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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打擾各位 今年有幸考取四等執達員 之前有聽說 執達員多半都會分發到執行處去 想請教一下版上的各位 1. 在分發選填時 在職缺上是否會標識出是不是在執行處的缺 還是只能先選擇法院? 在民事執行處真的超忙的嗎?多半會加班到幾點? (因為聽說可以多賺出差費一個月可以多一萬 好像還不錯) 2.台北地院跟板橋地院跟桃園地院哪一個環境比較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9.172
aimgel:你說的那三個法院 非常不推 210.69.124.29 10/30 09:11
aimgel:基隆是不錯的選擇 210.69.124.29 10/30 09:11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8.167.96.106 12/09 16:07