但不補休!同時給予交通費補助! 但事實上是那兩天的休假是A拿自己的休假出來的,並不是公假 同時那兩天原本要上的班也只是挪到其他日期 也就是說去研習那兩天根本就是A用自己的休假去的 那這樣可以算是公假以及公差嗎? 另外交通費...A及其他同仁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回事! 不過公文上人事的簽呈白紙黑字寫說補助交通費 那這費用到底到哪去了? 他們主管後來跟他說公假就是自己的休假,所以不能補休 我聽到這講法覺得很荒謬,請問板上有人事單位的先進知不知道 這樣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4.235
jcll:補助要自己申請阿 人事又不管錢...Orz 124.11.139.221 10/25 03:15
jcll:就把自己原本的假單取消 改成公差重送阿 124.11.139.221 10/25 03:16
jcll:附上那個人事的意見阿.... 124.11.139.221 10/25 03:16
dunkylu:現在問題是人事認定公假=自己的休假118.171.114.235 10/25 03:23
dunkylu:那這兩天到底算公假還是休假?118.171.114.235 10/25 03:23
diji:人事講最大, 你要認命 218.169.51.106 10/25 07:46
diji:要不然就上簽, 把事情講清楚 218.169.51.106 10/25 07:46
diji:沒有文沒辦法尋求救濟 218.169.51.106 10/25 07:46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8.167.96.106 12/09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